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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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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作为我国司法改革试验的一个热点,无疑是近些年来实务中探索较多、理论上争议较大的一种新型案件处理方式。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特别程序首次入法,并且以三个宏观框架性条款对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做出了规定,这对于有效应对实践中的刑事和解混乱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肯定该程序进步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刑事和解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检察机关近几年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况进行实证调研,认为我国目前的刑事和解存在适用范围界定不合理、不同程序之间衔接困难、配套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而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重新界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厘清程序之间转换的障碍、建立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2.
新刑事诉讼法在借鉴各地试点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设置了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这一特别程序。但该程序使用范围过窄以及无法与自诉案件和解与调解程序相衔接等缺陷而导致被架空。因此有必要从广义上去解释刑事和解这个概念,并把公诉案件和解、自诉案件和解与调解、附带民事诉讼调解都纳入到刑事和解之中,在现行刑事诉讼法框架之下,重构刑事和解制度,使刑事和解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协调衔接,有效融合,消除法条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进而增加刑事和解的可适用性以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均在探索完善刑事和解程序的机制。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遇到多方面的现实性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对刑事和解的性质认识不深、操作程序繁琐、缺乏联动机制等。应该明确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构建公、检、法、司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的和解方式,切实增强和解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均在探索完善刑事和解程序的机制.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遇到多方面的现实性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对刑事和解的性质认识不深、操作程序繁琐、缺乏联动机制等.应该明确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构建公、检、法、司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的和解方式,切实增强和解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刑事和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为多年来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的刑事和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刑事和解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创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其符合刑法民法化,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现代司法改革发展的方向。但实践中刑事和解开展更多是符合“成本收益”计算的经济学规律,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和解过程中的经济运行原理,从而更有效地运用好刑事和解,使其为社会创造更多“福利”。  相似文献   

6.
以认罪认罚试点H市Z区检察院办理的近三年刑事和解案件为样本考察发现,尽管刑事和解已入法多年,但实践表明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仍存在程序法、实体法规定不完善,适用范围受限,赔偿标准不统一,和解方式单一,和解协议审查不到位等问题。认罪认罚从宽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的正确适用,应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程序对刑事司法体系的深刻影响,体系化地推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造和衔接,做好刑事诉讼修改后的操作指引与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对刑事和解的实证研究为基础,对实践中存在的刑事和解适用标准不统一、适用率相对较低、适用程序不规范、和解方式单一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介绍了针对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刑事和解机构、刑事和解流程等进行的试点改革,并提出了对刑事和解进行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现行相对不起诉制度适用率低,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将刑事和解机制引入构建相对不起诉前置程序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相对不起诉前置程序应包括程序的启动、程序的适用原则、程序的适用阶段与对象、程序的准备与实施内容等.  相似文献   

9.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确立标志着刑事和解制度在公诉案件中的正式适用。本文拟从论述我国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入手,以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理论契合为视角,在对刑事和解进行法律层面分析的同时,回应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和解协议自愿性审查标准等争议性问题,并就刑事和解在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障碍提出预防性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0.
侦查阶段引入刑事和解与调解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侦查阶段引入刑事和解与调解机制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与促进和谐。在侦查阶段引入刑事和解与调解机制尚无法律的授权,但各地公安机关早已开始了对刑事和解与调解机制的实践。因此存在适用范围不确定、操作程序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规范侦查阶段刑事和解与调解制度,应科学确定刑事和解与调解的适用范围,合理规范刑事和解的条件与刑事调解的程序,建立健全刑事和解与调解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在我国作为犯罪处置模式,具有公权力推进型的政策性导向,由于追求化解纠纷,办案效率等因素,在刑事和解实践适用中存在异化现象。权力机关主持刑事和解的主体多元化,强力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与辩诉交易制度混淆,在刑事和解的案件适用范围上进行扩张,将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甚至作为控制死刑的手段。理性反思刑事和解实践中的异化形态,应将刑事和解通过法益原则在实体上进行限制,控制在侵犯个人法益轻罪范围内,程序上明确刑事和解的启动程序、和解内容、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2.
从刑事争端解决的历史传统、演进过程等角度,探究刑事和解的社会支撑力量及其产生动因,并肯定了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刑事特别程序将对我国未来的刑事诉讼程序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自诉制度包含着和解的因素,但它与西方刑事和解制度有着本质的差别,而且两者在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程序等许多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鉴于刑事和解制度的优点对克服我国刑事自诉制度的弊端富有借鉴意义,我国应当学习其优点对刑事自诉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4.
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近年来实务部门和学术界进行了刑事和解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但探索与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适用条件以及和解形式等方面,而对刑事和解执行机制的探讨则明显不够。针对我国执行机制存在的诸多弊端,为了确保刑事和解协议的顺利执行,既需要建立专门的非刑罚执行机制,以实现对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有效追究,同时也需要构建专门的赔偿协议执行机制,以避免执行难问题。  相似文献   

15.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刑事和解制度实施中出现诸多问题,如公检法对该制度的理解与执行不一、刑事和解的后果不明、刑事和解的制度性激励不足以及履行义务方式单一等。对此,应通过公检法联合司法解释统一该制度执行,并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同时将人民调解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最后注重刑事和解赔偿标准的规范化和实现方式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16.
作为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刑事和解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司法实践表明,刑事和解能一体化地解决传统刑事诉讼所忽视的修复社会关系、赔偿被害人损失、减少短期自由刑适用和提高诉讼效率等问题.然而,当前刑事和解适用规模较小,司法适用上存在被告人适用程序不平等、赔偿数额不够合理、和解趋于形式化、公众误解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在准确理解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实践探索,不断优化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的被告人平等享有刑事和解的权力,有条件地制止漫天要价行为,构建起当事人真诚沟通、谅解的平台,并厘清社会公众对刑事和解的误解.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机制的理论基础是恢复正义理论。构建刑事和解机制能很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同时也顺应国际刑事司法的潮流及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应严格控制其适用范围和条件,加强刑事和解过程的控制与监督,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赔偿和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在我国作为公权力推进型的犯罪处置模式,伴随着政策性导向,有着强烈的功利性目的。因此在刑事和解适用中存在泛化与异化的现象,刑事和解的主体多元化,公权力过度推进。为片面追求效率强力促成和解,刑事和解与辩护交易混淆,适用范围扩张,将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甚至作为控制死刑的手段。通过对刑事和解的理性反思,应将刑事和解实体上通过法益原则进行限制.控制在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范围,程序上确立刑事和解的启动程序、和解内容、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9.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部门探索的解决刑事纠纷的新途径,它通过和解性程序达到恢复性结果,符合当今社会废复陛司法的理念。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掀起了一股刑事和解热潮的情况下,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却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模式选择、适用阶段、制度保障等问题都没有厘清。因此,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传统刑法仅是有关刑罚的法律命题,因为刑罚可以被赔偿、道歉等措施替代。刑事和解的过程性功能在于通过一整套程序的设置践行刑事和解的理念价值,作为该程序重要内容的帮教程序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尤为重要,只有帮助其实现了复归社会才能宣告和解使命的完成。基于共青团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由其在未成年人刑事和解案件中扮演第三方并负责后期的帮教工作将是不错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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