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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13 毫秒
1.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偷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关于单位,除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外,从1999年 6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偷税罪的犯罪主体还存在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2.
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刑法作了修改补充,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限于“工商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则不能成为该罪的主体。《补充规定》从当前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主体多样化的实际出发,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范围。《补充规定》第一款第一条在规定该罪的犯罪构成时,采取不列举犯罪主体的办法,将刑法所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由仅限于“工商企业”  相似文献   

3.
偷税罪主体之辨析范永红,唐裕伟,鲁吉安一、扣缴义务人为什么能作为偷税罪的主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  相似文献   

4.
论偷税罪主体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才能构成本罪。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以及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关于偷税罪的主体,实践中有以下问题值得探讨:一、代征人能否成为偷税罪主体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以税务机…  相似文献   

5.
不应将偷税数额比例规定为偷税罪的构成要件胡光华,韩兵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违反税收法规,偷税、抗税,情节严重的,除按照税收法规补税并且可以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税案件比较复杂,审查证据至关重要。由于偷税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认定此罪需要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纳税等环节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主体方面的证据审查 偷税罪的主体是比较广泛的,传统观点认为偷税罪的主体有两种:一是具有纳税义务的公民;二是具  相似文献   

7.
论妨害税收犯罪的主体及罪数问题李元璋,余德山,张作平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修改、完善了刑法中的偷税罪、抗税罪,补充了两个新罪,即逃避追缴欠缴税款罪和骗取国家出D退税款罪,成...  相似文献   

8.
所得税偷税犯罪是涉税犯罪中比较严重和普遍的一类犯罪。因为国家的体制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我国和美国关于所得税偷税犯罪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通过比较我国和美国有关所得税偷税犯罪的法律规定,笔者从条文编排、偷税罪的比例和数额标准、区分个人和单位纳税人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偷税罪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总结多年来司法实践的经验,针对当前改革开放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刑法第121条规定的偷税罪和抗税罪作了补充修改,增设了新的罪名,集中地重申了其他涉税犯罪,使我国关于税务犯罪的立法更为缜密、完善,为司法机关惩治税务犯罪活动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其中关于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6条对抗税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规定,近年在司法实践中提出了许多问题。本文试就其中若干有争议的疑难问题加以探讨。 一、单位是否可以成为抗税罪的主体 笔者认为单位不能构成抗税罪的主体,理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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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偷税罪的立法规定中存在着一些不妥之处:"数额加比例"立法模式不具备合理性,违反了公平正义,造成了立法空白,导致了司法困窘;"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这一规定不尽合理;《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存在理论障碍。对此,立法应舍弃偷税罪"数额加比例"的立法模式而只以偷税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和《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应予以删除。  相似文献   

12.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2年9月4日颁布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2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偷税抗税问题愈来愈严重。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就国家方面而言,除了管理制度不健全之外,《刑法》对这类犯罪的规定过于简略,刑罚失轻,导致司法机关对其打击不力是一个重要原委。为适应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需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对《刑法》的相关内容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使惩治该类犯罪的立法进一步完善。本文试就《补充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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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47条首次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走私罪的犯罪主体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等20多部法律又先后对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作了规定。但直至刑法修订前,没有一部法律对单位犯罪作出一般性规定,这很不利于司法机关稳、准、狠打击单位犯罪。有鉴于此,修订后的刑法对单位犯罪作了专门规定。本文拟结合新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有关问题作粗浅分析,以为引玉之砖。一、单位犯罪的概念及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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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受贿罪的构成单位受贿罪是新刑法中规定的新罪名。1979年刑法及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对单位受贿罪均未涉及。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下称《规定》),将受贿犯罪的主体作了扩展,从立法上确认了单位可成为受贿犯罪的主体。1997年3月,新刑法将《规定》中关于单位受贿犯罪的条文加以归纳吸收重新作了明确。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本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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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违反税收法规,偷税、抗税,情节严重的,除按照税收法规补税并且可以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简称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少缴或者不缴应纳税款,逃避履行纳税义务,情节严重的,以偷税罪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偷税通常采用的手段有:伪造、涂改、隐匿、销毁帐册、票据、凭证;转移资金、财产、帐户;不报或者谎报应税项目、数量、所得额、收入额;虚增成本、多报费用、减少利润;虚构事实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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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其直接责任人员或个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隐瞒、虚报或欺骗的手段,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或单位有关人员指使、授意、怂恿其内部人员偷税的行为。但对征税人帮助纳税人偷税,应如何定性处理,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征税人帮助纳税人偷税的客观表现,有为纳税人减少计税金额,降低稽征税率,或授意纳税人少报计税金额等;还有故意让纳税人偷税,如征税人征税时,明知纳税人偷税,而不加制止和追交税款。这类案件近来屡有发现。这里略举一例。某县税务局征税负责人王某,其内弟等人做煤炭生意,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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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对偷税罪的认定标准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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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主体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建华 《现代法学》2005,27(6):145-149
《刑法》第163条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但这一规定,仅将犯罪主体规定为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没有将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内,因此会导致非公司、企业的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无法处理。这一漏洞需要通过修改《刑法》对公司、企业受贿罪的规定,扩大其犯罪主体的范围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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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起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作了修改和补充,本文拟就执法中如何正确适用《补充规定》的几个问题,谈点认识。 如何计算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 《补充规定》第一条对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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