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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开放源码软件引领了当下计算机软件产业的潮流,它倡导自由开放的理念,在某种意义上颠覆了传统著作权制度以维护权利人利益为出发点的保护模式。然而通过"绿坝"抄袭这一事件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著作权法对开放源码软件的保护仍有重要意义。本文的核心是讨论如何使传统著作权制度和开放源码的理念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促进开放源码软件更加健康地发展。  相似文献   

2.
众所周知,软件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复制软件却不需要什么专门技术,非常容易。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软件权利人的利益,势必会影响软件业的发展。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作为一项保护软件著作权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受到了越来越  相似文献   

3.
软件复用可以有效地提高软件的质量和生产率,是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软件构件作为软件复用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单位在国内日益受到重视,但是构件市场的发展速度却低于业界的预期。加强构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突破构件市场发展的经济瓶颈的根本途径。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构件可受到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利的保护。现阶段综合采用著作权模式和商业秘密模式是单个构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途径;同时,我国应建立第三方构件认证制度。推行构件前准专利,以促进构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相似文献   

4.
以著作权许可合同禁止反向工程的实施和兼容软件的使用,已成为软件产业通行的商业策略。作为一种私人主导的权利配置方式,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虽然导致使用者承担了超出著作权法范围的义务,并引起了意定权利与法定权利的冲突,却有助于降低软件利用的交易成本,弥补著作权法对功能性作品保护的不足,并激励权利人选择能够发挥软件最大效用的商业模式。因而在竞争性市场条件下,应允许权利人以著作权许可合同实现私人造法,但在软件构成垄断且合同条款具有阻止其他软件进入市场的效果时,需引入反垄断法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5.
李维 《知识产权》1995,5(4):46-48
一、引言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是在借鉴国际软件发达国家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实践,结合我国软件行业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软件的技术特点,依法所采取的一项辅助性的管理措施。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实施国际著作权公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并非以软件权利人是否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必要条件,软件的登记申请完全是在软件权利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就软件著作权制度本身而言,是为了协助法律的实施,  相似文献   

6.
张吉豫 《法律科学》2013,(5):187-194
作为功能性技术产品,计算机软件在我国著作权法下的保护范围仍处于模糊状况。美国司法实践中对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范围的界定经过了较长期探索,积累的理论和司法审判结论对世界软件产业及司法实践影响广泛。我国司法可借鉴美国的经验、理论和案例,以立法目的为出发点,考量技术领域的利益平衡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对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范围做出更加明确的合理界定,从而在激励软件开发与促进技术的传播和进步之间实现最佳平衡。  相似文献   

7.
数字经济赋能软件产业发展的同时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带来了新的难题。通过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刑事犯罪类案研究,厘清证明对象中权利对象、鉴定对象、罪责对象的概念,梳理司法实践中对证明对象“重形式轻实质”审查的现实样态,并研究发现其症结主要在于:民事和刑事证明标准之争、事实认定专业化与庭审实质化之争,以数字财产无形性与违法所得确定性之争。据此,从技术层面对计算机软件刑事案件证明对象进行三维分阶证明,以期实现对证明对象实质审查的本位回归。  相似文献   

8.
浅谈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胥沁庆 《法制与社会》2012,(21):261+265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当今社会,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应各行各业不同需求应运而生的软件也越来越多.随着计算机应用的越来越广泛,实践中很多问题也显现出来.其中对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愈加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角度出发,论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存在的相关问题,以保护软件制作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推进软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9.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和盗版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利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和历史的眼光,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和盗版问题作了一些探讨。认为应该充分考虑到著作权人、软件企业、大众用户的利益并找到最佳平衡点,并且我国著作权保护应该立足于我国实际,最大限度保护我国软件企业利益和社会大众利益。  相似文献   

10.
计算机字库的著作权保护及侵权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创新性应当成为一种字体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前提。字体作品不具原创性并不必然导致相应的字库软件也不具原创性。字体作品和字库软件是对字体设计思想的不同表达形式。字体作品著作权和字库软件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著作权,在保护对象和权利归属等方面均有区别。不同国家对字库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不尽相同。竞争对手复制字库软件和最终用户未经授权使用字体是字库著作权侵权的两种主要形式,在认定字体或字库软件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时,可借助重叠法和坐标法等技术手段进行比对和判断。  相似文献   

11.
通过行政保护的模式维护著作权法律制度是我国著作权保护体系的重要部分。本文通过分析著作权行政保护的价值目标、行政查处的性质、行政保护的方式、权利人维权的成本、效果等,对著作权行政保护的特点加以论述,以期行政保护能够更好地维护著作权制度和权利人权益。  相似文献   

