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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都在深入进行审判方式的改革,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是要将案件的“拍板定案权”,即裁判权放权(亦称还权)给独任庭审判员和合议庭。对于“放权后庭长、院长干什么?”这是司法界最为关心和认真研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热门课题。为适应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笔者自今年6月以来设计了《经济纠纷案件庭长批办单》(以下称《庭长批办单》),这个《庭长批办单》是目前审判方式改革中出现的庭长对案件实施事先监督的一项新举措。它主要包括4项内容:一是批办人签名和批办日期,如庭长因公外出可由副庭长批办;二是案号和…  相似文献   

2.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六款、《民事诉讼法》第42条也作出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相同的规定。这就说明审判长不是一个固定的职称,而是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在组成合议庭时由院长或庭长临时指定其中一名审判人员担任的职务。因此,审判长是相对于合议庭而存在,它是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负责组织庭前、庭审和案件评议等活动的审判人员。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判长的主要职责是。  相似文献   

3.
法院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准确把握法院管理的中心工作,遵循司法活动内在规律,建立符合审判规律和特点的审判管理机制,是不断深化法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司法实践中,随着审判长负责制的推行和实施,以合议庭为主审理和裁判案件的法定组织的职能作用得到强化,而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却并没有跟上“放权”的步伐。尤其在院长、庭长行使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方面存在脱节和弱化趋势,制约了保障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裁判权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因此,开展对院长、庭长行使案件审判管理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与迫切性,科学界定院长、庭长审判管理的范围、途径,具有相当重要之意义。  相似文献   

4.
回顾近18年担任行政庭庭长所走过的路,体会颇多。我认为,作为行政审判庭庭长,特别是高、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除应当具备其他审判庭庭长的一般素质和要求外,还应当特别树立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兴调研、促审判”的思想和工作作风。因为行政审判是最年轻的审判,起步虽晚,发展很快,涉及所有的行政管理领域,量大面广,除了自身要办理一、二审行政案件和请示案件外,对上要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下要加强对中、基层法院行政审判业务指导和监督,有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只有加强调研工作,提高自身水平,才能保证自身所办案件的质…  相似文献   

5.
按照司法规律改革案件审批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普遍实行庭长、院长对案件处理的审批制度。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案件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所谓案件审批制度,就是审判组织特别是独任庭、合议庭对案件有了裁判意见后,须报庭长、院长(包括副庭长、副院长,下同)审核批准。主要操作方法就是案件裁判文书由庭长、院长审核、签发。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庭长、院长对审判工作负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庭长、院长履行职责的渠道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最具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无疑是案件审批制度这一渠道和方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件审…  相似文献   

6.
审判组织运行机制改革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审判组织运行机制具有显著的行政化特征。其主要特点是审判分离,承办审理案件的法官有时不能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案件的裁判权掌握在庭长(副庭长)、院长(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法院领导手中。这种脱胎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审判组织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7.
今年年初,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要求指导南关、九台两个辖区法院开展全国司法改革先期试点,审判委员会建立案件分流机制,重点理清审判长、庭长、院长权力清单,促进审判权公正规范行驶,这项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2013年以来,该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创造了正气升腾、人心聚拢的大好局面。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在《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中提到“要通过裁判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同时列举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判决.该案件结果公布后,得到了法律人的一致好评.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 最近,我在某县人民法院旁听了几次公开审判,发现有两个问题。 一、在有庭长参加审判案件时,审判长不是由庭长担任,而是由审判员或者助理审判员担任,庭长只作为审判员参加合议庭。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  相似文献   

10.
陕西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邱兴华于2006年10月19日在安康中院受审。邱兴华涉嫌杀害11人,曾被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通缉。在邱兴华案件审判的前一天,安康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蔺天明介绍,“7.16”特大杀人案是建国以来安康市最严重的一起刑事案件,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  相似文献   

