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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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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行政纠纷仲裁的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强制执行力和终局性效力,被认为涉及美国宪法上的分权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一系列重要宪法原则,其合宪性曾一度遭遇质疑。作为一种在不同的法律秩序中完成同一功能的规则,美国行政纠纷仲裁制度的合宪性之确立,为学界探究我国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合法性基础提供了一种比较与借鉴的视角。  相似文献   

2.
行政性ADR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性ADR是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非诉讼解决机制,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逻辑支撑:诉讼救济的不足为其提供了必要的空间;权力分立理论与实践的差距为其提供了可能性基础;本身固有的资源优势使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行政性ADR具有重大的法律价值和意义,它有实现正义、维护秩序和政策形成的法律机能。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行政性ADR应注意贯彻以下几项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及时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相似文献   

3.
2 0世纪 90年代以来 ,美国行政程序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将“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ADR)引入行政过程 ,并取得巨大成功。ADR适用于行政过程具有可能性与妥当性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存在 ,ADR的适用受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指导 ,ADR不会构成对公共利益的威胁 ,ADR过程中存在信息保密制度等。在中国的行政程序改革中 ,引入ADR机制 ,改革者需要超越形式主义法治。其现实意义在于节约行政资源、增强行政效率、促进相对方主体意识等方面  相似文献   

4.
行政纠纷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直接因公权力的行使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类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中,直接予以处理。作为纠纷的一种,行政纠纷除了诉讼等传统方式外,在ADR体系中,也能探索出合理解决的方案。本文此角度出发,以探讨行政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5.
冯锦彩 《政府法制》2007,(17):54-55
司法ADR的概念和特征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是指诉讼外或非诉讼解决争议的各种方法的统称,中文常译为"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方法"或"诉讼外纠纷解决方法"。根据主持纠纷解决的主体的不同,可以将ADR分为司法ADR、行政ADR和民间ADR三种类型。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医事仲裁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当前医疗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话题。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已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重中之重。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主要包括行政解决和法院诉讼两种形式。从各国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来看,还包括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lternativeDisputeReso lution ,简称“ADR”) ,仲裁作为“ADR”的一种形式,以其具有解决纠纷的快速、保密性强和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自主等特点,使其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适用。笔者认为,采用“洋为中用”的原则,合理借鉴外国有关医事仲裁制度的规定,推陈出新,依据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7.
西方国家行政性ADR的经验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春莉 《政治与法律》2012,(12):134-140
行政性ADR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准行政机关所设或附设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包括行政调解、行政申诉、行政裁决等基本形式。行政性ADR在功能和程序上具有诸多优势,无论在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成本上,程序的规范性与灵活性上,还是在对纠纷双方友好关系的恢复和维持上,乃至在纠纷解决协议的权威性和履行上,都是诉讼判决难以达到的。其蕴含着实质正义和社会和谐的价值追求,这种价值理念不仅契合中国人传统的心理取向,而且正为全球性的司法改革和法制现代化所推崇,成为现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综观西方各主要国家,行政性ADR不仅有理论上的肯认、观念上的基础、实践中的认同,而且还有制度上的支撑。其在行政法中的贯彻与适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充分表明了行政调解方式在行政纠纷解决中适用的普遍性、广泛性,其经验对我国的行政调解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随着行政纠纷的与日俱增且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传统单一的行政纠纷纠纷机制给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压力,本文试结合当前行政诉讼面临的困境和行政审判工作实践,分析在我国运用ADR解决行政纠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通过借鉴美国、英国和日本的ADR制度,提出了司法ADR等多种完善我国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方式和手段,以期更好地处理好行政纠纷,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9.
在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即 ADR 中.调解是运用最多也是最受欢迎的一种。调解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纠纷解决方式,在非洲、中国、远东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对于远东诸国法律制度的概要观察表明,司法并非解决纠纷的惟一可能的方法;在有些社会中,纠纷是通过法律诉讼以外的方法解决的。而法律诉讼以外的方法  相似文献   

10.
随着ADR在我国的兴起,科技纠纷开始大量地采取ADR的方式解决。具体来说,这些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它们之间的综合利用。但是,由于在科技纠纷的解决中,ADR本身所具有的不足以及科技纠纷的公法纠纷和私法纠纷的交叉性,导致不是所有的科技纠纷都可以通过ADR方式解决。所以,不能让有关涉及行政争议、人身权争议的科技纠纷,以及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科技侵权纠纷纳入ADR解决的范围。  相似文献   

