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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一、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魏建  李章颖  乔莹 《法制与社会》2012,(11):127+129
在刑检工作中,由于毒品犯罪案件以及侦破的特殊性,其管辖问题一直是困扰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近年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毒品犯罪案件及审查起诉工作进行总结、归纳,分析办理毒品案件管辖等程序性工作的不足之处,并依据法律规定细化毒品犯罪管辖范围,提出办理此类移送案件相关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3.
毒品犯罪案件管辖,包括刑事管辖权和刑事诉讼管辖权。刑事管辖权,是指刑法追究毒品犯罪的空间效力,是国家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本国法律适用于哪些毒品犯罪分子;二是本国法律对哪些地域发生的毒品犯罪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刑事诉讼管辖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受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职权范围分工,解决的是办案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4.
毒品犯罪案件管辖问题 2005年4月A市禁毒支队通过秘密力量获取情报,嫌疑人张某(w市人)有一批毒品欲出售,经核查后立案侦查,获知张某欲与李某在B市交易,立即通过省厅禁毒总队协调到B市开展侦查,7月5日将正在交易毒品的张和李抓获,缴获毒品海洛因300余克,毒资8万余元,用于贩毒的汽车2辆。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是z市人。  相似文献   

5.
申君贵 《河北法学》2006,24(3):18-21
自我国刑法明确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以来,单位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追究单位犯罪行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单位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更没有明确单位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而要追究单位犯罪,首先就应当解决管辖问题.根据单位犯罪的特点,就单位犯罪案件的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问题进行探讨,明确单位犯罪案件的管辖分工.  相似文献   

6.
王舒  侯彦伟 《法制与社会》2011,(24):125-125,127
刑事指定管辖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但由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指定管辖规定的抽象、简单和缺乏操作性,导致司法实践中指定管辖的法律条款理解不一,适用比较随意。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典型类案——毒品案件的指,定管辖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借此剖析指定管辖立法不完善在类案司法实践中的影射,以及完善和规范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北京市吸毒人数和毒品犯罪案件明显上升,每年侦破毒品的总量,仅是隐性毒品犯罪的一小部分,公检法机关的传统打击手段,难以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文章从对比三类毒品案件入手,寻找毒品犯罪蔓延和侦破重大运贩毒案件少而难的根本原因,发现重大运贩毒缉毒侦查的特殊规律和突出特点,据此提出管辖的新思路和对策。建议依法调整公检法机关对跨地域重大运贩毒案件的地域、专门管辖,统一实行普遍管辖原则、最初受理地优先管辖与移送管辖原则、部分专门管辖原则。同时,重视规范和限制诱惑侦查的适用,使缉毒侦查工作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相似文献   

8.
周翠 《中外法学》2023,(4):983-1002
在我国,专门管辖是指根据案件类型在同一辖区内的地方法院、专门法院以及不同类型的专门法院之间分配民商事一审案件的管辖权,其与级别管辖并行,同属事物管辖的概念范畴。不过,即便将我国的专门管辖归入事物管辖的概念范畴,专门管辖的性质亦与大陆法系国家例如德国或奥地利的事物管辖的性质有别,而是具有专属性,当事人不得通过明示协议或应诉管辖的途径对其进行创设或变更。同时,专门管辖在审查和移送等方面亦更接近于德国或奥地利的诉讼途径管辖,而非事物管辖。因此,为了避免与加快解决专门管辖冲突,我国未来有必要参照比较法上有关诉讼途径管辖的规范对专门管辖的审查和移送作出特别规制。  相似文献   

9.
论跨境犯罪案件的协议管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进保 《政法学刊》2001,18(4):8-11
解决跨境犯罪案件管辖冲突的一种有效方法是引进民事法律的协议管辖制度.有关法域可以通过协商并在考虑法定管辖原则、司法惯例和酌定因素的前提下达成管辖协议.目前,我国建立跨境协议管辖制度的切入点应当是完善规范和健全协调机制两个方面.根据客观实际,制订协议规范需要实施两步方略,协调机制应当有所创新.  相似文献   

