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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御史,是隋朝设立的官职,一直沿用到清代。监察御史的品级不高,但权力不小,文武百官有什么劣迹,监察御史都可以管.说白了,监察御史就是朝廷管官的官。本来级别就小,还要管级别比自己大的官,这难度可想而知。难归难,可有些监察御史就当得很称职,不但官当得胜任愉快,还留下了美名。这其中,明朝的吴讷就是一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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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春秋战国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汉设御史台,归属办理宫中内务的少府,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京师长安附近七郡为司隶校尉部,司隶校尉除三公之外对朝廷百官都可弹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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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晨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5,(4)
监察御史一职设立于隋朝,一直沿续到清代。品级不高,但权力不小,文武百官有什么劣迹,监察御史都可以管。说白了,监察御史就是朝廷中管官的官。本来级别就小,还要管级别比自己大的官,这难度可想而知。虽说难度很大,可有些监察御史就当得很称职,还留下了美名,比如明朝的吴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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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柱下一星,列曜太紫,其象维何,今也御史。”康熙帝将御史誉为柱下一星、列曜太紫,有“淬厉风裁、检齐霜纪、下饬官方、上参国是”的作用。老子曾在周朝担任柱下史,柱下史也成为监察官员的代称,柱下一星为对监察官员的尊称。康熙帝强调,监察官员言责斯专,皇帝寄以耳目之任,一切吏治民生与得失利弊,皆宜殚忠极虑、据实直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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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之官,莫难于风宪,莫危于风宪。曷谓难?人之所趋者不敢趋,人之所乐者不敢乐,人之所私者不敢私。”这是元代著名监察御史张养浩在《风宪忠告》中提出的劝诫。其中的风宪,指的就是监察官。一个“难”字,既道出了监察官的不易,也道出了监察官的境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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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张生在11月8日的《北京日报》上发表文章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轫于西周,确立于秦汉,至隋唐臻于完备,历经变革延续至晚清,可谓源远流长。历代选任御史的标准虽不尽相同,但不无共同之处,"通常以学识、德行及政治经验三者,为遴选御史的评价标准"。监察官之学识首重律令知识,次重官吏职守及相关政治、经济知识,便于其能究明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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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5,(6)
<正>在冯梦龙的《古今笑》中讲了这样一件事:唐代武则天时期,有个叫张衡的官员,从令史升三品的审批材料已经上报到门下省,就等着审批后官至三品了。谁知某日退朝,张衡见路旁有人卖新蒸大饼,正觉肚里饥饿,就买了一张,骑在马上吃。结果,张衡因此事被监察御史弹劾,升官之事遂成泡影。先不说张衡在马上食饼是否失当,单说这御史的做法便体现了一个"严"字。监察御史负有肃整朝仪、监督官员的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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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督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监督制度。古代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执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自秦开始形成制度以来,历朝历代都把监察制度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不断加以改革完善。秦时,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在地方,皇帝派“监察御史”常驻郡县,负责监察郡内官员。汉承秦制,西汉时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为长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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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唐书·列女传》记载:李余任监察御史时,得俸米,李余的母亲一量有三斛多,便问送米的官吏:“米为什么多了?”官吏答:“供给御史的米,量时是不刮平斛的。”李母又问送米的车庸(车夫):“用车钱应该是多少?”车庸答:“御史不付车钱。”李母为此很生气,“敕归余米,偿其庸”(即令送米的官吏拿回多余的俸米,向车夫偿付了用车的费用),并严厉责备了李余。事后李余弹劾了管仓库的官吏,并将其原因告知了各位御史,“诸御史闻之”,皆“有惭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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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少勇 《共产党员(沈阳)》2003,(10)
明代做过都察院长官的王廷相,在一次接见新任御史张瀚时说,我昨天乘轿进城遏雨,一个穿了双新鞋的轿夫,开始很小心地循着干燥的地方落脚,生怕并脏了鞋,后来一不小心踩在泥潭里,从此便不复顾惜。由此他说:“居官之道,亦尤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