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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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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邵晶  张志泉 《经济与法》2003,(12):40-42
预期违约制度,又称先期违约或事前违约,是指在合同到期前,合同义务人无法履行或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到期合同义务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预期违约制度与实际违约制度不同。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时,对有效合同的义务的不履行,即构成实际违约,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必然承担合同约定的或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2.
承担合同的民事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形式监督和保证合同当事人严格遵守合同、正确履行合同,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发展的重要法律手段,因此完善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制度,对公平合理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提高合同履约率、强化合同违约行为的制裁、促进经济正常有序地交往将产生积极意义。本文就完善合同违约民事责任实际履行中的问题谈些浅见。一、合同实际履行责任及其法律规定合同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一般不得任意变更标的或采取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代替合同“的履行。合同实际履…  相似文献   

3.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之比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两个概念分属于英美法和大陆法,都是合同理论的重要织成部分,本文拟对两者比较,以期对我国合同法的完善有所裨益。一、预期违约及其救济方式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eract指的是,在规定的履约日期之前,合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或使自己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行为。这种违约的结果使对方当事人有权进行下列选择:或接受违约事实并且立即提起索赔诉讼;或拒绝对方的违约,等到履行日期,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再提起不履行之诉。显然预期违约是针对事先违约的处理原则。有疑问的是,预见另一方当事人行将违约是否属于预期违约理论适用的范围,  相似文献   

4.
合同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制度的经济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奇伟 《河北法学》2006,24(4):54-56
合同违约责任的救济措施主要有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两种,大陆法系强调实际履行的重要性,而英美法系更注重损害赔偿的救济功能,从我国国情和微观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我国合同违约救济措施应采纳大陆法系的"严格的效率违约"理论,即原则上应以实际履行为主要救济措施,在实际履行明显不符合效率原则时强调损害赔偿的救济功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双方当事人付出的成本最低,而收益最大.  相似文献   

5.
合同不仅是纯粹的经济、技术意义上的要约、承诺与履行,还是个别理想与社会理想实现的手段。商务诚信不仅具有道德说服意义,而且具有法律保障。电子商务合同的违约归责原则和违约救济是维护电子商务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当电子商务合同得不到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权利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或得不到保障时,权利方有权寻求法律保护,依法请求仲裁或司法等有关机关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6.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即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在履行期后还是在履行期前都应如此。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后违约,即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通常意义的违约救济;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期前拒绝履行或不能履行,法律也同样应给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这就是起源于英美法、独具特色的预期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7.
【裁判摘要】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涉案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案外人违约为由,主张在涉案合同履行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8.
合同的履行,就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具体地说,就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期限、地点、方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我国,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实际履行和确当履行两项内容.依传统讲法,称之谓实际履行原则和确当履行原则。两者缺一不可。实际履行,就是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标的履行,合同上约定的标的是什么就履行什  相似文献   

9.
根本违约是衡量违约严重性的标准,并渗入各违约形态,以此作为合同解除的基础。继英国法之后,各英美法与大陆法国家的立法司法实践也都采纳了该制度,且国际立法也极大地促进和发展了这一制度。本文认为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关系的背后,隐藏着履行利益问题,并且导致当事人履行利益的根本性丧失,那么其一般性标准应当重点考察违约行为对当事人履行利益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合同救济方法之选择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事人订立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但实际生活中却往往出现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即违约行为。在现有立法的框架下,由于合同救济方法和途径的多样化,使得当事人和人民法院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合同救济方法的选择与实用问题。本文对此展开了讨论。  相似文献   

11.
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它不仅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中特有的制度,而且也被《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通则》等国际公约所采纳。预期违约一般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肯定地拒绝履行合同或以其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预示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该制度是为了避免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而创设,旨在保护当事人合同利益的期待权,促使当事人严守合同、减少损害。维护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我国预期违约制度分为明示违约与默示违约两大类。一、明示预期违…  相似文献   

