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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论民法的伦理性价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特定的社会伦理观念和伦理规则是各国民法制度赖以建立的伦理基础 ,也是评价民法制度优劣的主要标准。各国民法无一不是将本国基本伦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的结果。目前中国民事立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对外国先进法律制度的移植不够 ,而是对传统文化的借鉴不足。中国未来的民法典必须同时兼顾其先进性和民族性 ,应当在扬弃和继承的基础上构建出一套既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可得到社会广泛接受的新型民法典体系。  相似文献   

2.
姜登峰 《证据科学》2013,(4):408-419
以中华法系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制文明在世界法律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体现。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与其所处的经济、社会制度与环境相适应.古代中国法律体现了这点.作为法律制度一部分、对于事实的认定、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影响的证据制度也是如此。中国古代证据制度在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受到了古代哲学、伦理观念、心理学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中国古代证据制度具有与西方不同的特征。这与中国古代对人的重视、以儒家为主导的哲学观念、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以及家法宗族的统治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3.
程序正义及其局限性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程序正义是现代法的程序结构派生出的一种伦理形态 ,其本质为程序之中的伦理、非人格化的伦理、相对化和形式化的伦理、程序化的制度伦理。现实当中的程序正义是选举、司法以及立法、行政管理正当化的观念基础 ,宪政民主体制的伦理内涵。然而 ,程序正义之不幸在于其代表的乃是强者的正义 ,因而对弱者的权利保障是宪政民主体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4.
"仁义—中道"结构的儒家仁学正义论是中国传统正义学说,其特点是家族本位的血缘伦理正义,主导着中华法系的法律正义。中华法系是一个"礼法"法系,"仁义"居于内,"中节"发于外,构建起"正当"和"适宜"的法律正义,在关于统治的合法性、科举取士、"中平"立法、"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定罪量刑原则、刑罚制度、"调处息讼"等方面都有正面的表现。传统正义学说和中华法系都处于根本性的转型期,应当也可以吸纳西方正义论的基本自由、平等、权利原则,其固有的正面价值是实现转型的积极资源。  相似文献   

5.
罗玉川 《法制与社会》2011,(16):7+16-7,16
本文从春秋时期子产与邓析两者之间的斗争所蕴含的中国传统法制理念出发,阐述在现代法治文明建设中构建的律师文化与中国传统法治理念的冲突是造成现今社会对律师负面看法的一个重要人文因素。本文认为律师文化中正义是其追求的内在价值,但律师角色定位决定了其与法官角色定位的不同,律师不是正义的代表。律师是实现正义的制度安排,是扶正正义天平的一角。  相似文献   

6.
“仁义一中道”结构的儒家仁学正义论是中国传统正义学说.其特点是家族本位的血缘伦理正义,主导着中华法系的法律正义。中华法系是一个“礼法”法系,“仁义”居于内.“中节”发于外,构建起“正当”和“适宜”的法律正义,在关于统治的合法性、科举取士、“中平”立法、“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定罪量刑原则、刑罚制度、“调处息讼”等方面都有正面的表现。传统正义学说和中华法系都处于根本性的转型期,应当也可以吸纳西方正义论的的基本自由、平等、权利原则,其固有的正面价值是实现转型的积极资源。  相似文献   

7.
实现个案的正义是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不能回避的问题。现代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尴尬地位,如何适用,吸取传统中的一些可取的做法。中国传统社会并非不重视法的公平价值,对个案正义实现也有合理之处,这种手段可能是建制上的,也可能是一种社会压力,无论如何,公平和秩序都是司法追求的目标,本文通过对古代民间司法与现代民法的衡平机制的比较,期望可以从传统司法中寻求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马玉丽 《时代法学》2015,13(1):112-118
自然法蕴含的理性、正义、法治、权利等观念塑造了西方法治精神。发端于英国的正当程序作为西方宪政与法治传统中极其重要的理念和制度,与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密切相关。自然正义源于自然法,自然法要求的采取回避和听取申辩原则,构成了正当程序的核心内容。美国宪法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将自然法原则法定化。在联邦最高法院有关正当程序尤其是实质性正当程序的司法实践中,经常从自然法的视角对其进行阐释,使正当程序成为捍卫自由主义、契约自由与个人基本权利的有力武器,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对自然法的继承与超越。  相似文献   

9.
伦理化是中国法律传统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导致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原因很多,本文从经济社会史的角度对传统文化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认为中国法律文化伦理化的一个主要根源就在于中国古代经济的自给性、封闭性与经济政策的压抑性。伦理化的法律与这种小农社会的经济形态、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是相适应的。通过与西方宗教伦理的比较,我们可以知道在这种自然经济与经济政策的大背景下是无法诞生权利义务的观念、平等的观念、公平与正义的观念。因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必然会走上伦理化的道路。  相似文献   