11.
构建中国本土化ADR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晓红 《河北法学》2007,25(2):36-40
在当代,随着社会主体在价值观和文化传统及利益冲突上的多元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各国通常把法院以外的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统称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ADR的研究和利用已经成为一种方兴未艾的时代潮流,并发展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的ADR与世界各国一样,处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之中,同时,中国的ADR及整个纠纷解决机制还面临和经历着特殊的重构过程.西方国家成熟的ADR制度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某些技术设计层面的参考,然而,中国目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我国在现阶段应用和倡导ADR制度是否合乎时宜?我们应该如何构建一个既兼顾法律文化传统又符合当今司法理念的中国化的ADR制度?将结合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2.
论医疗纠纷的代替性解决机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由于在纠纷解决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简便、经济、快捷、专业性及保密性强等优点 ,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ADR(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 )逐渐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大趋势。我国现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有待于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根据我国所面临的实际情况 ,将SDR引入医疗纠纷领域是一条快速、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医疗纠纷的代替性解决机制主要包括仲裁、调解以及和解。这三种纠纷解决方式各具特点 ,适用于不同情况下医疗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13.
如何选择一种更快捷、更有效以及更便宜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是国际商事社会如今所面临的挑战。这并不是说要摒弃传统的诉讼和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而是指需要用其他替代手段来补充这些机制。本文将以美国为例,对ADR方式作为仲裁或诉讼前置程序的阶梯式纠纷解决条款进行研究,以期提供给当事方最好的争议解决机制来满足维持其彼此间良好关系的特殊需要。  相似文献   

14.
Ben Waters 《The Law teacher》2017,51(2):227-246
Civil justice reviews over the past 20 years have encouraged the use of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and particularly mediation. Mediation is arguably now becoming more mainstream in terms of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ss choice. In some instances law changes have been introduced requiring parties in dispute to consider using mediation; similarly, lawyers have an ethical responsibility to provide advice to their clients about the range of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sses available. What is lacking however is a corresponding appreciation of the changing attitudes to the teaching of dispute resolution in the majority of UK law schools, where the promotion of adversarialism within the curriculum appears to remain the focus as the primary and only method of dispute resolution. The article argues that this is unreflective of current attitudes and thinking towards dispute resolution in most common law countries, where litigation is no longer necessarily the primary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ss of choice. Whilst there was token appreciation of the importance of mediation advocacy and its inclusion recommended within the Bar Practice Training Course (BPTC), the recent Leg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view was silent on any suggestions about the inclusion of dispute resolution based curriculum content at any stage of legal education in England and Wales. The article will explore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lawyers’ attitudes to dispute resolution within the civil justice arena and academics’ teaching of curriculum associated with it in UK law schools. The article will pose questions on why recent legal history suggests that law schools should now perhaps take a more socio-legal approach to their curriculum content and embrace the teaching of dispute resolution as a defined subject area for the twenty-first-century law school.  相似文献   

15.
基于美国ADR对我国行政争议解决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受司法危机、社会对解决行政纠纷形式多样化需求及公民“合意”“非对抗性”理念等因素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美国在行政争议解决中采用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取得成功。比较美国的做法,我们应该对我国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原则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16.
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法社会学“纠纷三阶段”理论的框架中,社会整体层次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忍受”、“回避”、“压服”、“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等类型。其中,“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缓解因行政纠纷导致的社会压力,维护既有行政法律秩序的正统性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的“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由于存在着吸收纠纷的范围有限、第三者中立性缺失等问题,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有必要建立多元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行政领域引入ADR。  相似文献   

17.
论民间法与纠纷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晖 《法律科学》2011,(6):35-45
一切规范的存在,都是为给纠纷解决预备一套方案,民间法也不例外。文明时代的纠纷解决方式,一般分为三种:一种是司法诉讼方式,其规范运用的特点是以法律为主,以民间法为辅,即使在司法调解中,也保持这一特点。另一种是诉讼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案,如调解、仲裁等,其规范运用的特点是在法律、民间法的选择上,难分彼此,说不上谁主谁辅,在这种纠纷处理中,当事人本身具有规范适用的选择权和权利处分的选择权,这就使规范的运用要灵活得多,更多时当事人之间还通过主持人自己协商处理规范——制定纠纷解决协议。第三种是私力救济,它可以分为启动形式合法的私力救济和启动形式非法的私力救济。在私力救济中,其规范运用反倒是以民间法为主,国家法最多只为辅助。如上情形的出现,乃是因为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是非,而诉讼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案以及私力救济解决纠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平息矛盾。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争议——兼论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之区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争议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概念 ,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根本不同之处 ,如何界定与判定行政争议则是行政诉讼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在公私法二元分立理论背景之下指出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与相对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之间发生的、依据公法可以解决的争议 ,并以主体、公权力、权利义务等因素作为判断行政争议的标准。提出了从制度层面增加“行政争议”的概括性规定和设立权限争议的解决机制两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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