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根据刑事诉讼原理和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判决只有两种形式,即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笔者认为,对因不满十六周岁或精神病人而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应当宣告无罪,不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首先,以判决形式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违背了刑法规定。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在司法实务中,特别是在新刑法实施之后,由于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及新刑法对某些犯罪法定刑的降低,被宣告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案件比例加大;又由于《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因此《刑事诉讼法》第209条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就凸现出来。常见的情况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后,被告人被立即释放,检察院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抗诉,而被释…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但是,有的同志认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被告人,可以不立即释放,理由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抗诉期尚未过去的情况下,并未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只是应当立即释放,而不是必须立即释放,在特殊情况下,如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撤回起诉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开4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351条的规定,即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而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适用撤回起诉还包括如下情形: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但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的羁押期间已超过判处的徒刑期间的在押被告人,按照这两条规定,应当在判决生效后才能执  相似文献   

6.
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人认为我国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的规定与刑诉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百零八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相矛盾,认为对一审无罪判决生效前的被告人应依法继续关押。对此观点,笔者不予苟同,理由如下:  一、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的“立即释放”只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撤销,而不是生效判决的执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诉法第四编“执行”第 2 0 9条规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 ,如果被告人在押 ,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对此规定 ,法学界和司法界普遍认为 ,“这是法律专门对无罪判决和免除刑事处罚判决的执行问题所作的特殊规定 ,其目的在于使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及时恢复人身自由和名誉 ,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即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也不影响释放被告人的立即执行 ,不得等待判决生效后才予执行”。笔者也曾经在长期教学及著述中附和这一通说。经过深思 ,笔者认…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律师在作刑事辩护时,应充分注意当事人的精神障碍,以便及时提请司法精神病鉴定,为被告人作精神疾病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从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共接受司法精神病鉴定891例,其中仅4例是由律师怀疑精神异常而提请鉴定的。表明律师对当事人的精神疾病辨识上尚缺乏应有的意识,应加深对这方面知识的了解。本文旨在对律师在作刑事辩护时辨别被告是否患精神疾病有所牌益。律…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霆宇 《法学家》2002,(4):77-81
我国刑法(1997)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条文从立法上确立了精神障碍人刑事责任能力的“三分法”,较之旧刑法(1979)的“两分法”……  相似文献   

10.
第一,对《解释》第4条中确定未成年人年龄的“相关证据”的理解。《解释》第4条规定“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相似文献   

11.
1998年5月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规定,“根椐《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同时,《解释》第4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对此,笔者认为:对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的,也应同等地规定为以自首论。  相似文献   

1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二、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具有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以往的刑事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即受害人)在要求追究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及物质赔偿责任的同时,无权在其附带民事诉讼中诉请被告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原告即使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对该诉请亦不会受理。人民法院以往的这些做法,除其审判理念受“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即已完成对受害人精神上的抚慰故不须另行追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一传统刑罚学理念影响外,其法律依据是2000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在第17条第2款规定…  相似文献   

14.
全霞娟 《法学杂志》2001,22(4):49-50
最高人民法院于 1 998年 6月 2 9日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77条、第 1 71条第 4款规定如下 :“在宣告判决前 ,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 ,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依照本解释第 1 77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 ,没有新的事实、证据 ,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两条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先起诉、后撤诉、再起诉在法律上作了原则规定 ,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然而 ,在司法实践中 ,…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第一审判决生效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见,当事人在刑事案件中遭受侵害,可以在刑事审判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仍然是民事诉讼,既然民事诉讼中允许精神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应当允许精神赔偿。  相似文献   

16.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又规定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款还规定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负刑事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立即释放。在实践中,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后,公诉机关或被告人很可能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抗诉,而在二审审理  相似文献   

18.
一、问题的提出《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了不予刑事赔偿的几种情形,其中之一为第3项规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96年修订)第15条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不予赔偿。其中,对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3项之下《刑事诉讼法法》(96年修订)第15条第(5)项情形的理解,应当合并《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9.
一、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概念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科以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作出的书面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一)项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  相似文献   

20.
1997年《刑法》第18条是关于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与1979年《刑法》第15条相比,修订补充的内容有三点:一是增加了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条件,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才不负刑事责任。二是规定了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者,“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三是承认了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一等级,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