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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附属刑法规范表述路径和立法模式尚存在诸多缺陷。附属刑法规范的制定、修改应沿袭刑法典制定、修改的刑事立法理念,以免导致附属刑法规范之刑法精神的丧失。附属刑法规范制定既要坚守刑法基本原则理念和现代刑法新理念;为实现附属刑法规范的科学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应倡导在散在型立法模式的指引下制定附属刑法规范。  相似文献   

2.
附属刑法立法模式的比较与优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附属刑法立法模式的比较与优化河南大学副教授郝守才附属刑法是指规定在经济法规、行政法规等非刑事法律中的有关犯罪的刑罚的附属刑法规范的总称。附属刑法立法模式则是指对这些附属刑法规范立法时所采取的表现方式的类型。附属刑法立法是世界各国刑法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3.
刑法立法应坚持统一法典模式,并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增加或者修改《刑法》条文.对于目前统一刑法典存在的问题,应通过及时的法典编纂、提高刑法立法技术以及制定完善的法律适用规则来加以解决.犯罪圈的扩张应当缓慢前进,对待新的社会脱序现象,应当首先考虑运用行政处罚的手段加以惩治和预防.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改是立法机关根据社会需要以及犯罪发展态势,适时针对不合理的刑法规范与条文作出相应修改的一种立法活动。从刑法修改的范围来看,有全面修改与部分修改两种形式;从修改所采取的载体形式看,有刑法典修改、单行刑法修改与附属刑法修改等形式;从修改所涉及的内容看,有废止型修改、修订型修改与补充型修改几种形式。刑法修改必须针对特定对象与内容采取不同的修改形式,刑法修正案不应当成为刑法修改的唯一途径,特别是对行政犯而言,更应该采取附属刑法的立法与修改形式。  相似文献   

5.
劳动刑法:西方经验与中国建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把劳动刑法作为刑法学分支学科进行研究,乃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事件.西方国家的劳动刑法之成长模式体现出附属刑法优先、倾斜保护劳动者,以及其建构过程中体现出的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对话共进的特性.中国劳动刑法的建构应从中吸取有益经验,有必要突出以下三点:确立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刑法立场;以相对强制性规范引领刑法进步,确立新型的罪刑结构;把劳动刑法从刑法大一统模式中分离出来,采用以附属刑法为主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附属刑法是刑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反映了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密切关系。然而,我国当前却存在虚置附属刑法而完全依赖刑法典来治理犯罪的现象。为进一步发挥附属刑法的功能和作用,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的单一刑法立法模式,转而采取多元的刑法立法模式,并重构附属刑法规范的结构,以期实现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7.
附属刑法是刑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反映了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密切关系。然而,我国当前却存在虚置附属刑法而完全依赖刑法典来治理犯罪的现象。为进一步发挥附属刑法的功能和作用,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的单一刑法立法模式,转而采取多元的刑法立法模式,并重构附属刑法规范的结构,以期实现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8.
1997年后,我国刑法修正主要采取修正案模式,刑法法典化逐步深入。近年来,受到"解法典化"思潮的影响,刑法修正案模式受到一些质疑,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的多元立法模式被部分人推崇。其实,刑法修正案契合我国的法典化传统,兼顾稳定性与灵活性,有利于公众认知与司法适用,在适度犯罪化的过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同时,它克服了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的零散与泛化倾向,彰显了刑法立法的严谨与克制,维护了刑法规范体系的协调统一。通过全面分析与价值衡量,刑法修正案具有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所不具有的优势,而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则有着无法克服的缺陷,因此刑法修正案模式应继续坚持。  相似文献   

9.
作为一种应用广泛的科学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的最大特质在于其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具有导致巨大且不可逆后果的风险,甚至是全球灾难性风险.为了有效地规制现代生物技术风险,应当将"预防原则"合理地引入刑事立法并将其转换为一种立法理念与策略.在通过刑法对生物技术风险进行规制时,还应注重运用体系性策略和衔接性策略.未来,应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在立法模式上采取附属刑法的形式,在立法技术上增设单位作为犯罪主体,以完善刑法对生物技术风险的规制.  相似文献   

10.
刑法立法模式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在进行刑法立法时所采用的标准样式。纵观现代世界各国的立法现状,刑法立法模式主要有单一法典型立法模式、特别刑法立法模式、判例型刑法立法模式和修正型刑法立法模式。每种刑法立法模式都有其各自的刑事政策功能。从中国刑法立法的现状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没有形成固定、成熟的刑法立法模式;(2)刑法立法模式单一、呆板,缺乏活力;(3)刑法修正案模式不能适应刑法立法的全部需要;(4)附属刑法立法模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适应国家打击和控制犯罪的需要,我国的刑法立法模式应当做如下调整:(1)建立刑法典、特别刑法和刑法修正案相结合的刑法立法模式;(2)根据刑事政策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刑法立法模式;(3)调整附属刑法立法模式的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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