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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 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是人人生而有之的人格权,受到法律保护。在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公民的财产、住宅、房屋、通信、人身自由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会受到严重侵犯,合法权益会受到严重损害。可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法定权利和根本利益。搞好这一项工作,不仅是加强和维护…  相似文献   

2.
三说民法典     
民法体例是目前争论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民法起草、审议中进一步研究。由于民法是规范老百姓怎样生活,公司、企业如何运作的法律,因此这些问题与百姓、与我们日常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现撷取一二,开个头,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民法草案的讨论,为审议和进一步修改民法献计献策。一民法草案初稿在人格权法一编中确定了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规定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对“生命健康权”这一表述当中应当包括几个具体的人格权,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意见认为,这里…  相似文献   

3.
张建 《人民论坛》2012,(5):69-71
人格权制度是民法调整的两大关系之一,是民法发展的标志之一,有利于人的价值提高,并且不能被其他制度所包括。人格权高于财产权,从理论渊源、民法本质和哲学理论上均可证明。因此,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人格权法应独立成编并且位于诸权利之首。其内容应包括主体制度、人格权制度和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民的人格权日益受到重视和尊重。国家对公民人格权实行法律保护。公民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等,是公民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民人格权的各方面的内容,我国法律都有一系列的尊重和保护的规定,从立法、执法、法律监督等多个方面建立起了对于公民人格权的保障机制。作为执法部门的公安机关,为保障公民的人格权,应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1.维护公民权益与实现公安职能相结合;2.同侵犯公民人格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3.为维护公民人格权提供优质服务;4.杜绝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侵犯公民人格权。  相似文献   

5.
柳春光 《前沿》2013,(4):63-65
身体权是自然人维护其身体完整并对其身体的组织或器官享有支配权的具体人格权。身体权是司法解释的权利,并非法定。由于对身体权缺少立法的明确规定,在司法实务中,对于身体权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即产生了诸多分歧,自然人的身体权也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本文拟从侵权法的角度,首先,对身体权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其次,列举出侵害身体权的主要方式,最后,探讨了侵害身体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本文作者希望通过对身体权的侵权法保护途径的理论探讨,能为司法实务中处理身体权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并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保护人身权益的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自从权利概念在现代出现以后,个人权利就在个人生命价值的实现中占据重要地位,比如健康权。健康权作为个人权利首先是人的道德权利,然后被法律所承认和创造而成为法律权利,前者是其得以成立的根据,后者则是其得以实施的条件,因而在个人生命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性。  相似文献   

7.
论警察权益的基本内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以生存权或生命健康权为基础 ,警察权益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生命权 ;司法特别保护权 ;伤亡抚恤权 ;精神损害赔偿权 ;医疗救治权 ;特殊保险权 ;休假权  相似文献   

8.
<正>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可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对名誉权、自由权等精神性人格权的损害赔偿,也就是人格权精神利益的损害赔偿制度;二是对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这些物质性人格权的损害赔偿,也就是对人的精神痛苦、精神创伤的慰抚金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所以可分为两个部分,原因是由这一制度保护的客体——人格权的复杂性和可划分性所决定。民法发展到今天,对民事主体确定的人格权达十几种,构成了庞大的人格权体系。依人格  相似文献   

9.
工作权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确立的一种重要权利,公约确立了工作权的一般国际标准。中国作为该公约成员国,完善我国立法有助于更好履行公约规定的国际义务,保护人权。  相似文献   

