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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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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世”背景下制定我国反垄断法的两个问题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的基本依据在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反垄断法的内在功能 ,但“入世”使得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现出来。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应当包括行政性垄断 ,但基本着眼点还应是各国所普遍认同的典型的经济性垄断 ;我国反垄断法无疑应着眼于行为规制 ,但不会、也不可能完全放弃结构规制 ;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规定适用除外制度 ,但其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 ,并反映国际最新潮流 ;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规定域外适用效力 ,并且注意寻求这方面的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2.
刑事责任是对非法垄断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重要手段,我国《反垄断法》中刑事责任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对非法垄断行为进行有效地规制。本文通过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反垄断刑事责任制度立法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反垄断法的刑事责任制度应当从非法垄断行为罪名的确定及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刑种等方面予以确立。  相似文献   

3.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核心。价格垄断限制了价格竞争的本质,是对市场经济危害最大的一种垄断行为,因此为各国法律所禁止。国家只有通过立法,对市场价格行为加以规制,才能消除市场行为中的非理性现象。针对我国价格垄断行为在立法体系、问责机制、执法机构等方面规制不健全的现状状及《反垄断法》中存在的漏洞和空白,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反垄断立法方面的经验,提出细化《反垄断法》法律条文,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完善价格听证机制。  相似文献   

4.
在专利许可实务中,许可人利用诸多交易条件对专利许可活动进行调节,这种行为一方面受到意思自治原则的保护,通过有差别的交易条件能够刺激市场竞争,为许可人带来丰厚的回报;另一方面,在许可价格上的过度差别待遇会严重影响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因此,有必要从专利许可人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专利许可中差异化许可价格的识别与判断、差异化许可价格反竞争效应的评估等方面对专利许可中的差别待遇进行反垄断法规制。我国在完善和实施关于差异化许可价格的反垄断法规则时,应当在细化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完善反垄断法域外适用规则、明确反价格垄断的诸项抗辩事由等方面出台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型,反垄断法的本质属性也发生了变化。与此相适应的是,行政垄断应该被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在反行政垄断法律关系中。主体组合表现为反行政垄断规制主体和反行政垄断受制主体。行政垄断不能等同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其分为具体的行政垄断行为和抽象的行政垄断行为,以及积极方式的行政垄断与消极方式的行政垄断,它们都应当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畴。行政垄断受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政府机关和被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法律责任以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上述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尚不完善,  相似文献   

6.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制定反垄断法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极为重要的一环 ,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宜采用分立式 ,反垄断法的规则内容应当包括 :行政垄断行为 ;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 ;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的企业合并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若干领域。反垄断法的主管机构应为具有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准司法机构。  相似文献   

7.
政策法规     
《法人》2009,(9)
发改委制定反价格垄断规定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稿共29条约4000字,它对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等进行了规定和阐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广电总局将整改有线网络产业8月4日,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  相似文献   

8.
陈辉 《法制与社会》2010,(25):111-112
行政垄断是因国家行政权力的滥用,而造成限制竞争、排斥竞争的一种垄断现象。行政垄断因其发生的原因,其危害甚于其他垄断行为。故此,行政垄断受到各国反垄断法的禁止。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更是专章规制行政垄断。虽然《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作出了规制,但是呈现手段单一,内容模糊等不足。欧美和日本的反垄断法有较为成熟多样的规制方法。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行政垄断的学理研究并结合欧美、日本等国的反垄断法的规定,简单要地阐述关于规制我国行政垄断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法自提上立法议程,其起草工作已经十年有余。2004年2月商务部与工商总局共同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再次引发对反垄断法讨论的高潮,特别是关于行政垄断的探讨,本文将从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面简称《反垄断法》)来分析长期以来一致困扰我国的行政垄断问题,希望立法能够对行政垄断行为给予一个清晰的界定。  相似文献   

10.
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许光耀 《中国法学》2004,(6):123-132
行政垄断是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介入市场竞争的行为,反垄断法对此应起到基础性的调整作用。对于抽象行政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可以起到上位法的作用,作为否定下位抽象垄断行为的依据。而从事具体行政垄断行为时,行政机关实质上具有市场主体身份,相当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可以适用反垄断法关于支配地位滥用的规制方法,而并没有提出反垄断法上全新的理论问题,其主要意义是宣示性的。目前我国相关立法最需完善的是相关的责任制度以及执行机制。  相似文献   

