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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行政化的社会学微观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全国各地开展了社区自治实践,希望社区居委会真正成为城市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居委会行政化仍然普遍存在。本文针对这一现象进行社会学的微观分析,并指出在社区自治实践中,社区居委会必然经历“行政化”到“淡化行政化”的较长的渐进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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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城市居民委员会作为一种群众性自治组织形式,为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社会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居委会制度运行及居委会工作仍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需要在坚持"三个不变"(自治的性质不能变,基层政府与居委会的指导关系不能变,自治的功能不能变)的前提下,对《居委会组织法》做出适当的修改与完善,使之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为此,本文提出如下修改建议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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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入,促进社会发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已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在城镇,作为目前法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理应在这一改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目前城镇居委会的现状远远不能满足上述改革的需求。这种状况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都是不利的。认识居委会与现阶段城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正视其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并进行相应的改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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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仓基新村社区3122名居民通过电子触摸屏,选出了社区居委会。这也是全国城市基层自治组织选举中首次采用电子投票方式。对于这一创新,当地政府官员寄予了美好的预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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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促进基层民主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那么,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如何体现居民自治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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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基层治理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基层治理的核心是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治理。特别是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治理,需要明确新的角色定位。第一,规范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性组织的角色定位。1989年颁布的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的界定是,"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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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自治性质的重新探讨——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的自治性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居民委员会是否“居民自治组织”的探讨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解读居委会组织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比较居委会和业委会在组织产生、委员代表性、工作内容以及社会进程中的差异,可以发现居委会本质上是基层政府派出的具有自治性质的机构,而非实然意义上的群众自治组织,为此重新审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新审视“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建构,成为推进社区建设和居委会发展之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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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举行的主任会议上,与会人员提出既要重视本次选举结果,更要重视选举后的居委会运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进一步明确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定位和核心任务,统筹好各项工作;进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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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问题伴随着中国城市转型发展在各地不断涌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城市的发展。既有研究多聚焦于地方政府在邻避问题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忽视了邻避事件中社区方、项目承建方等其他重要行为主体对邻避问题治理的影响。作为居民邻避诉求的一线处理主体,社区居委会在邻避问题治理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是,社区居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基层准行政组织"的双重角色属性要求其在邻避问题治理中,要同时应对社区居民的邻避诉求和上级政府的维稳压力,这制约着社区居委会参与邻避问题治理的效力。研究以S市地铁修建引发的Y事件为实证案例,从嵌入性视角对社区居委会在邻避问题治理中的参与行为进行解释,发现社会网络嵌入影响着居委会在邻避事件不同阶段的角色选择和参与策略。为了进一步发挥社区居委会在邻避问题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需要将社会网络嵌入保持在适当强度,推动社会网络嵌入由"单向度"向"双向度"转变,构建地方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在邻避问题治理机制中的"协作"关系,促进社区居委会的"自主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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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2010年12月6日,山东济南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祝甸社区东方花园小区居民因不满居委会账目不透明等问题,组织两千余名居民投票,成功罢免了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是我国城市基层民主的基本载体,作为一种民选的自治权力,授权的民众当然有权在必要时予以收回。但由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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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及其去行政化改革是近年来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热点议题。居委会深陷被社会所建构的"自治属性"与其实际上"行政属性"张力的囹圄之中,整体上呈现"被困的居委会"。研究发现,居委会的去行政化改革与其行政性的不断强化与再生产存在高度相关,表现为"居委会去行政化之殇"的现实悖论。本文以对居委会行政化之迷的再认识为逻辑起点,以对居委会去行政化悖论的再评判,以及居委会行政化议题展演背后所呈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再理解为核心线索,继而尝试在认知重建中实现居委会的服务性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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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与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和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此导致 社区自治组织的类型和作用出现了多样化趋势.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等都属于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的组织形式。居委会若想在社区组织中起到主导作用,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居委会与家委会的关系 家委会承担的责任与发挥的功能与居委会基本是一致的。但是居委会和家委会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组织形式。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家委会则隶属于一定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其人员安排、经费来源等都来自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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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服务实践活动的兴起与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区的民主自治建设,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2003年,武汉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中,从全市1029个社区中,选择180个社区为试点,进行直接选举,逐步推广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民主形式。常二社区位于江汉区汉兴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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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会科学》2017,(9)
社区自治是基层治理机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整合社会力量,激活社区自治力量是社区治理的关键问题。运用制度主义分析范式,结合案例分析方法梳理我国社区自治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分析其潜在的逻辑。研究发现:深圳L区社区治理的实践案例为我国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一条有效路径,依法治理,明晰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营造社区自治制度环境;结构整合,重塑社区居委会职能、整合社区自治力量;赋权增能,丰富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提高居民参与议事能力。研究认为:以"制度-结构-能力"(System-Structure-Capacity)为三维治理框架,通过宏观层面的法治制度设计、中观层面的治理结构整合,以及微观层面的参与者能力建设,保障社区自治的长期存续。这种路径的潜在逻辑在于进行社区自治需要处理好权威治理和有效治理的关系,以及作为治理责任主体的"条块"之间的关系,并在"国家主导的社会治理"逻辑下重塑政社关系,整合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实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