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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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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完善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同时,也应当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制度”,从而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我国的确立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但其规定过于原则,使得该制度存在适用范围比较狭窄、适用主体模糊、适用程序不明、缺乏相应配套机制等问题。有必要适度扩大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其适用主体,细化适用程序,且完善相应配套机制,逐步完善这一制度,并最终使其走向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3.
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和试点探索,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应当明确的是该制度不同于国外未成年犯罪人前科消灭制度,有其自身的特征。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法律中的确立,有利于贯彻和坚持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有助于消除"标定理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影响,保持与国际条约的精神相协调,顺应了世界刑事立法潮流。但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适用主体、适用程序等方面还需要明确理解与具体适用,而且制度在适用对象、法律效力等方面只是最低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将来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改进空间。我们期待随着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会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4.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这是我国第一次关于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从现行前科封存的适用范围和消灭程度来看,与其他国家的前科消灭制度相比,这是一种不完整的前科消灭。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消除歧视、避免偏见、着眼未来,为未成年犯罪者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者今后在学习、入伍、就业等方面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机会。通过对犯罪记录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权、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结合域外立法经验,建议构建完整的前科消灭制度,将前科消灭的程度从"封存"深化到"消灭",将前科消灭适用的范围从"未成年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扩展到"犯罪人、所有刑罚(特殊犯罪除外)",并设置一定的消灭考验期,与我国的缓刑制度、累犯制度形成衔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予以前科消灭,在法律上将其恢复为"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让其不再被终身贴上犯罪的标签。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贯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现了法制化。实施以来,这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回社会提供了方便,同时充分体现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实践工作同时反映出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立法目的难以全面实现,因此,进一步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世界各国均规定了未成人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制度,旨在为未成年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以新《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两高三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为标志,中国特色的犯罪记录制度初步建立起来。与国际刑事司法标准和法治发达国家立法相比,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仍存在较大差距。应当以宽容理念为指针,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  相似文献   

7.
《开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未成年人轻罪免除报告制度”,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中,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再社会化的顺利实现,我国还有必要在上述制度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文章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和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管理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对未成年犯的复学、升学、就业以及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具体操作规则和司法实践经验的缺乏,不利于该制度的科学、规范实施。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全面保护,使其成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人,是该制度的价值追求,必须贯穿于该制度实施的整个过程中。由人民法院制作并发送《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表面上看是一道法律规定之外的额外程序,但在制度建立之初,有利于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9.
封存犯罪记录是未成年人再社会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消除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对未成年犯罪人重新回归社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调查发现,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制度运行中仍然存在监督与救济程序缺失、查询程序不规范、封存效力不明确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配合脱节等问题。此外,该制度在运行中与少年司法其他制度之间存在着冲突,而且单一的封存模式以及适用条件,不利于实现双向保护的目的。对此,应当通过采取“原则+例外”的立法模式、设置合理的考验期、完善监督与救济、明确封存效力以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与配合等方式,对制度进行完善。此外,应当以整体性视角看待该制度,缓解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其他少年司法制度之间的冲突,使制度内部相互协调。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隐私权属于隐私权的一种,是特殊未成年人的一项特殊人格权。理论上对该项权利的立法目的、特殊性质、相关责任主体以及救济制度等基本问题的研究存在不足或空白,影响了实践中对该项权利的理解和保护,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隐私是这项权利的立法目的,也是正确认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关键。该项权利在主体、核心内容等方面与其它隐私权存在差异,权利的责任主体不仅包括司法部门,还包括学校、企业等相关社会成员单位。此外,权利主体请求侵权人履行民事责任以及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也有助于保护该项权利。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立法中存在的部分冲突,应当理性去看待分析,通过实证的调查研究去判断是否解决这种冲突以及如何解决这种冲突。  相似文献   

11.
作为维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保障措施,封存犯罪记录有助弱化其犯罪标签心理,消除制度障碍,推动其重新回归社会。为弥补立法不足、克服制度弊端、保障制度实施,应不断完善封存犯罪记录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探索构建"以封存为原则、以提供查询为例外"的制度模式,并将犯罪记录的封存和查询制度纳入法律监督,逐渐构建系统的犯罪记录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比如河北石家庄、乐陵法院等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了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部分经验。在2012年最终将该制度写入了刑诉法,虽然,不可否认,该制度确实在实践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不能忽略围绕该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封存时间、封存范围、封存程序,该制度与其他机构如何协调,如何解决与其他制度的矛盾,等等,这些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经过长期的试点探索,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具有显著意义。应当明确的是该制度不同于国外未成年犯罪人前科消灭制度,有其自身的特征。但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适用主体、适用程序等方面还需要明确理解与适用,而且制度在适用对象、保护力度等方面只是最低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将来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改进空间。随着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和民众法治观念的增强,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会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14.
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涵盖于一系列制度设计中,包括轻微罪行的非犯罪化处理、非刑罚化和量刑从宽、扩大适用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犯罪记录封存和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刑罚替代等。由于相关立法规定概括、松散而缺乏完整性、体系性,实践中在具体制度运行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应当坚持儿童福利、国家亲权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明确基于情节的罪错行为评价标准,完善未成年人轻微罪行的非犯罪化转处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减刑、假释制度,并设置专门的未成年人减刑、假释程序;将免除前科报告纳入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明确犯罪记录封存具有免除报告、禁止查询和消灭前科的三重法律效果;参照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立法模式,构建司法化的收容教养程序。  相似文献   

15.
为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方针,避免有前科的未成年人终身背负"犯罪者"的标签,为其实现再社会化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最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合法地位,这也为司法实践探索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支撑。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实践路径丰富了该制度的内涵,有利于较好地设计该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对相关制度进行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法律中的确立,有利于消除"标定理论"对未成年犯的影响。文章指出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要扩大,适用主体需建立联动机制,适用程序应明确制定操作规程。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应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17.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保护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突出的价值,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以“相对合理主义”的立场分析实现未成年犯罪人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分析了建立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犯罪记录查询制度的合理性。我国刑诉法对这两项制度规定有所不足,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暂缓起诉的法理基础在于程序上体现了起诉便宜主义、实体上体现了刑罚经济思想。德国、日本、荷兰都对暂缓起诉制度有严格而完备的规定。在我国,针对某些检察院试行的暂缓起诉制度,有论者提出了质疑。但从我国现行起诉制度、司法资源来看,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暂缓起诉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设立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弱化罪错少年的罪犯标签,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基于保护未成年犯和保护社会的综合考虑,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北京规则》的要求存在差异,尚未达到前科消灭的程度.在实践中,应当将保护未成年人的视野予以拓展,将这项制度的功能进一步延伸.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中几个实务问题探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诉法首次引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化彰显,对保障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就业等权益、弱化犯罪标签的内外影响、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里程碑意义。然而,这项新的程序性制度在缺乏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在犯罪记录封存的实际操作中遭遇各地理解与执行不一、对象范围过窄或过宽、运行程序不明、法律监督缺位、责任机制缺失等影响和制约该项制度有效运行和落实的一些问题。对此,需要结合立法意图、制度因素、社会实际以及法治合理期待等方面进行探讨和破解,使之真正发挥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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