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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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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既存的商事活动吁求特有的商事能力制度,商事能力制度的宗旨系谋求商事交易的效率与交易安全。受民商合一立法体制的制约,我国立法及学理均否认商事能力制度。商事能力包括商事权利能力、商事营业能力及商事责任能力。商事能力制度中不存有商事行为能力。不同的商主体,具有平等的商事权利能力,拥有不同的商事营业能力。商事责任能力系能够承担多种责任的资格和能力。  相似文献   

2.
周娅 《政法学刊》2002,19(3):33-35
严格责任作为归责制度,一直被理论界视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有其特定的内涵,其本质是一种推定过错责任。同时严格责任是一种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归责制度,其内在的缺陷可以通过立法与司法方式加以弥补。  相似文献   

3.
缔约机会损失作为纯经济损失,存在于侵权法、契约法领域。各国通常对其采取承认与限制相结合的保护手段,并表现出不同的立法模式。我国现行立法对此尚无明确规定。鉴于缔约机会损失在侵权责任和契约责任方面的不同表现形式,今后应在侵权法、契约法中分别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4.
商事登记中的不实登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商事不实登记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问题,我国相关立法存在严重缺陷。国外立法区分不同原因下的不实登记的责任追究的做法,值得借鉴。为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我国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商事不实登记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5.
关于动物侵权的比较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动物侵权引起的责任,各国法普遍规定了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制度。但是在具体制度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本文中作者希望通过对各国制度的比较研究,对我国尚不完善的相关立法有所启示。笔者认为,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对动物侵权案件应不加区分的适用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6.
从英国刑法的判例法实践看,英国刑法中的严格责任并不是绝对责任、无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它是控方对于犯罪行为的一个或几个要素不需要证明相应犯意的责任,存在制定法和普通法上的辩护理由,体现了立法者与被告方在举证责任上的博弈,是一种强调效率又兼顾公正的法律制度。立法技术上引入可反驳推定不乏为借鉴严格责任有效而可行的手段。  相似文献   

7.
严格责任在国内的许多学者的著作中直接表述为无过错责任,他们认为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两者并无差别,可以直接换用。但中国著名的民法学学者王利明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两者还是存在区别。本文将对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正确区分,探索对于确定各自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特殊差异。  相似文献   

8.
与民事代理的补充性、临时性不同,商事代理因具有主导性、经常性,成为我国商事交易活动中最基本的商事制度。但我国现行法律对商事代理制度的规定尚存空白,这样的立法现状不仅有碍商事代理制度应有功能之发挥,同时也对商事代理的实务运作造成了混乱。本文拟从制度理念方面对商事代理立法模式进行比较性分析,并对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构建做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公共政策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广泛应用于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中。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公共政策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自身缺陷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共政策优越性的价值体现。各国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通过适用公共政策,对仲裁协议、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施以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案件中潜在的公共政策抗辩问题来看,对公共政策严格解释、严格适用是各国法院的普遍趋势,国际商事仲裁将会在更加自由和自治的基础上得到发展。  相似文献   

10.
商事活动的开展以商事信用的建立为前提,健全的商事信用制度对商事交易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营业执照制度,是我国保障商事信用的重要制度。但由于立法的混乱以及对营业执照的功能定位错误,其在实际中和理论上存在很大的困境,本文拟探讨通过建立商行为能力公示制度的方式,为商事信用制度的完善找到突破口。  相似文献   

11.
论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各有关国家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的归纳,阐述了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在《纽约公约》和《示范法》基础上各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协调和统一的情况,以及尚需解决的问题。作者认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调整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势必逐步地走向协调和统一。但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相似文献   

12.
中国近代商法有关妻子商事能力立法系移植同时代西方成文商法,与民事主体制度、夫妻财产制度以及民商事习惯相衔接,无论从立法技术,还是从倡导营业自由、保护交易安全、促进商业发展的角度,对于当时的中国社会,都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妻子商事能力立法,并不损害民商法律规则体系和制度价值,不能将妻子商事能力立法视作“封建糟粕”,绝对否定之。  相似文献   

13.
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是英美法中的称谓,在大陆法里一般称为无过错责任(no-fauIt LiabiIity)。19世纪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各国生产获得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14.
一、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产生。(一)从雇主责任法到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18世纪中期,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工业事故大量发生。但直到19世纪才有些国家制定雇主责任法规定可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追索雇主责任,且对工人诉其雇主作了许多苛刻规定。由于雇主责任法对劳动者而言没有保障,因此,不能视为劳工补偿立法。到19世纪末,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张终于占据上风。侵权行为法理论发生变化。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有损害事实存在以及损害确系劳动过程中所致,就可确定雇主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无过错责任原则常遭人们的质疑,为什么无过错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深刻理解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了解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产生原因与归责基础,明确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宗旨,有助于民众化解疑惑。当然,无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6.
周镭镭 《法制与社会》2010,(21):109-109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是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本文探讨了当前世界各国在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准据法问题上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并结合我国立法及司法现状,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制度的重构提出了理性设想。  相似文献   

17.
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仅在无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之关系、侵权的无过错责任与违约的无过错责任之关系、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之关系、无过错责任的免责事由诸问题上长期存在着无休止的争论,[1]而且无过错责任本身的概念也是个难以论定的事物。[2]本文拟从无过错责任的历史、法理学法哲学基础,经济制度等角度辩明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一分析研究。 一、无过错责任之历史依据 按照通行的理论,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发轫于19世纪垄断资本主义时代。至于合同法中的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3]其产生的历史并不相同。严守合同原则是自古以来合同法  相似文献   

18.
世界各国的商号选用制度的立法模式大致有真实主义、自由主义与折中主义三种。我国现有的商号选用制度的立法虽为折中主义模式,但限制过于严格,具有浓烈的行政主义色彩。本文认为未来商事通则的立法,一方面应当坚持折中主义模式,另一方面应当放弃既有的行政主义色彩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适用范围具有开放性是高度危险责任制度安全价值偏向的内在要求。各国通过立法或判例发展等途径使高度危险责任制度成为极具兼容性和接纳性的权利救济体系。理性地分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高度危险责任适用范围的封闭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有必要通过提升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实质地位来实现高度危险责任制度的开放发展。  相似文献   

20.
樊纪伟 《华中电力》2022,(1):96-110
自公司诞生以来,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就受到各国商业实践和立法的特别重视。各国商事立法均对公司类型加以规定,并分门别类地对公司设立、股东权利、公司治理等进行相应规范。虽然商事逻辑的共通性拉近了各国立法上的公司类型,但各国在公司法定类型及相应公司规制上的差异仍旧鲜明。这也反映在我国学界对公司法定类型的争议上。我国公司法定类型改革应坚持本土商业实践逻辑,并确保改革成本最小化。由此,保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按公司规模大小进一步区分出大型公司与小型公司,就成为理性选择的结果。具体而言,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增设大型公司,明确大型公司认定标准,并在公司机关设置、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给予相对严格的例外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增设小型公司,对其赋予更加灵活、便捷的自治,并将上市公司扩增为公众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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