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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和外来流动人员承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但旅馆业除外。 第三条(主管和协管) 市公安局是本市外来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外来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2.
朱华 《法庭内外》2006,(10):42-43
有这样—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租赁北京中铁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平区西环路的房屋用于超市经营,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履行3个月后,小白羊超市开始拖欠租金,以后双方一直就合同租金以及协商终止租赁事宜进行磋商。在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小白羊超市开始陆续将货物运走,中铁公司遂强行采取封店措施,为此在封店过程中,双方人员发生冲突。  相似文献   

3.
《政法学刊》2019,(1):56-61
目前中韩两国人员交流日益频繁,他们大多数是通过租赁房屋方式在对方国家生活。因此,了解中韩两国房屋租赁立法的异同,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因对彼此法律制度认识不同而造成的纠纷。中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有直接影响第三人权利的效果。韩国法将传贳权规定为一种物权,并在此基础上规定了登记租赁权。韩国为了有效地利用传贳制度,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专门制定了《房屋租赁保护法》。  相似文献   

4.
徐娟 《检察风云》2012,(21):38-39
日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条例》专门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优先给予安排。"(10月8日《齐鲁晚报》)近年来,为鼓励和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各地在不断提高优抚标准的同时,推  相似文献   

5.
谈到租赁.各行各业的人们都习惯从其所处的行业角度来理解,由于所处行业不同且对租赁的管理不同,对租赁的理解有时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并因立场不同导致了分歧的存在。本文援引的案例是个真实的例子,由于所处立场不同,双方人员的不同意见最终导致了案例中企业放弃对企业来说具有利好作用的租赁方式。  相似文献   

6.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7.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范李瑛 《法学论坛》2007,22(4):90-96
我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享有对租赁房屋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在转租以及强制拍卖方式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则是需要理论和立法进一步解决的问题,避免因审判人员的理解不同而导致同类案件审判结果不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涉及按份共有物处分时由共有人"全体同意之原则"改采"多数决原则".在按份共有人根据"多数决原则"出售共有物而少数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情况下,为避免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竞合,应对多数共有人的处分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当多数共有人要求出售共有物时,应首先满足少数共有人优先购买多数共有人的共有份额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是近几年来经济审判工作遇到的新型疑难案件之一。鉴于涉外融资租赁交易本身具有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和审判人员对之缺乏全面了解与认识,以及目前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无专门的法律法规适用的情况,文章对涉外融资租赁的涉外性、融资性、风险性、分权性、物权性、制约性及主体的三元性与限定性、客体的广泛性与禁止性、内容的特定性与限制性等特征进行了理论探讨,分析了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并就审理此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和应注意的若干问题阐述了看法。  相似文献   

9.
浅谈融资租赁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金融、贸易和租赁为一体的信贷方式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美国。20世纪80年代被引进我国之后发展迅猛,在经济生活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过,融资租赁还并未在我国普及开来,关于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借贷等概念混淆不清。本文主要从融资租赁内部结构、融资租赁自身、与传统租赁的区别方面来讨论融资租赁的特征。  相似文献   

10.
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经常会遇到出租人由于各种原因在尚未办理或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申办公证的情形,这类租赁合同在实践中被称为"非规范性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这类房屋租赁活动并非少见,但是由于房管部门对这类房屋持有者的产权没有登记备案,同时也缺乏规范这类房屋租赁活动的法律规范,因此,公证处对这类房屋租赁合同可否公证也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11.
在双方对租赁物使用用途未进行限定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租赁物,在不影响租赁物性状的情况下,可以部分进行转租,出租人不得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综合考虑承租人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租赁合同应否予以解除。  相似文献   

12.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中止后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①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之一是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权,而不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当出租人作为债务人时,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租赁物就经常成为执行标的物。在强制执行中对租赁物上设定的租赁法律关系应如何确认、如何处理,对此我国及国外的强制执行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的做法也很不统一,导致了执行法院、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执行中涉及的租赁问题各持己见,客观上加剧了执行难。执行不破租赁应当作为强制执行中处理租…  相似文献   

13.
汽车融资租赁是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融资租赁的一种 ,在汽车融资租赁中存在不少法律问题。本文从汽车融资租赁出租人主体资格 ,融资租赁汽车致人损害责任承担 ,融资租赁汽车承租人肇事构成犯罪受害人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融资租赁汽车能否拍卖抵债等四个方面 ,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作者的一些浅显的见解  相似文献   

14.
租赁贸易,亦称租赁信贷。国际租赁就是承租企业借助租赁公司运筹资金的职能,在一定的期限内,通过分期交付租赁费的办法,引进使用生产需要的设备的一种方式。它同我们平常所说的租赁业务并不相同,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是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租赁财产后,将原物返还给出租方,而由于国际租赁是跨越国境租用大型设备(价值偏低的小型设备不适用于租赁贸易中),因此当租赁期满后,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一般通过交纳数量甚微的名目价格就转移给了承租人。国际租赁合同中的租用人享受的权利,是一种物权性权利,即直接支配货件,并靠它取得利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出租人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一、出租人承担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租赁物存在瑕疵。这里的瑕疵, 是指租赁物的质量或数量不合约定的标准或租赁物的通常使用状态。由于承租人租赁的目的是使用租赁物或通过使用租赁物获取收益,所以承租人更注重租赁物的瑕疵是否减少租赁物自身使用价值,是否影响其依约定使用租赁物,而不是租赁物交换价值上的瑕疵。在交付之时以及交付之后的租赁关系存续期间, 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而出现的瑕疵,出租人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6.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赵某结伙,经事先预谋,于2011年4月间,在了解到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到期,租赁人不归还所租车辆时,租赁公司可以通过车载GPS自行取回车辆这一操作流程后,由被告人张某向不同的汽车租赁公司先后租赁小轿车3辆,并伪造身份证、行驶  相似文献   

17.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物是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这是租赁合同存续的物质条件。租赁物应当是有体物、非消耗物,并且是可以流通或者限制流通之物,权利一般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涉及维修和改善问题。实践中,当事人因此产生纷争的现象并不鲜见。有必要结合合同法的规定,对租赁合同当事人在租赁物维修、改善方面的权利义务问题加以阐释。一、关于租赁物的维修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一直在使用、收益租赁物,租赁物本身也往往在持续不断地…  相似文献   

18.
黄叶华 《特区法坛》2006,(3):F0003-F0003
近日.海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30多名执行人员.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对被执行人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一幢五层楼、总面租约1000平方术的办公场所成功地进行了强制搬迁.执行过程虽然阻力重重.干扰不断,但海口中院的执行人员英勇顽强、克服种种困难,在未得到当地法院协助的情况下,胜利完成了的执行任务。  相似文献   

19.
《法学》1991,(7)
融资租赁作为现代设备租赁的一种主要形式,越来越为我国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所采用。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和选择,出资从供货处购买财产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法律关系。它是近年来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形式,当企业需要筹集资金、添置设备时,不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是同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代为购进所需设备,然后租赁给企业使用,通过租赁使企业实现融通资金的目  相似文献   

20.
当事人在达成的长期租赁合同中,对特定范围约定另行订约的,除当事人之间达成租赁合同外,还应当认定存在特定租赁范围的预约合同。其后,对于特定租赁范围达成的本约,租赁期限少于长期租赁合同期限的,预约合同并不消灭。特定租赁范围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然具有继续磋商缔结本约的义务,从而呈现出重复预约特征。在救济方式上,基于重复预约合同的特殊性,如不存在恶意磋商的情形,不应当排除强制缔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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