10.
人格权是指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民事权利 ,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我国《民法通则》对人格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其中 ,生命权、健康权与名誉权的侵犯是消费者屡屡遭遇的。应当指出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之外 ,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得侵犯消费者的健康权。当前某些商场(公司)的保安人员持械围殴消费者的事情屡有所闻 ,这不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严重者触犯《刑法》。若他们以自卫作借口 ,则必须负举证责任。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权益保护模式,这与该法对于其他具体人格权的规定有所不同,由此衍生保护力度不足、体系衔接不畅、分类保护导致路径冲突等系列问题,并导致个人信息保护停留于纸面。对此,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应当采取权利保护模式,这既是因为个人信息本身即可成为独立的权利客体,也是因为权利保护模式符合我国实际需要。因此,我国在修订《民法典》时,应当明确赋予自然人以个人信息权,并在已有的权利束之外增加诸如信息保有权、信息知情权、信息被遗忘权等其他具体权利;强化信息自决,让个人信息主体自己占有和控制个人信息;在救济方式上完善人格权请求权,并以侵权责任作为救济个人信息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2.
人格权法在现行民法中尚无独立位置,我国《民法通则》只在“民事主体”和“民事责任”有关规定中有所涉及.纵观人格权法的历史和演变趋势,我国人格权立法应树立现代民法理念,将人格权从传统民事权利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分法中分离出来,发挥其前提和统率作用.借鉴各国立法经验,依照本国国情,我国应采取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重建人格权及其保护的独立体系,从而真正地完善我国人格权立法.  相似文献   

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部门和法学教学研究单位征求意见。民法草案分为九编,即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共1209条。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有关方面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通过为宜,当前应抓紧制定物权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列入了民法草案中的物权法…  相似文献   

14.
充分保障公民的健康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意。中国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并于2001年3月27日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根据该《公约》第十二条之规定,中国在减低死胎率和婴儿死亡率,改善环境卫生,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以及提供无障碍的医疗照顾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但在地区差异和群体差距、关注特殊群体健康需求、提供健康保健服务,以及通过保护环境以促进健康权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需要通过消除健康权保障的地区差异和群体差距、满足社会特殊群体的健康需求、完善国家保障健康权的制度、明确健康权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路径来促进健康权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中,有一个“人”字格外引人注目。人格权编此次首次独立成编,被称为民法典中最大的创新。首次触典的人格权编共有6章51条,篇幅近5000字,将以往散落在民法各处的人格权予以整理收纳,强调对公民人格权的庄严确认和严格保护,郑重传达出了对个人的极大关爱,要让每个人活得更有尊严。那么,这个闪耀着“人”字光辉的-编,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什么问题值得探讨呢?  相似文献   

16.
在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上,构建一个潜在的包含所有人格利益的一般人格权和作为人格权法共通事项概括规定的一般条款十分重要。一般人格权概念的建构能够为非典型人格利益提供请求权基础;而人格权的一般条款能够体现人格权法的立法价值和立法原则,并对人格权的概括保护做出规定。所以,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和人格权一般条款的规定都应当规定在人格权法中,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17.
论公开权保护模式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开权是商品化权项下形象权的一个方面,是每一个自然人所固有的、对其人格标识的商业使用进行控制的权利。世界各国对公开权这一新型的权利,都依照本国的法律现实,选择了各种不同的保护模式。我国也应根据国情,创建一个以人格权保护为主、以商标法与竞争法保护为补充的公开权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18.
《辽宁人大》2008,(10):10-11
根据我国《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老年人除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之外,在民事权利(如个人财产所有权、个人财产处分权、公共财产使用权、财产继承权等财产权利;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著作权等人身权利)、婚姻家庭(婚姻自主权、受子女赡养权)等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受保护的权利,可以请求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9.
郭明龙 《人民论坛》2012,(23):106-107
根据传统民法,人格权属于专属权,具有绝对性、不可转让性和不可继承性,该认识遭遇了现代"人格权商品化"的挑战。司法解释通过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并实现对"侵权人获利"因素的考量间接承认对精神性人格权中财产利益之保护。《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承认了某些"精神性人格权"中精神性和财产性双重利益之构成,实现了对其的直接保护,同时极大推进了正在进行的人格权法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滞后于社会形势的发展,亟待完善。应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健全精神赔偿的诉讼程序保障机制。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除了《民法通则》已有规定以外,侵害生命健康权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应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侵害隐私权、自由权、贞操权等人格权及有关身份权致受害人精神损害的,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对侵犯财产权或违约造成损害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需根据情况,区别对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对象应是所有因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损失的民事主体。应构筑精神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保障程序,以全面充分地保护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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