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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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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中国机关后勤》1997,(1)
一、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成败,要进一步全面推进。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作财政预算资金,不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三、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一)职工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贷款;(二)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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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改革住房制度。"帼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也把建立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社会性质的个人资金,与个人的其他资金相比,具有独特性。第一,工资性。住房公积金的来源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的工资,即按照职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扣缴;另一部分是按照每月扣缴职工个人工资的数额,由单位或国家资助(企业、自收自支单位由单位资助,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行政单位由国家资助L这两部分资金合起来交存到银行,记人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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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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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住房互助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像商业金融贷款那样"嫌贫爱富"。当前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作法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要从制度属性及资金互助出发,立足于保基本,通过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公积金缴存情况、居住水平、曾经购房和贷款情况以及诚信状况等,总结出一套对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公平统一、连续稳定、灵活简便的贷款额度数学计算方法,合理确定贷款发放额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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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5)
<正>济住中字[2015]13号各缴存职工:为方便缴存职工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并制定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于2015年7月20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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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与思考》2006,(20)
<正>住房公积金姓“私”还是姓“国”?编辑同志:你好。目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的管理,并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妥。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照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主要包括: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收益。2.购买国债收益。3.银行专户存款收益。4.其他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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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10)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我市自1993年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已有3689个单位(含城区、县)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为26.71万人,覆盖率达到74%。但是,目前我市住房归集管理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全面建立,全市尚有9.52万名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未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二是职工缴存的住房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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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8):43-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 0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 理 朱基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下统称单位 )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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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6-2019-0006甬房公委[2019]4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行为,防范贷款风险,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现将《宁波市开发企业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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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6)
<正>1.新政规定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答: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2.关于租房提取额度是如何规定的?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租住其他住房的职工,按每人最高额度500元/月提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