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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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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公司的司法解散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司法解散作为公司解散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两大法系诸多国家公司法中均有规定,而在我国公司立法中则鲜有所闻。在本文中,笔者就司法解散的概念与特征、两大法系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积极作用、以及立法构想等方面进行了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2.
论公司的司法解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的解散制度在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尚无明文规定 ,本文通过对外国相关立法例的研究 ,针对我国现行立法状况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了在我国建立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的重要性 ,提出了确立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3.
公司的司法解散是解决公司内部矛盾的一种制度。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而发展完善起来的。与国外成熟的制度相比,我国的司法解散制度还存在不足。应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制度和立法,为我国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更好的参考标准,更好地解决公司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司法》为防止公司陷入僵局规定了司法解散制度,但司法解散将导致公司人格消灭,对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具有终极的破坏性。因此,尽量采取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打破公司僵局以避免公司解散。文章从董事会僵局与股东会僵局两个方面探索司法解散的替代性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5.
公司僵局是司法实践中常见难题,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许多方面涉及公司僵局,对解决公司僵局问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本次公司法在修订中也存在一定不足,需要立法加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2006年1月1日修改生效的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设立了诸多新的法律制度,其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为司法解散公司制度,对该制度笔者首先深入剖析了司法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其次,对司法解散公司制度所处的实践困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对该实践困局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文章对司法解散公司制度进行了综合的评价及分析,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新修改的公司法在第183条规定了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中小股东在公司陷入僵局,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可诉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以保护其利益.但是司法解散是对公司自治性的严重挑战,如何在平衡相关主体利益的基础上保证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性和适宜性,以及如何完善与第183条相适应的有关措施,是亟须明确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公司司法解散作为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对此做出不同回应。其理论基石是公司契约理论和股东利益落空理论,在司法权介入公司内部时,应注意处理好适度干预与公司自治下的商业判断,尊重公司和股东自治,妥善处理司法解散案件。  相似文献   

9.
刘善书 《工会论坛》2009,15(3):135-136
公司解散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受利益驱动,公司解散过程中存在着恶意处分公司资产、不清算、虚假清算、不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等侵犯被解散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和谐与稳定。这些情形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投资主体或者公司实际运营者只追求利益而不负责任、市场行政管理机关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法制体系本身不完善造成的。对此,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请求:清算义务人履行清算义务;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合并或者分立后的公司概括承担民事责任;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但因债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其债权清算不能或者请求迟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0.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我国公司法中虽然已有规定,但在请求权主体范围、法定解散事由、完善替代性救济措施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在明确公司司法解散涵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该制度的涵盖范围以及是否存在公法意义上的公司司法解散。其次,要将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作为该制度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新《公司法》第183条创建了司法解散公司之诉制度,对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公司僵局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由于该条文过于原则,需要对其进行具体解释。本文在简要比较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公司僵局的救济机制,并着重从解释论的立场分析《公司法》第183条的定位和适用。  相似文献   

12.
司法解散制度的引入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司僵局的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但它的作用并非仅此而已,它还可适用于公司压迫等其它情形。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把公司僵局作为司法解散唯一事由的倾向,特别是最高院司法解释最终肯定了这样的解读,使得司法解散适用范围狭窄单一缺乏灵活性。该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3.
公司清算是清理解散公司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等问题的重要程序 ,但我国公司法对此问题规定多有漏失 ,如清算人的任职资格、清算机构的法律地位、特别清算制度等 ,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法院可以受理并作出解散公司的处理 ,但必须以公司是否存在《公司法》第 190条规定的三种自愿解散情形为标准 ;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不是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 ,而是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相似文献   

15.
公司僵局是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由于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管理层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致使公司陷入瘫痪或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形.我国在2005年颁布的新<公司法>第183条中明文规定了在此种情形下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由于公司僵局产生的原因和公司具体形态的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救济途径,调解就是其中之一.调解解决公司僵局更有利于僵局的解除,并降低交易成本.  相似文献   

16.
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作为小股东的维护权工具和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途径,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还是个新鲜事物,必须从诉讼程序和清算程序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为一种极端的救济手段,适用上要慎之又慎,可以有两种替代措施:一是股东代表诉讼;二是股份回购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张廷栓  王灿 《工会论坛》2011,(4):130-132
公司僵局是不能形成公司意志的一种僵持状态,这种状态对多方面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因而迫切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寻找打破公司僵局的有效方法。全面修订的新《公司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拓展了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空间,但过于笼统和原则,使得司法在履行法律职责时面临诸多困境。通过对公司僵局特征的分析,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对公司僵局法律问题提出进一步的完善对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18.
2006年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引入了公司机会规则,但其规定过于笼统,表现在认定标准和义务主体不明确;禁止篡夺公司机会的例外规定不全面;救济措施存在一定的缺陷.对此需要在立法层面进行多方面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9.
公司僵局乃公司的股东或董事由于对公司运营过程的决定性决策不能达成共识而产生纠纷,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或瘫痪的事实状态。公司僵局易致公司债务堆积,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我国目前解决公司僵局的机制主要有调解与仲裁制度、司法解散制度、强制股权收购制度、股东的撤销申请权和查阅权制度。完善公司僵局解决措施时仍需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改进司法解散制度,重视公司章程。  相似文献   

20.
从表面上看,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来自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分歧和对立,但其深层次的原因则来自公司的制度安排和闭锁公司的组织形式。以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为基础、以法院司法介入为手段解决公司僵局问题,其中赋予股东公司解散请求权是最为常见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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