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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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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认为 ,债之相对性虽是债法的基础 ,但第三人若恶意侵害债权 ,在符合一定条件时 ,应当保障债权人对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文章结合我国的现状从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类型、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指出我国应当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但主观上应仅限于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2.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1句创造性地规定了第三人责任类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法律适用时,要结合《民法典》第500条,并准用《民法典》第509条,承认第三人也应当负有合同前的保护义务。第三人责任的成立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第三人原则上承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在第三人欺诈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在刑事追缴、退赔之外也可能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2句的但书规则,排除了非真正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以及侵权责任属性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但在体系上仍保持一定的再发展的可能性,第5条第1句规定的第三欺诈人、胁迫人责任可以类推适用到“引发信赖、影响缔约”的第三人责任类型。  相似文献   

3.
刑讯逼供是一种恶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在刑讯逼供者是否应当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持肯定态度,如英国、美国、法国及我国台湾地区。为充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惩罚和遏制刑讯逼供的不法行为,我国应当确立刑讯逼供者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该制度的确立应当从完善国家赔偿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  相似文献   

4.
刑讯逼供是一种恶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在刑讯逼供者是否应当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持肯定态度,如英国、美国、法国及我国台湾地区。为充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惩罚和遏制刑讯逼供的不法行为,我国应当确立刑讯逼供者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该制度的确立应当从完善国家赔偿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  相似文献   

5.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他方的合法权益 ,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方所受的损害 ,过错配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须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应是无过错的配偶方 ,义务主体应是实施了法定违法行为的过错配偶方 ,不宜将离婚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视为义务主体。离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 ,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而精神损害赔偿意在对无过错受害方给予精神抚慰。  相似文献   

6.
论第三人侵害债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认为,债权具有不可侵犯性,能够成为第三人侵权的客体。任何第三人故意侵害债权并致债权损害,且该债权又得不到其他方式法律救济时,第三人应承担债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对此,文章从世界各国以及我国台湾的有关立法、传统民法理论的缺陷和我国的现行立法、司法状况三方面做了充分论证,指出我国立法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并分析了债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7.
经营者赔偿责任的动态系统论--从第三人侵权的路径展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营场所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在立法制度设计和法解释上应当衡量多方面的因素 ,动态系统论给这一问题的思考提供了借鉴和启发。首先应当确定经营者承担责任的观点或因子 ,其次透过观点和因子进一步探索其背后的原理 ,最后通过比较命题反映出责任承担动态性和多样性。  相似文献   

8.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学界存有争议.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也排除了第三者的责任.笔者认为,配偶权是绝对权,第三者作为义务主体负有不得侵犯的不作为的义务."第三者插足"属于与过错配偶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对受害配偶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承担责任对于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善良风俗是有积极的导向意义的.  相似文献   

9.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确立可以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可以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适用该制度时 ,除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外 ,还有自身的特殊性。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一种特殊的、辅助性、补充性的法律制度 ,因此 ,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应承担不真正连带债务 ,但为避免第三人与债务人利益不平衡情况 ,建议法院判定责任时 ,先由债务人承担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 ,不足部分由第三人补充赔偿。  相似文献   

10.
为了强化董事责任,绝大多数国家立法确立了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制度。而我国立法上并未规定此项制度,这不利于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为顺应国际潮流,我国未来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制度在责任的认定上应当采用主观标准。在责任主体上,应当把高级管理人员纳入责任主体范畴。在第三人范围选择上,将公司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也纳入到保护范围之中。在责任承担方式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失时,应对第三人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侵权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要求加快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呼声日益强烈。2008年12月22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侵权责任以及一些共性问题作出规定。婚姻关系也具有利益性,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但现行立法因缺乏对第三人侵害婚姻关系行为的有效制约机制,因此导致对第三人破坏性介入行为的放纵。只有确认婚姻关系具有对世性,明确第三人侵害行为的范围和类型,建立以配偶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为核心的二元保护机制,婚姻关系才能得到切实的维护。  相似文献   

12.
对干扰婚姻关系的受害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不仅具有填补损害,抚慰心灵,简化赔偿程序的功能,而且具有一般预防功能。干扰婚姻关系所侵害的法益是一种身份人格利益,司法处理时需要结合个案予以处理。与一般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相比,干扰婚姻关系之精神损害案件的赔偿主体、构成要件及赔偿范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著作权包含人身和财产双重权利的理论已经广泛被人们所接受,其中著作权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已经明确由法条规定,但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却没有被给予明确的规定。现实生活中频繁出现当事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件,造成了法律与现实的一定差距。本文采用对比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通过对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理论、著作权侵权是否适用于精神领域等进行研究,认为我国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应该从其界定、赔偿范围确定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网络平台提供商的义务和责任。其法律责任的承担仍是一个难题。本文从不同网络交易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入手,结合具体事例和国外先进做法,认为网络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地位独立于交易双方,其在某些情况下应当承担合同责任、侵权责任,责任承担的方式主要是损害赔偿,以全面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应适用免责事由,以衡平主体之间的利益,改善网络交易环境和完善现行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5.
雇主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即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由于雇主“替代责任”的特殊情况,本文就雇主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略作粗浅探讨,希望能从侧面反映实务中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6.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体现于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之中,该制度以其科学的设置和具体的操作规则,大大促进了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但该制度中对受害第三人范围如何界定还存在争议,该争议直接影响到保险人责任的承担以及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法律价值影响着受害第三人的法律定位,国外有关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受害第三人的立法是完善和改进我国该项制度设置的重要参考,以受害第三人与车上人员的身份界定为基础的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受害第三人的范围应适当扩大。  相似文献   

17.
确定第三人披露证据的义务可以大大节约诉讼资源,有利于诉讼真实的发现,有利于我国的审判模式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变。英美法系国家通过证据开示程序要求第三人披露证据;大陆法系国家是通过规定第三人的协助义务予以确认。我国关于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的法律规定条款极少且不完善。完善我国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的基本思路:坚持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立法原则,把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的范围限于文书证据的范畴,请求第三人披露证据的阶段应当限制在举证时效之内,如果第三人违背披露证据的义务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李功田 《工会论坛》2010,16(1):92-93
侵害债权制度是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妨害债权实现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财产损失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制度,在英美等国家已早有该制度。在我国债权法律体系中确立这一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合同保护制度。侵害债权制度由四要件构成。其法律责任有第三人单独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及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9.
专家责任指专家在执业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社会专业分工精细化到达一定程度的产物。而现代社会对专家责任关注的焦点发生了转变:其不仅仅是专家对委托人责任的问题,而是向第三人责任发展,即专家作为信息提供者导致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遭受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专家第三人责任涉及合同相对性、纯粹经济损失的侵权法救济以及社会公众利益和专家职业利益的平衡问题,实有深入研究之必要。以比较法为视角,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关于专家第三人责任制度的立法、司法、学说、判例加以比较,分析其利弊得失,从而对我国专家第三人责任制度的建构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0.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笔者从婚姻法律制度入手对离婚损害赔偿范围、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认定、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三个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既可以使过错一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也可以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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