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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4 毫秒
1.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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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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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回望     
[热点] 跨年发工资按新规扣税, 元旦后领奖金按新标缴税 去年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就工资 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予以明确:自2006年1月1日 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 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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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怎样计算纳税?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照经营合同分得的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承包人、承租人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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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 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 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 定》第三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 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 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 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 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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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税法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一)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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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惹眼的“十二万”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韬 《法人》2007,(1):30-31
新《办法》将个税自行申报的义务延伸至年收入12万以上的普通纳税人,这意味着此项制度将由过去的偶然适用转变为今后的普遍适用,它将会对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带来变革性的影响2006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其中第二条规定了“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似文献   

8.
测算指标为消费性支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一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9.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深化税制改革,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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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相似文献   

11.
数字     
《江淮法治》2011,(14):4-4
3500元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解读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三千五百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比该法2007年规定的二千元的起征点有所提高。解读二:个人所得税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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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威 《中外法学》2008,(6):851-865
<正>1981年中国所得税体制建立伊始,中国就采用了一种二元体制对外商在境内投资行为进行征税。粗略地讲,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扣除)方面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适用同样的规定,以其从事经营的净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以毛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以预提的方式纳税。究  相似文献   

14.
(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相似文献   

15.
本文疾呼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不得实行同一标准.应该根据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实际负担能力双重标准综合确定扣除标准,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并增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本文提出的重要观点之一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受价格因素影响.收入存在差距但是支出也存在正比差距.所以应该普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一味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在全国适用.经济不发达地区自然很少有此类个人所得税可征,既不公平又影响财政收入。笔者建议东中西部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及个人负担特别情况申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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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务发明的报酬1.各国都规定对职务发明给予报酬无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职务发明的报酬都是一个十分敏感和重要的问题.各国一般都认为在职务发明中,支付给雇员的正常报酬(工资)实际是不可能使他们具有如此创造精神的,发明一般不是工作的必然结果,所以当作出发明的雇员对企业作出非常特殊的贡献时(完成了职务发明),他理应因此而获得除其正常薪金以外并高于该薪金的报酬,以便使雇员能够得到公正的补偿如挪威规定,雇员可以索取合理的报酬,“除非雇主所得权利的价值低于雇员在其受雇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和其他任何利益”。按此规定,决定给雇员奖励的标准是,雇主从雇员的职务发明中获得的利益高于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和其他利益.英国法律并没有规定雇主就某一发明有必须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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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2005,(4):40-40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现行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2)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特别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第八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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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办理结付个人储蓄存款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区分不同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一、内资商业银行以支行或相当于支行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经各省、自治区、直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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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的收入怎样计算纳税? 两上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根据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例:作家赵某、钱某合作出版一部小说,共得稿酬30000元,赵某分得20000元,钱某分得10000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赵、钱二人可以分别就自己分得的稿酬减除费用,然后分别计算法定应纳税额、法定减征税额和实际应纳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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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皖地税[2000]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你省“三相组合式过压保护器”专利的所有者王某,因其该项专利权被安徽省电气研究所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件的规定,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安徽省电气研究所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 2000年4月24日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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