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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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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此法条可看出:只要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就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学者认为,这条规定只对复议前置的事项,申请人可以就不予受理的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选择复议的事项,则不可以起诉。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我院遇到这样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针对某公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该公民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但另有一位公民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不是具体行政行为针对对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了维亮了维亮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眼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依此规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针对对象但与该…  相似文献   

3.
法院应否执行相对人已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未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编辑同志:行政管理相对人(以下简称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机关未复议,相对人也未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请问,人民...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的起诉 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诉讼的起诉与民事诉讼的起诉有较大差别。差别之一是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往往要经过一次行政复议。这种行政复议与起诉的关系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相似文献   

5.
司法信箱     
单行法律有关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应如何适用?编辑同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四种形式:一是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二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三是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  相似文献   

6.
对于复议程序前置案件,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当事人能否直接就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未明确规定。本文从复议前置程序设立的目的、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的系统性和一致性,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等角度,阐述此类案件的救济途径:只能先就复议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根据复议决定的具体内容再选择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行政行为,而无权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7.
行政裁决及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裁决及法律救济肖泽晟对于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民事权益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裁决民事纠纷之后,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的,是否可以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是按行政案件受理,还是按民事案件受理,抑或按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受理,目前无论...  相似文献   

8.
司法信箱     
行政机关在当事人申请复议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否受理?编辑同志:  我院对行政机关在当事人申请复议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的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受理,理由是: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另外,如果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申请期限过后,行政机关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的效率和稳定。  请问哪一种意见正确?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 胡承汉…  相似文献   

9.
【裁判要旨】法律、法规规定须复议前置,但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起诉对象无选择权,只能起诉复议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不能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复议条例》第27条也规定:“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复议机关批准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双方的基本特征一致:一是同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二是参加到业已开始,尚未结束的诉讼或复议中去。双方区别在于参加诉讼或复议的方式不同。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一是自己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一是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而复议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方式只有自己申请,经复议机关批准同意一种。复议第三人的规定较诉讼第三人的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又称起诉期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称行政相对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可能获得司法救济。否则,其合法权益就难以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得到保障和实现。这里所讲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实施起诉行为的理论根据来源于行政诉讼中的诉权,其法律根据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起诉权。①因此,本文所讲的行政诉权,其外…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不作为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不依法履行复议职责的消极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依法予以受理、超期不做复议决定以及不依法转送处理。这些不作为不仅可能在复议前置型的复议中存在,而且还可能存在于复议选择型(并轨制)乃至复议终局型(双轨制与单轨制)的复议之中。从复议对象上看,既有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不作为,又有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不作为。然而,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却只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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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复议管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法定申请复议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具有复议管辖权,是行政机关受理复议的必备的两个条件。本文仅就这两个问题谈一些自己的观点。一、关于申请复议期限问题 国务院 1990年 12月 24日发布, 1991年 1月 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条例》第 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特殊情况耽误法定起诉申请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 10日内,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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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我们把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叫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目前法律对这类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并不明确和具体,因此,有必要对如何受理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条件和范围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人民法院都应予以受理: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二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三  相似文献   

15.
相对人对不予复议而起诉的行政案件,被告应为哪个行政机关?编辑同志: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予复议,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此时被告应为哪个机关?对此,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应为复议行政机关;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将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作为被告;第三种意见...  相似文献   

16.
一、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模式(一)行政复议前置型。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一款和《海关法》第64条的规定即属  相似文献   

17.
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是法律规定可供行政相对人选择的两种救济途径,二者应实现程序对接。不同当事人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分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按照"受理在先"原则确定救济途径。行政相对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类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服的,应诉请原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不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要求撤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未经确认的,行政相对人不能提起单独行政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8.
海事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上或内河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海上或内河行政主管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案件.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在有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解决因当事人不服海上或内河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并以海上或内河行政主管机关为被告的海事行政案件的全部活动.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管辖则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行政案件的职权划分,即确定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也就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上或内河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还是向海事法院起诉,是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还是由  相似文献   

19.
郭修江 《特区法坛》2002,(70):29-30,3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条至四十二条对行政诉讼立案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些条文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第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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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中可否拘留被执行人并搜查其住宅?编辑同志:我院受理了一起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向法院起诉的计划生育罚款案件,经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应予执行。但在执行中,经多方做工作,被执行人拒不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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