12.
周永胜  田凌 《山东审判》2004,20(5):100-103
预期违约 (prospective breach或Anticipatory breach)是英美合同法中重要的违约制度之一,它是为 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 而设立的,体现了合同法之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 对于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预期 违约救济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而 且还可以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 免社会资源的人为浪费。鉴于此制度的合理性与重要  相似文献   

13.
实际履行,作为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是指当合同义务没有被履行之时,合同相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违约一方履行合同所定义务。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实际履行制度作为违约救济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体现出了不同的地位。在大陆法系中,实际履行制度作为违约责任制度体系中的首选原则,其他的违约责任方式处于补充地位。而在英美法系中,损害赔偿则作为违约责任的首选形式,实际履行作为例外。但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之中,违约责任方式的第一选择却并非实际履行,被判决承担强制实际履行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寥寥无几。实际履行的在实务中并没有得到优先运用,这是值得反思的。尤其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之中,越来越多的案例似乎都采取这效率违约理论来加以解决,这对实际履行制度的设置带来这新的思考。  相似文献   

14.
我国经济合同法经过修改后,肾7很大的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如违约制度方面体现为,仍仅对经济合同履行期满后的违约加以了规定,而对履行期届满前的拒绝履行或不能履行则缺乏相应的规制措施,应加以弥补。笔者认为较为理想的补救措施应是在经济合同法中设立先期违约这项法律制度。一、先用违约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责任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表示不履行,或有届时不能履行之情形。从这概念中可以看出,先期违约同我国经济合同法中规定的实际违约一样,只能发生在有…  相似文献   

15.
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不同性质的违约金功能各异,适用的法律效果也不同。对违约金约定数额的调整,应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一般应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但是,在特殊情形下,法院亦可依职权主动调整。在调整规则上,还应适用可预见性、减轻损害、损益相抵等限制性规则,结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等因素综合予以考量,从而做出符合公平正义的裁判。  相似文献   

16.
违约金是当事人对违约价格的约定,惩罚性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数额超过事前对违约所致损失合理估计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有助于当事人作出效率的履行或违约决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效率投资激励,有利于当事人发出履行信息信号。最优罚金理论为效率约定和认识违约金提供了标准。对设置进入壁垒制造垄断的惩罚性违约金,应以反垄断法予以规制。平等自愿原则是合同法判定违约金是否效率的基本原则,所以惩罚性违约金的规制应以当事人平等自愿原则为依据。  相似文献   

17.
有的同志主张,在处理违约金问题上,区分故意违约责任与过失违约责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所以,违约金的比率或数额并不因故意违约或过失违约而增减或改变。对此,我们不敢苟同。我们认为,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其基本含义应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只有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是基于自己的过错时才产生,即有过错才负责任。谁有过错谁负责任,无过错不负责任。其二,当事人过错的轻重程度与其应负责任的大小有联系,即故意违约责任大于过失违约责任。我们知道,违约过错责任形式有两种,即故意违约与过失违约。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是违反合同或将导致违反合同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行为发生。过失违约,是指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是违反合同或可能导致违反合同的后果,但却由于无知或疏忽而不知道或未预见,  相似文献   

18.
一、催告对方履行的当事人应当是守约方,处于违约状态的当事人不享有基于催告对方仍不履行而产生的合同解除权。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须以解除权成就为前提,解除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不能引起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9.
在合同纠纷中,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是否正当行使合同权利而引起的纠纷所占比例较多,新的合同法实行以前,往往一有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就定为违约。新的合同法增设了一些保护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制度,尤其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制度,给我们判断未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还是正当行使合同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相似文献   

20.
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人身损害,当事人又以人身侵权提起诉讼,对此类案件,既不宜以违约判定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又难以以一般侵权构成要件判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认定一般侵权构成的关键性依据,仍然是要求行为与损害之间形成"必然因果关系".因此,本文主张运用"法规目的说"判定合同违约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是否构成"合同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构成,则可以结合其他要件,认定合同履行中的人身侵权成立,继而判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错的范围内承担人身侵权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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