11.
尽管价格是反垄断法关注市场竞争状况的风向标 ,但价格本身是否合理并不在反垄断法的视野之内 ,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是价格背后的市场竞争。价格是不是在有竞争的市场中制定出来的是反垄断法衡量价格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独家垄断价格和横向价格协议具有明显的排斥竞争的特性 ,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对于那些能够实质性地削弱竞争或趋向于建立垄断的价格差别安排 ,反垄断法也会给予否定性的评价。  相似文献   

12.
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竞争秩序的“经济宪法”。垄断行为,一般都为各国法律所禁止,但也不是绝对的,由此而产生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垄断和反垄断的问题也越来越得到了人们的重视,许多过去被列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行业现在也都引入了竞争机制。尤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对合法垄断的界定及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原则、价值取向等问题的认识显得尤其必要。  相似文献   

13.
行政垄断是一种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关于如何解决行政垄断的说法众多。本文从分析讨论行政垄断的概念、表现形式、成因入手,对如何规制行政垄断进行了探讨,认为尽管反垄断法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现象,但是将其纳入反垄断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4.
郭传凯 《法学论坛》2016,(5):151-160
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作为新型的垄断行为缺乏相应的反垄断法规制,其出现成为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双重难题.完善法律规范、提高执法水平须先解决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认定问题.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认定不仅要明确该类协议的构成要件,还应在外延上与现有主要垄断行为的关系进行辨析.在这些方面,美国反垄断法司法实务中有大量经验可资借鉴.本身违法原则的适用决定了满足一定事实要件的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即可认定为违法.目前而言,应当尽量借助已有规范进行处理,待时机成熟之时再对反垄断法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5.
垄断是一个复杂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 ,其所展示的内涵各不相同。泛泛地谈反垄断 ,既不合乎逻辑 ,也与客观经济规律相违背。就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 ,垄断有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之分 ,而经济垄断又有垄断结构与垄断行为之分。通过对垄断涵义之分析 ,笔者认为 :行政垄断不应包含在反垄断法中 ,因为反垄断法只是市场行为法 ,它无力胜任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我国未来制定的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只能是垄断行为 ,而不包括垄断结构 ,因为真正对竞争造成损害或威胁的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因此对垄断结构的规制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16.
杜昶 《法制与社会》2012,(32):68-69
从传统的理解上来看,国有企业适用垄断豁免,不适用于《反垄断法》,我国学者对《反垄断法》第七条是否为国有企业垄断的除外适用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本文从法解释学的角度,按照法解释学的方法,文义解释是基础性的解释,对任何法律的解释必须从文义解释入手,本文先从文义解释角度,再从立法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比较法解释和法社会学解释的角度,来分别论述《反垄断法》第七条不属于国有企业垄断的除外适用规定,而是应当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是对国外发生但是对国内市场产生限制、排除竞争影响的垄断行为适用国内反垄断法的制度。反垄断法域外管辖主要集中在国际卡特尔以及跨国并购领域,其本质是要通过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来规制跨越国界的垄断行为,维护国内市场的竞争秩序以及国家利益。反垄断法在实施域外管辖过程中会引起法律适用冲突。为了避免这种冲突,主要国家达成了反垄断双边合作模式。我国应该与相关国家签署反垄断双边合作协议,采取适合我国国情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反垄断法域外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18.
1.2010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公布2.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价格垄断行为,适用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  相似文献   

19.
我国转型时期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行业协会是政府在形成市场和退出市场中的产物。因与政府关系的不同,行业协会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形成了多种行为类型,我国反垄断法应当有针对性地分别予以规制。行业协会行使政府权力的行为应当按照反垄断法规制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原则来进行规制;行业协会独立自治的行为可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的一般经验来进行规制;而在政府支持下形成的反竞争行为,也不得以政府支持为由逃避反垄断法的审查。  相似文献   

20.
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反垄断法调整方法问题,是世界反垄断法研究中的热点问题。现有研究大多将其定性为价格歧视行为,这存在方向性的偏差。大数据杀熟行为本身并不排除、限制竞争,因此不符合价格歧视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分析方法。本质上,大数据杀熟的主要损害是对消费者直接进行剥削,从每个消费者身上榨取每一分利润,而不是对竞争者进行排斥,因而属于过高定价行为。与此同时,大数据杀熟与传统的过高定价行为又存在一定差异,在其分析过程中必须根据这些特殊性,对传统反垄断法理论与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正。采用反垄断法上关于过高定价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分析方法认定大数据杀熟行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基本步骤是:其一,认定行为人拥有支配地位;其二,将杀熟行为认定为过高定价行为;其三,允许当事人提出合理的理由进行抗辩。其中在支配地位以及过高定价的认定上,大数据杀熟行为都具有一些传统产业中所没有的特点,需要依托反垄断法理与案例进行细致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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