12.
软件业的发展历经盒装软件、网络发行与软件即服务(SaaS)三种商业模式,每一种商业模式的出现均对著作权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盒装软件商业模式下,著作权法主要注重对软件复制权的保护。网络发行模式则对软件的发行权提出了挑战,同时,软件侵权的方式和软件提供商获取著作权收益及维权的方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建立在云计算基础上的SaaS模式,不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内容、发行方式和侵权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软件提供商对保护其著作权的方式也进行了创新,其实行的更严格技术措施和许可合同,甚至引发了是否合法的激烈争论。  相似文献   

13.
著作权的专有性与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是一对天然的“冤家”,互联网的特性使得权利人难以控制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此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日益增长。就立法而言,我国通过法的移植和引进,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和互联网的发展进行了权衡和妥协,使保护和促进协调进行,网络著作权保护立法正在逐步完善。而对司法而言,各地法院对新法的理解和运用需要一个适应和磨合的过程,  相似文献   

14.
作品权利人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已经不能满足维权的需要,因此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作为权利人合法利益的保护手段登上历史舞台,并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集体管理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本文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定义谈起,通过研究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现状,发现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最后针对缺陷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房桂屹 《法制与社会》2012,(22):267-268
本文叙述了从360与QQ大战起源看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问题.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将能够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著作权专有权对软件的保护使得软件源代码处于闭源状态,很难参考借鉴他人软件,软件创新受阻,开源软件为了克服著作权保护的弊端应运而生,其本质上属于在开源许可证保障下的新型著作权许可模式。开源许可证为附解除条件的著作权许可合同。GPL许可证为不可撤销合同,著作权人选择了开源,就不得作出商业限制保留,亦不得撤销先前已经作出的许可证授权。在所有许可证种类中,GPL许可证最为严格,具有高传染性,对于在逻辑上与开源软件的源代码有关联且整体发布的衍生作品,只要有一部分受GPL开源许可证约束,则整个衍生作品都受GPL开源许可证约束而必须开源。用户若违反GPL开源许可证的约定,则其失去使用开源软件的条件,已获得的授权失效。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违约救济或侵权救济,二者竞合,允许当事人择一救济方式维权。我国著作权法应重视对开源软件的规制,不断总结经验并完善相关制度,以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17.
[本案要旨] 软件序列号是著作权人为保护其对软件享有的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本案被告破解原告软件序列号,因故意破坏原告技术保护措施而构成侵犯著作权,是一种新类型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对于两被告在软件被许可期限届满后仍能使用的原因,原、被告陈述并不一致,双方也均未能提供相关证据相佐证。本案中,法院运用民事诉讼中的事实推定规则,确认了两被告破解软件序列号的行为,并据此判定了两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8.
牟萍 《中国版权》2023,(4):7-12
目前,软件著作权鉴定主要参照司法部和公安部的两大技术标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和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均可选择作为软件著作权鉴定机构,二者各有优势,需要结合鉴定目的、鉴定深度的要求、鉴定费用的承受力以及对具体某一机构的公信力、鉴定能力的了解来进行选择。本文认为,软件著作权鉴定方案的拟定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启动鉴定的预期证明目的、证据规则、技术能力、技术难度、费用承受力、对著作权法的理解深度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并从鉴定角度,对企业软件著作权保护技巧提出一定建议。  相似文献   

19.
远程取证是指权利人通过使用Telnet命令远程访问被告服务器,通过相关命令检测远程服务器中是否使用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对于Telnet远程取证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相反的认识,质疑者认为:虽然Telnet协议可以帮助网络用户实现对特定服务器的远程访问,但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使用Telnet指令所获得的代码与被检测服务器的软件并不具有一一对应性;以此作为侵权证据的证明力较弱,未达到“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不足以证明被告服务器事实上存有涉案软件的复制件.支持者认为:原告通过公证的远程取证信息作为侵权初步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其服务器上安装使用涉案的计算机软件;在被告没有其它有效反驳证据时,可以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解决上述困境的出路在于厘清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远程取证的法律效力,合理确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转移.  相似文献   

20.
2009年上半年我市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又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截止到6月30日,批准软件著作权登记10556件,其中北京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批准软件著作权登记4357件,与去年同期1837件相比增长了237%,登记量占全市登记总量的41.2%,占全国批准软件著作权登记28748件的15.16%,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增幅创历史新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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