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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就业与保障》2005,(4):35-35
小保: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下岗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劳动经办机构设立的代收代缴窗口缴纳养老保险费,其退休年龄按什么规定执行?沙石沙石: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下岗职工与原单位解除  相似文献   

2.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该法共八章九十八条。该法颁布之后,在国内产生了近乎轰动性的影响,有的企业在新法实施之前大量裁员,引发职工不满;有的员工在新法实施之前,辞职后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和员  相似文献   

3.
《民主与法制》2010,(2):67-67
编辑同志: 朱某在家中与妻子邓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朱某用棍棒猛击邓某的头部和身体,造成邓某严重脑震荡和身体多处骨折及软组织挫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相似文献   

4.
收到新单位的聘用通知书后。陆小姐欣然辞去了原单位的工作,不料去报到的前一天却又接到录用单位撤销录用的电话通知,陆小姐当即不予同意。翌日,陆小姐仍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地的点报到。但单位未给予办理录用手续。陆小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因该劳动争议不属仲裁委受理范围,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于是陆小姐一纸诉状将录用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经济损失35000余元。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某进修中心赔偿陆小姐经济损失24000元。  相似文献   

5.
小保:我叫万丈,前年被开除,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我的档案关系如何处理?如果作为死档在单位存放,今后是否会因未转档案关系又形成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6.
《就业与保障》2012,(6):5-5
职工王某在某酒店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单位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据悉,王某于2006年3月份进入该酒店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酒店也未给王某缴纳过社会保险费。2011年5月4日,王某通过特快专递向该酒店邮寄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函,以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相似文献   

7.
<正>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地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了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一、简析新《劳动合同法》之劳务派遣修改(一)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从业资格的问题新《劳动合同法》第57条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门槛,一方面将原条文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相似文献   

8.
小保信箱     
原劳动关系休眠后,又建的新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吗小保:我是一个因工厂效益不好而下岗的职工,工厂还保留着我劳动关系。下岗后我四处奔波,终于在另一工厂找到了一份固定的工作,干了快三年了。因为原工厂保留着我的劳动关系,新厂  相似文献   

9.
2000年7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由原劳动经济系和人口经济研究所合并组建成立。劳动经济系的前身是由原国家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同志倡议、于1954年创立的中央劳动干部学校。1984年以前,劳动经济系是全国唯一劳动经济学科点。该系是我国最早建立劳动经济专业(1955年)、人事管理专业(1984年),第一批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993年)、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998年)、劳动关系专业(2005年)的单位,  相似文献   

10.
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农民工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适用范围;二是强化用人单位缔约责任,杜绝农民工事实劳动关系,降低农民工短期、临时合同的签订率,倡导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大对农民工试用期的保护力度,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罚力度,并从细则上加大了对农民工的保护,从而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三是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劳务派遣做出了明确规范。但其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一是对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的调整,二是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劳动保障世界》2006,(4):39-39
张某系某建筑公司职工,2005年3月中旬其与公司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后,张自动离开了公司。5月的时候。张被另一家建筑公司招用,经新公司的提醒,张才发现原公司没有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于是,张申诉至某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要求解决其与原单位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但到年底,仲裁委都未做出书面答复。故张某将仲裁委诉至法院,认为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奈例》第二十五争、《行政诉讼法》第二奈、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起诉权或申诉权。请求法院判决仲裁委受理其申诉;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相似文献   

12.
《干部人事月报》2014,(8):57-57
Q我公司有一名外籍员工,于2011年5月入职。供职期间公司未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过社保。2012年10月,公司货物被盗损失惨重,公司认为该员工存在严重过失,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不服,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等。请问该外籍员工的诉求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13.
小保: 张健伟职专毕业后,被某蓄电池厂聘用为装配工,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到第2年时,他的女友提出该职业污染大,对身体有害。于是,张健伟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意后依法为张健伟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所有手续。后经女友的帮忙,张健伟找到一份新工作。可上班仅十几日,就出现了气短心跳、呼吸困难等症状。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忠上了职业病,便找到原单位要求给予检查。可单位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后与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拒绝为其检查。解除劳动关系就一了百了了吗?  相似文献   

14.
法博士:1998年我县境内修路,李某先从石矿赊来石料,再将石料送往修路工地,工地给李开收料发票,完工后,工地凭票给李一并算钱。李某干过一段时间后,朱某要求入伙,李同意后便让朱管账。20天后,李、朱二人闹意见,朱私自凭发票到修路工地将54万元的料款取走归为己有。请问: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河北胡伟华邢振东胡伟华、邢振东同志:朱某进了李某的单位后并负责管账,仅仅因与李某闹意见即将单位的54万元货款据为己有。朱某的行为属于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政策问答     
《劳动保障世界》2007,(11):42-43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6.
葛星 《传承》2011,(29):22-23,51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可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却出现了劳动的异化,即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劳动活动、其类本质相异化以及人与人相异化。异化劳动产生了诸多消极后果,如劳动者身心健康堪忧,工作倦怠。当前超越异化劳动,提升劳动者幸福感的举措有: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占GDP比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工会建设,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核心的企事业单位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7.
曹子勤  吕志敏  马熙融 《前沿》2003,25(2):19-22
对当代社会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讨论 ,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其哲学基础 ,以物质资料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这一基本观点为出发点 ,只有这样 ,才能正确理解当代社会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理论 ,正确解释和说明当今社会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相似文献   

18.
现状: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各地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的纠纷大量增加,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相关工作任务繁重,公安机关出警率大幅增加,许多案子不能及时办结。农民工在维权不利的情况下,往往采用极端手段寻求问题的解决,由此引发多起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19.
三种涵义的生产劳动与社会主义第三产业的劳动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明确区分了三种涵义的生产劳动 ,第一种涵义的生产劳动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 ,或者说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角度考察的 ,即只有实现在物质产品中的劳动 ,才是生产劳动 ;第二种涵义的生产劳动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质的角度考察的 ,即只有能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 ,才是生产劳动 ;第三种涵义的生产劳动以能否为社会创造新价值为标准 ,即凡是能够创造新价值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应以第三种涵义的生产劳动为依据来判断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作者认为 ,随着劳动过程的专业化协作的发展和财富观念的变化 ,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范围必然扩大。  相似文献   

20.
开展好高中阶段的劳动教育,发挥劳动育人机制在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必须遵循相应的规律。榜样教育作为一种传统而有效的教育方式,应努力探索其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新视点:通过探寻榜样在新时代背景下的特征,以拓展劳动育人的资源;完善榜样发挥作用的机制,以丰富劳动育人的形式;引导受教育者实现榜样精神的内化,落实于实践行动,实现知行合一,让榜样的教育价值“活”起来,使其在劳动育人机制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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