11.
《法庭内外》2010,(3):F0002-F0002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合议庭 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明确提出了“合议庭成员平等参与案件”、“合议庭随即组成”等重要规定。司法解释还加强了审委会、院长、庭长以及庭务会等对合议庭的监督指导,完善审判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科学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2.
一、全省法院落实合议制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围绕完善合议制度,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逐步建立了以审判长为主导的合议庭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了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审判运行机制。 (一)还权于合议庭,逐步强化合议庭职责。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通过限定和规范院长、庭长审批案件权限,严格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范围,限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案件的类型,减少庭务会、扩大合议庭、审判长会议研究案件的习惯做法等方式,逐步还权于合议庭,保证合议庭审理权和裁判权的完整统一,初步实现了院长、庭长从审批案件到担任审判长审案,审判委员会开始从主要研究案件到总结审判经验,对审判工作中带  相似文献   

13.
孙晓光 《人民司法》2005,(12):22-25
为进一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方针,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规范涉外商事海事司法行为,增强涉外案件司法审判能力,努力开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5日至16日在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的分管院长和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业务庭的庭长、有涉外商事审判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分管院长、海事法院院长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共198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4.
一、审判长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程序法对审判长的法律地位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条款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由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或者若干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合议庭是人民法院为审判案件而组成的审判机构;合议庭的活动由审判长主持。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对审判长的概念可以作这样的表述:审判长是在人民法院为审判案件而组成的合议庭中处于领导地位,负责组织、指挥合议庭进行审判活动的组织、指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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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提出对审判独立存在两种理解和做法,即“法官独立”和“法院独立”,二者各具利弊;然后阐述审判独立是相对的,审判独立与社会监督是一对矛盾,二者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制约与平衡关系。从我国的现实出发,审判独丘的重点在于强调审判独立于党政之外;最后分析了审判独立与法院内部组织制度之间的关系,阐明了“法院独立”及院长、庭长审批案件与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具有诸多负面影响,主张逐步取消这种做法,最终实现“法官独立”。  相似文献   

16.
《法学杂志》第二期发表了一篇题为《对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的探讨》(以下简称《探讨》)的文章,并加了“编者按”,提出了“人民法院的院长、庭长是否有审批案件的权力?”等问题,希望展开讨论。《探讨》认为,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的“制度”有“不合理性和非法性”,因而主张取消。我不同意《探讨》的观点和主张,主要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探讨》反对院、庭长审批案件的理由没有一条是根据充足、站得住脚的。《探讨》的第一个理由是,院、庭长审批案件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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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法庭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场所。为了维护法庭的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或者若干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法庭的审判活动,并且负责指挥值庭人员、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的问题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在审判长选任制度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做到除合议庭依法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由会议庭审理并作出裁判,院、庭长不得个人改变会议庭的决定”。这一规定,一改过去层层审批、审判分离的陈规,几乎是毫无保留地赋予合议庭以最终审判决策权,使得原来相对集中的审判权具有了某种分散性和独立性的特征。毫无疑问,这是我国法院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也是改革发展…  相似文献   

19.
一、问题及表现  法院行政领导的权力不当扩张。实行审判长选任制的初衷,是将遴选出来的优秀法官推至审判第一线,强化合议庭的功能。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侵夺审判长、合议庭审判权的现象。有的法院将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的审核签发权,不是赋予审判长,而是交给庭长、院长。有的法院授权庭长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责令合议庭停止案件的审理活动,更换审判人员。还有的法院没有具体规定院长、庭长参加案件审理时合议庭的组成方式,院长、庭长可以随意进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剥夺选任审判长的职权。  审判长的职权性…  相似文献   

20.
图片新闻     
《特区法坛》2007,(2):F0002-F0002
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团应邀对英国伦敦皇家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德国吉森地方法院及海牙国际法院的案件管理、审判管理及法官管理进行了考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团由张光琼副院长任团长,成员有: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庆俐,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曲鹏远,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助理巡视员肖廷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卢芒,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赵立,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督查办主任柏伟,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家慧。立案庭审判员李梅华任随团翻译。代表团所到之处,均受到了有关方面的热情接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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