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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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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4年3月4日,在美国最高法院针对Myriad案作出判决近9个月之后,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新指南,指导审查员如何确定记载或涉及自然法则、自然现象和/或天然产品的权利要求主题的专利适格性1。本文将结合实例,归纳与分析该指南中提出的判断主题适格性的整体过程、如何确定权利要求的主题是否与法定例外情形"显著不同"等,探讨Myriad案之后美国专利适格性问题的法律实践,并对专利保护策略的设计和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Myriad案(Association for Molecular Pathology v.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是近几年美国生物及医药领域最受关注的案件。这不仅因为Myriad公司所持有的BRCA1/2基因专利与乳腺癌诊断密切相关,从而关系到无数女性的健康。更重要的,该案是对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基因专利权这一做法的全面挑战。详细分析地方法院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要旨、法官观点的差异及BRCA1/2基因的可专利性,进而对基因专利的未来做出判断。由于Myriad案所体现的问题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所有授予基因专利权的国家都具有普遍性,最后分析了该案对我国专利法制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正2013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关于Myriad案的终审判决和美国专利暨商标局同日发布的《备忘录》让产业界、研究机构和公众再次聚焦基因专利。争议焦点在于经分离的人体基因是否满足专利适格性。人体基因并不能与人体自然分离,只能通过人类干预才可产生,不宜简单否定其专利适格性。肯定经分离的人体基因的专利适格性,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经分离的人体基因都可获得专利保护;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要求可以排除对经分离但并未体现显著技术进步的人体基因的专利保护。  相似文献   

4.
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重审一件有关专利法一个难点的案子.即:构成一项发明的“显而易见性(obyious)”是什么,由此达到什么标准不应被授予专利? 诉争案件是关于汽车和轻卡车的“气板(gas pedal)”技术,原告方Teleflex,被告、上诉方为KSR International.Inc.,2005年1月。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CAFC)推翻了一审法院作出的:“Teleflex的专利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无效”的裁决,确认KSR侵权成立。KSR不服,认为巡回法院在决定一项发明的显而易见性时,多年来一直不恰当地解释专利法。例如:法院裁决“现存的、现有的部件的组合,发挥着已知的同样的功能”,是可专利的。因而.KSR请求最高法院复审。  相似文献   

5.
自然法则、自然现象与抽象思想不受专利保护是专利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在Mayo V.Prometheus案判决中,涉案医疗方法专利仅描述了一项自然法则而未对其范围进行任何限定.美国最高法院判定该专利无效,并再次强调对自然法则本身主张保护的方法权利要求不属于可专利客体.自然法则与可专利方法的界限在于,自然法则之上是否被施加了有意义的限制,从而使发明人不会独占对该法则的所有运用.美国法院重拾“自然法则除外”原则并主动降低“机器或转换”标准对方法专利客体审查的重要性,是为了给新技术环境下的未来科技发展预留空间.对自然法则、抽象思想或科学事实赋予专利保护将抑制科技创新,应考虑通过国家资助或奖励等非专利保护方式鼓励基础科学研究.  相似文献   

6.
刘佳佳 《法学杂志》2016,(1):121-129
自1985年我国现代专利制度建立,至今已有30年.在新经济的“网络效应”和“积累性科技”的影响下,专利体制在研发与技术创新方面展现出的负面作用日益增加.市场“动态创新”是一个全新概念,现代专利制度不仅要鼓励老式的“单级创新”,还必须适应新经济的特点,以促进市场上的“动态创新”.专利保护并非是促进发明、创新的唯一途径.作为一种具有垄断性质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必须同时受到来自专利法内部的严格限制和来自竞争法规的外部规制,才能平衡“初始发明人”与“后继发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并进而实现和维持科技市场上的“动态创新”.  相似文献   

7.
创造性是技术专利的本质属性和终极要求,它是通过“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判断专利技术同现有技术之间是否“显而易见”,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因此其判断标准直接影响专利取得的难易程度,是专利审查中最重要的标准。美国最高院在KSR案中的终审判决将使得今后两技术间的比较更加“显而易见”。而此次的变化将很有可能成为全球化的开端。  相似文献   

8.
涉及人道主义方面的发明创造主要涵盖医疗卫生、能源、环境等领域,此类发明由于技术开发难度大,研发成本高,审查周期也较长。面对涉及人道主义的发明创造,如何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与改进审查质量,是各国专利行政机关的工作重点。2022年12月,美国制定了《人类专利法案》。该法案的前身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已经实施多年的“人类专利计划”,法案将“人类专利计划”写入法律,并确立了一项名为“授予证书以加快专利商标局的特定事项”的机制,以奖励那些使用发明与创新解决相关全球人道主义挑战的创新者。我国一直致力于为全球人道主义事业建设做出贡献,在专利领域出台了不少回应人道主义问题的政策。未来,我国可考虑加强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中有关人道主义问题的规定,并通过设立人道主义专利奖励等方式,以激励涉及人道主义的专利创新。  相似文献   

