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诉讼制度,已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认同。有来自学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专家建议稿》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考虑当事人的和解意愿并根据案件情况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刑事和解制度虽然法律尚未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
近来,在"一府两院"的报告或文件中反复强调,"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随着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民主化的发展,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地位和权利保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论其地位还是在权利保障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对于刑事诉讼的另一方,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却没有引起应有的关注。英美法系国家流行一句话"你可以保证不成为被告人,但你不能保证不成为被害人",足见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可能关乎社会每一分子。因此,应当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那么,怎样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对侦查工作有什么影响呢?  相似文献   

3.
不捕不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障困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丹 《犯罪研究》2008,(4):47-53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推行,促使检察机关提高了不捕不诉案件的比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但令人遗憾的是,司法环节救助的空白,使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时常处于空置状态,某种程度上导致了被害人与检察机关的矛盾。因此,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应忽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障。我国应探索建立不捕不诉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明确救助原则、立法模式和救助主体、救助对象、救助条件等,从而完整地实现刑事诉讼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平衡保护。  相似文献   

4.
一、问题的提出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真诚悔罪的基础上,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提供特定服务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基础上,由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缓化处理的制度.[1]该制度运行多年以来,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加害人与被害人及其家属之间的矛盾,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害人难以得到补偿或赔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告知程序的设立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显著特色。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专设两款对告知作了原则性规定(分别见于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二款)。按照这两款规定,检察机关是当然的告知义务人。检察机关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承担并履行对两类诉讼参与人(或诉讼参与人的相关人)的告知义务,一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类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近亲属不在诉讼参与人之列,但属被害人的相关人,其取得诉讼代理人身份后,即成为诉讼参与人)。按照这两款的文字表述,检察机关在告知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个…  相似文献   

6.
张红霞 《内蒙古检察》2007,(3):25-26,18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对犯罪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在职权主义的诉讼体制下,对自诉案件作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尤其是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所谓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7.
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目的,是近代人权理论和民主宪政发展的结果。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不仅仅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自由。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刑事诉讼的启动因素之一,也是刑事诉讼保护的中心人物。如何保障被害人的权利,是我国刑事司法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很好救济被害人的时候,国家对被害人的补偿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对被害人国家补偿的具体制度构建,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害人开展国家救助,不仅有利于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的体现。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在实体内容和具体程序方面稳步地推动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9.
程杨 《法制与社会》2011,(35):267-268
刑事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相伴而生,相互对立的两方当事人,法律在充分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同时,也应同样关注被害人的权利。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结合载国司法实践,提出了赋予被害人独立的上诉权、给予其国家补偿、赔偿其精神损失等完善措施,力图使己经失衡了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关系回到平衡的状态上来。  相似文献   

10.
黄文昌 《法制与社会》2012,(10):126-127
检察机关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后,会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辩解。在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都会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但同样是当事人,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参与者,切身利益相关人,被害人在该阶段的知情权没有相关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可能造成被害人缠访、缠诉事件,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鉴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特殊地位以及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应通过进一步完善被害人知情权保护机制来加强对被害人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暂缓起诉在刑事诉讼中处于侦查阶段之后、提起诉讼和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在理论框架中归于起诉中,是我国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中的重要内容.暂缓起诉制度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从传统的保护、同情被害人转向平等地兼顾、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理念.检察机关行使起诉裁量权的一般对象都是社会危害小、可塑性强的犯罪嫌疑人,一些起诉后或定罪后将对其人生前途等影响重大且应当惩罚性非常轻微的犯罪嫌疑人,无疑得到了“重新做人”的机会,避免“标签化”,也能够促进诉讼分流,实现诉讼效益.暂缓起诉制度在我国刚刚得到立法确认,对象、范围等一系列相关内容的建设还不能面面俱到,因此,应当结合法律新规对该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思考,从而推动其在制度健全和法律周圆.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保障人权、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既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保障,理应也包括对被害人人权的保障。然而由于制度的缺失,长期以来,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并未得到有效保护。犯罪分子带给他们的是心灵上永远抹不去的伤痛。长期以来,我们更多地关注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忽视了本来应更受保护的刑事被害人权利。这让我们不能不去关注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问题。  相似文献   

13.
刑事受害人(这里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救助制度,是对遭受严重犯罪行为侵害,因刑事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刑事受害人没有获得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致使其生产生活陷入困境,通过预设的程序给予一定数额经济救助的政策。该制度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补充与完善,特点是具有救急性、抚慰性,目的是扶危济困,矫  相似文献   

14.
所谓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运行过程中,被害人和加害人(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后,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即被害人和加害人达成一种协议或谅解促使国家机关不  相似文献   

15.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以及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办理  相似文献   

16.
论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 ,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拥有着相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的至高无上的权力 ,由于控辩双方力量对比的严重失衡 ,使得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在实践中受到较大的侵犯和践踏。因此 ,应尽快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 ,以及缩短羁押期限和保证控辩双方力量均衡等相关诉讼制度 ,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在刑事诉讼中得以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不仅有利于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刑事被害人合法利益的有效保护,也是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的体现。从检察实践来看,全国目前已有一些检察机关开展了试点工作,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的制约,存在着制度化程度不高的突出问题。为此,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在实体内容和具体程序方面稳步地推动我国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8.
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的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和加害人(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后,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它是对调解制度的发展,对于及时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意义。检察环节案件和解是指检察机关在轻微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或起诉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加害人认罪悔过,被害人完全谅解,双方有和解意向的基础上,引导和促使双方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在调解达成一致并形成具有法律…  相似文献   

19.
论补充侦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补充侦查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保证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补充侦查制度主要问题:法律对退回补充侦查和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条件规定不明,在决定补充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不够,往往造成超期羁押现象,检察机关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监督不够等。对于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修改法律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刘艳  刘太华 《法制与社会》2010,(16):137-137,143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检察机关围绕服务民生、保障人权而确立的重要工作制度,是检察实践的迫切要求,是彰显司法人文精神的重要方面。本文从检察机关工作特点着手,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可行性、制度构建、运作模式等方面作一简论,目的在于能为检察机关构建刑事被害人制度提供相关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