10.
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具有单一性、隐蔽性、易灭失性和易变性。而公安机关过于粗糙随意的证据收集,会造成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诸多被动。从检察机关公诉角度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有利于公安机关更全面地收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从而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1.
毒品犯罪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如贩卖毒品犯罪案件没有特定的侵害人和被害人;没有特定的举报人;没有“传统意义的犯罪现场”;案件跨地区性明显;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认定犯罪时主观上必须是明知;还有在犯罪手段上是高科技、现代化、反侦查并用等等。因此,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决定了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时必须要强化下面六个意识。广辟情报意识情报是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的起点和灵魂。广辟情报,就是思想上要充分重视情报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中的价值,缉毒工作中要不断拓展毒品犯罪案件情报来源,有效地收集、处理毒品犯罪情报,为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提供依据,为认定毒品犯罪提供证据。  相似文献   

12.
董邦俊  李林波 《法治研究》2013,82(10):45-5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环境权利意识的普遍觉醒,我国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呈现出逐步增加的趋势。但是与之相对应的环境刑事诉讼立案管辖制度,并不能很好地与我国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侦破需求相契合。面对与涉嫌环境犯罪有关的立案标准、管辖冲突、司法公正、专业需求等问题,我们应当以完善环境犯罪刑事程序启动机制、建立更加健全的立案管辖模式以及培养专业性的司法工作人员等方法来进行积极有效的应对,以更好地发挥刑事法律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论国际犯罪的管辖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犯罪的管辖问题是国际刑法中最基本和最首要的问题。现行的普遍管辖、“或引渡或起诉”、并行管辖以及国际刑事法庭管辖所形成的管辖机制存在着一些不足,有待完善。应建立优先管辖原则、修正“或引渡或起诉”原则、确立国家拒绝对国际犯罪进行管辖和起诉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一、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指定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这是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法律依据。由于该规定过于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对管辖不明的案件出现了许多问题。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之一是:不属于同一上级法院的几个下级法院发生管辖争议时,有的上级法院便随意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或指定移送其他法院审判。其中,不属于自己直接监督的下级法院不承认其指定,致使管辖争议得不到解决。因此,当不属同一上级法院的…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复议管辖制度在发挥其积极功能的同时,也日渐显露其弊端与不足。“条块相结合”的复议管辖体制具有尊重申请人选择意愿、方便于民和制衡监督的优点,但也存在着共同管辖过多、复议机构和人员重复配置、影响法制统一性与权威性和立法疏漏多等缺陷。半垂直领导部门复议案件中的“条块冲突”源于部门体制变化,但这种变化不足以限制相对人选择复议机关的权利。“自我管辖”的存在虽然情有可原,但因有违程序公正原则应予改革。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立案管辖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步钦 《人民检察》2005,(17):37-41
我国刑事立案管辖制度存在五大缺陷:刑事立案管辖的内容不全,自诉案件范围过大,公安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之间的分工不明,对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侦查管辖权的表述有误,对人民检察院的机动管辖权限制不当。建议增设或者确认侦查管辖的有关规则;增设亲告罪,缩小自诉案件范围;明确界定侦查机关在直接受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上的分工;准确界定司法机关在直接受理军内刑事案件和狱内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恢复人民检察院的机动管辖权。  相似文献   

17.
2012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三)》),对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12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规定。为准确理解和适用《立案追诉标准(三)》,现就有关规定解读如下:一、《立案追诉标准(三)》的制定背景及过程1997年刑法确定了12个毒品犯罪罪名。由于刑法规定比较原则,有的毒品犯罪案件没有明确的  相似文献   

18.
论侦查管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关于侦查管辖、立案管辖、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的规定不甚明确,相关司法解释对侦查管辖的规定也不全面,不统一。立法上侦查机关对案件管辖的分工以案件性质作为划分的标准,且分工过于绝对化,以审判管辖作为侦查管辖标准等规定亦不科学。建议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设专章规定侦查管辖,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具有对所有案件的侦查权和案件管辖的监督权。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及其占刑事案件的比例在各地普遍呈上升趋势,面对当前毒品犯罪惩治的严峻形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专项调研活动,针对实践中各地毒情形势和当前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提出了检察机关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虞雄 《天津检察》2007,(4):36-37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管辖主要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亦称职能管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具体分工。而国外刑事诉讼的管辖通常是指审判管辖,没有与我国立案管辖相类似的分工,在他们看来,侦查、起诉活动是诉讼的准备,审判才是实质意义上的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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