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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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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关系到拟任命人员的政治“前途”,笔者认为,在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审议发言时,拟任命人员有回避的必要。  相似文献   

2.
今年年初以来,建平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度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建平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建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建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建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建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建平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3.
加强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首先必须健全任免制度,规范任免程序。永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换届后,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在充分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广泛吸取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新的《任免办法》,将任免程序系统化...  相似文献   

4.
信息动态     
《云南人大》2009,(7):47-48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实施被任命人员在任职发言制度 近期,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进行了修订,在坚持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颁发任命书制度的同时,建立了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任职发言制度。修订的《任免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相似文献   

5.
《浙江人大》2012,(12):62-63
某地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事项时,有两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拟任命有关职务,主持人请他们离开会场回避。有人认为,这样做虽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意见,但却剥夺了这两位组成人员行使审议人事任免的权力,于法无据。松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钱明龙回避,没有必要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事项时,主持人请相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离开会场回避,是没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更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建立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度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质量的关键,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的有力保障。笔者认为,当前,应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以下工作制度。1、任前公示制度。即在常委会人事任免之前,将拟任命人选通过各种形式公之于  相似文献   

7.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坚持贯彻党委的意图,运用好、实践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推进法治建设,具  相似文献   

8.
2013年是新一届人大和政府的开局之年,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通过各地的新闻报道,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任免中,实行了拟任命人员任前发言制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任前承诺"。如2013年4月19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提请任命的26名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  相似文献   

9.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整个听证制度的关键。现有的法律对听证主持人的规定比较模糊,对其任免、回避等问题均未作出详细规定。虽然听证制度在我国施行时间较短,但对保护公民基本权益以及监督行政权起着重要作用。对行政处罚中听证主持人制度进行分析,同时对听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0.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归纳起来就是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州、县人大还有立法权。党的十七大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相似文献   

11.
殷秀珍 《人大研究》2001,(10):36-36
对于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程序问题 ,法律和各级人大都曾作出明确的规定 ,但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尽如人意。因此要做到 :一是党委组织部门在研究重要人事任免时应有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 ,考察材料提前送达人大常委会 ,便于人大常委会事先熟悉了解情况。二是在党委提出人事任免建议后 ,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一般以“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人事任免议案为宜。三是人大常委会在接到党委人事任免建议和“一府两院”提案后应首先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会议进行讨论 ,组织部门可派人列席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 ,负责解答党组成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2.
李彤 《天津人大》2013,(11):40-40
11月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一般分任免、决定任免和批准任免三种。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如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应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免;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和科长,分别由省长、市长、县(区)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院和检察院依法应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其他  相似文献   

14.
亲历任免记     
20多年来,我先后在郏县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过。尤其是在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任职,我有了被任免和参与任免的经历,见证了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的传承、创新和探索。  相似文献   

15.
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新形势下,如何保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统一,更加有效地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认真思考的课题。一、坚持原则(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党管干部是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组织保证。党委推荐干部与国家权力机关任命干部同属于我国人事任免制度中不可缺少、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重要环节,二者在标准、原则等方面是一致的。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是依法履行职权,也是协助党委把好“用人关”。因此,人事任免过程中,一是要尊  相似文献   

16.
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行人事任免程序时,用语很不规范。出现"受任人员"、"被任命人员"等不规范表述,语意笼统、含糊,不足以准确描述人事任免各阶段的特点。在任免过程中,任免主体都是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对象在各阶段则有所不同。人大常委会会议召  相似文献   

17.
王智华 《新疆人大》2013,(12):35-35
笔者认为,人代会直接罢免政府局长有所不妥、、首先,有悖选罢任免一致的原则。政府局长依法应有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即“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因此,在人代会上直接表决罢免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免的政府局长,不仅有悖于选罢任免一致的原则,也似乎有越俎代庖之嫌。  相似文献   

18.
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应该与人大常委会职能职责相适,与《地方组织法》相应,做到职责统一,合规合法。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应该叫停,理由如下:首先,《地方组织法》有规定。根据《地方组织法》之规定,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无须试用期,干部一经人大常委会任命,随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对人大任命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严重犯规的,主管部门可提请人大常委会依法"决  相似文献   

19.
谈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中的搁置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人事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项职权一直受到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关注。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提请任免的人事事项的各项程序要求也越来越高。由此,常委会任免事项中的另一项职权——搁置权也渐渐进入了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但这项职权的运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一、一件提请的免职议案延缓表决被搁置2005年4月,某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某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免去一名副检察长职务的议案。提请免职的理由是:某某某涉嫌重大违法违纪。常委会…  相似文献   

20.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的重要措施。做好新形势下的人事任免和监督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我县人大工作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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