9.
有观点认为美国的专利侵权永久禁令等同于我国的停止侵权,因此,有必要在美国专利法框架内,对永久禁令分别从法理、立法、司法角度进行深入考察,认清其特质.永久禁令是在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时给予胜诉方的一种救济,不同于初步禁令、临时限制令.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最高法院通过eBay案,强调永久禁令的衡平法救济性质,应适用“四要素检验标准”.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不同于美国永久禁令制度.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后者的有益之处,突破“当然适用论”,构建起停止侵权责任的灵活适用规则,遏制“专利渔翁”,破解“反公地悲剧”.  相似文献   

10.
从一起专利侵权案看“多余指定原则”和“等同原则”的适用程永顺1987年5月20日,发明人周林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了发明名称为“人体频谱匹配效应场治疗装置及生产方法”(以下简称频谱治疗装置)的专利申请,该申请于1990年6月6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1988年...  相似文献   

11.
近日,美国最高法院对“比尔斯基(Bilski)案”所作的裁决,确保了在美国对商业方法发明获得专利仍然是开放的,此裁决结束了对法院可能认为该种发明无法获得专利的种种臆测。比尔斯基裁决对于亚洲的清洁能源创新者来说是个好消息,它有助于确保美国专利保护系统的强健性。这将鼓舞清洁能源的技术创新并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对其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运作中去。  相似文献   

12.
发明的创造性是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作为授予专利的三个先决条件之一。一项发明若被认可具有专利性,它除了具备新颖性和实用性之外还必须具备创造性。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则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由此可见,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是与它的实质内容或者说与决定性的技术特征有关的。对于审查  相似文献   

13.
一、一则“专利常识”在一次查询“非专利期刊”的过程中,偶然发现一篇介绍专利常识的“实用资料”,其题目为“专利常识——专利号的含义”。全文如下: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三  相似文献   

14.
发明和发现是专利法理论中的两个概念,一般认为,发明指的是设计和制造前所未有的东西;发现则是揭示出已有的,但人们尚不知道的东西。随着基因科技的发展,人们对是否应授予基因专利争论的沸沸扬扬,其焦点主要在于对基因属于发现还是发明认识不一。通过比较和分析各方观点,我们认为在对待基因是否具有可专利性时,应淡化发明与发现的区别,而专注与实质性审查。  相似文献   

15.
美国麦利亚德基因公司(Myriad Genetics)似乎注定是要在美国的历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Myriad Genetics是美国唯一一家能提供全面、完整的基因测试的公司。2009年Myriad Genetics因为被以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为首的二十余个原告送上法庭而引起业界的关注;今年早些时候,又因为安吉莉娜·朱莉的一个决定而在全球声名大噪;而就在这个月,又因为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而成为了美国的一项新的判例。  相似文献   

16.
塞尔登和怀特兄弟两位发明人的专利旧案表明,由于专利制度成本的存在,任何专利理论都必须澄清专利制度究竟带来了何种社会收益。以成本/收益的权衡模式为基础,最经典的激励理论和对价理论对专利制度的论说都不符合发明的本质,也难以解释专利法实践。不同专利理论的政策共识是激励创新,但它们均忽视了创新实践及其范式变迁。依创新范式理论,专利制度在发明、发明商业化和技术扩散等创新过程中均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加速技术扩散不仅是社会从专利制度中获得的收益,更是为开放式创新、用户创新和累积性创新范式所必须。技术扩散在本质上是信息的传播,它的载体是专利文献。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应该强化专利公开充分性条件,以促进技术创新的扩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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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法院在InreAlappa案、InreBeauregard案、InreLowry案、StateStreetBank&TrustCo.Vs.SingatureFinancialGroup案和AT&TCorp.Vs.Excel案等一系列案件中,逐步确立了其判例对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新格局,从而明确了任何计算机软件只要具有实用功能(practicalutilityisessential),即能够产生具体、实用及有形的结果(concrete,usefulandtangiblere-sult),且满足新颖性和非显而见性的标准,就得以“机器”、“结构”或“制程”取得专利。同时,美国专利商标局通过1996年2月发布的《与计算机相关的发明的审查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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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一案,为学生状告学校获得法律救济打开了司法的大门。但是,作为中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北京科技大学,理所当然地拥有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权,法律封高等学校各项权利的规定以及由“国务院授予”的学位授予权,在本质上不过是一种政府规制措施,并不构成行政法上的授权,因而,北京科技大学也不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而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封学生的纪律处分行为也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是以一个不具有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高等学校为“被告”,受理了一起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案,并封北京科技大学的内部规章制度行使了其并不拥有的司法审查权,从而“发展”着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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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上海市某厂职工严某发明了“滚筒式浆糊机”,于1988年11月17日以非职务名义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专利。1989年7月15日,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予以公告,1989年11月6日,被正式授予专利权。 1989年7月20日,严某同浙江省某乡镇企业的孙某就该发明订立了名为“专利技术许可合同”的技术转让合同,载明了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号和专利申请公告日,因专利申请尚未正式授予专利权,故合同上“专利权授予日”、“专利证书号”两栏中空白。  相似文献   

20.
对植物新品种的工业产权保护,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用授予植物专利的方式保护;(2)用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保护;(3)用授予发明专利的方式保护。一、用授予植物专利的方式保护世界上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的第一个国家是美国。美国在颁布其第一部专利法(1790年)140年后,于1930年对可获专利的主题作了补充规定:“任何人发明或发现,运用无性繁殖方法培育出有特性的、新的植物品种的,可以取得申请和取得专利保护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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