10.
当我们对律师特别是辩护律师的职业价值进行讨论和思考时,可以发现,其核心精神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忠诚原则,强调的是律师“当事人利益至上”的义务,反映的是律师的诚实观念;二是正义原则,强调的是律师保障人权、维护社会正义的公益义务,表明的是律师的正义观念。忠诚与正义,是律师执业的基础,也体现了律师职业的正当、合理性。“恪守诚信,维护正义”,应当成为我国律师队伍建设的核心价值。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古代诉讼的价值观影响了人们几千年的诉讼观念和诉讼活动,同时也影响了诉讼制度及程序的运行。本文从宗法等级伦理观,自然和谐观及以人为本的慎刑主义三个方面讨论了中国古代儒家视野中的诉讼价值观。文中指出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阶段,中国古代诉讼价值观所体现的重伦理、重和谐、以人为本的精神对建立中国现代诉讼价值观有其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古代也存在法律伦理。《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以它为中心来审视古代的法律伦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中国古代的法律伦理存在于法律的原则、制度和具体内容之中,《唐律疏议》中法律伦理的形成有一定的条件支撑。与中国古代的法律伦理相关,法律伦理的作用、阐发和影响等问题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3.
论宗族制度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郑定  马建兴 《法学家》2002,(2):19-30
宗族制度是中国古代以家长制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殊社会体制.梁启超先生曾谓:"中国古代的政治是家族本位的政治."①这种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数千年的宗族制度,本身寄身于传统的农业经济体系之中、依托于农耕生产方式而存在,同时又构成了传统社会正统价值体系、政治制度的基础.中国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几方面要素,包括儒家学说、伦理观念等思想因素,以及外在的专制体制、社会等级制度,无不与宗族观念、宗族制度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4.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瞿同祖先生曾指出:"古代法律可以说全为儒家的伦理观念和礼教所支配。"[1]台湾学者李钟声也说:"我国的法律制度本于人伦精神,演成道德律和制度法的体系,所以是伦理的法律制度。"[2]可见,我国的传统法律一向特别注重对亲情伦理的维护,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却难以找到一条旨  相似文献   

15.
关于文学的社会功能,中国古代文论有"诗缘情"和"诗言志"两种传统,其中,"诗言志"生发叙事传统,赋予文学以载道的使命,体现了对正义价值的追求,并使得中国古典文学具有正义叙事的脉络。该正义叙事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受"诗缘情"诗歌传统影响,正义叙事和诗性叙事呈交叉和弥合状态;受儒家礼制渗透,中国古典文学具有鲜明的道德教化功用,正义叙事背后是内在伦理秩序的构建;正义叙事反映了我们民族特有的审美文化和独特的语境,中国的阴阳二元思想与起源于结构主义的现代叙事理论有某些相似处。解读正义叙事对理解我们民族的哲学思想和文学叙事理论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相似文献   

16.
亲属权利的法律之痛——兼论“亲亲相隐”的现代转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是一种亲情伦理立法,现代东西方主要国家法律都确认由亲属身份而自然获得的某些例外特权,这是一种亲属权利立法。我国现行法律在否定"亲亲相隐"的亲情伦理立法以后,却没有确立亲属权利立法原则,这种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导致诸多尴尬和悲剧,"佘祥林案"中佘母的不幸遭遇即为典型。本文阐释古代"亲亲相隐"亲情伦理立法和现代亲属权利立法的各自特点,论述法律确认亲属权利的必然性和迫切性,探讨古老"亲亲相隐"对确立我国现代亲属权利制度的正面价值及其在现代人权理念之下的创新转化。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中国与西方传统社会知识产权观念的历史演进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虽然传统中国社会里知识产权观念的萌芽与发展并不比西方社会在这一领域晚,甚至在版权观念的产生及其相关的官方制度设计方面比西方社会还要早三四百年,但是,与西方社会不同的是,传统中国并没有发展出一套系统的成文化的法律制度来。这既有政治的、经济的原因也有思想文化意识方面的影响。这意味着现代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完善和真正贯彻实施,需要政治、经济制度的支持也需要思想观念的更新。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我国为了防止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滥用,在新颁布的《公司法》规定了有关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容。但立法的滞后以及法律条文过于简单、原则,使得债权人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也不能予以较好适用。由此不仅对法律尊严造成了损害,而且使司法实践的运用也可能产生混乱的状态。因而,我们应当吸取以往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作为经验,广泛借鉴国内外有关先进的做法,不断的完善我国关于该项制度的法律。  相似文献   

19.
论禁婚亲     
张毅辉 《法学论坛》2003,18(5):53-59
现代各国的禁婚亲制度大多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 ,禁婚亲制度已经比较完备 ,其按照亲属关系的性质和远近来确定禁婚亲范围的原则和方法被许多国家所继受。禁婚亲范围有相当的稳定性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 ,在一些国家有相对缩小的现象。中国古代社会里形成的禁婚亲制度具有很强的伦理性 ,但宗族主义色彩浓厚 ,禁婚亲属范围广 ,重男宗轻女系 ,故在社会和法律转型时期必然会被西方的禁婚亲制度所改造 ,重男轻女的观念被抛弃 ,禁婚亲范围逐渐缩小 ,我国台湾地区禁婚亲制度的演变印证了这一点。我国现行的禁婚亲制度 ,禁婚亲属范围适当 ,禁婚理由充分 ,应保持稳定 ,无需扩大 ,但对因收养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的禁婚范围应当明确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20.
田彬 《法制与社会》2013,(19):38-3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避让急救车有明确的规定,可是在现实的执行中时常遭遇少有车辆避让的情况。有效的紧急避让制度的构建在我国是十分必要的和迫切的。因此应当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当前紧急避让存在的制度伦理问题以及制度伦理建设进行分析。紧急避让的制度伦理思考是对制度本身所内含的伦理追求、道德原则和价值判断的认识,也是对制度的正当、合理与否的伦理评价。紧急避让缺乏强制性的制度保障和相应的惩罚措施而难以有效执行,是紧急避让存在的突出的制度伦理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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