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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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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产追回是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犯罪最重要的环节和手段。以联合国为主的国际组织制定并通过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对其予以规范,构成了资产追回重要的国际法律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资产追回国就能够有效追回流失至境外的资产。在具体的追回过程中,资产追回国的每一追回步骤和阶段都面临若干阻碍性因素,资产追回国必须高度重视并策略性地予以克服。当前,必须以资产追回相关法律现状为基础,从增强资产追回国国内司法能力和资产所在国提供国际法律合作能力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水平。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制了两种可供腐败犯罪受害国选择适用的资产追回途径.其中,在通过刑事没收国际合作追回腐败犯罪所得的过程中,请求国的没收判决能否得到资产所在国当局的承认并获得执行,是资产能否最终得以追回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没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直接执行和间接执行两种方式,无论何种执行方式,多数国家都对承认与执行外国的没收判决设置了一定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必须按照资产追回关于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要求,不断创立和完善关于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内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跨境转移腐败犯罪所得已成为当前腐败犯罪的一种惯有模式,给国际社会全球治理带来危害.2003年制定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首次以专章规定了“资产追回”机制,创新性地规定了通过非定罪没收、民事确权之诉、民事侵权之诉、简易返还等途径追回跨境转移的腐败犯罪所得.结合中国国情和已采取的措施,从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和国际反腐败的重要力量角度出发,分析中国跨境追回腐败犯罪所得面临的法律困境,并提出完善中国跨境追回腐败犯罪所得面临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4.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腐败资产间接追回机制是以没收为核心的国际合作机制。没收措施的实施有两种方式:一是由资产所在国根据其国内法程序取得没收判决对有关资产加以没收;二是由资产所在国承认和执行资产来源国法院发出的没收令。为了有效利用该机制,我国应建立独立的没收法律机制;细化冻结、扣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建立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罚没裁决的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 ,它包含了大量的刑事司法规定 ,其中核心部分是资产追回机制 ,而这方面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很欠缺。为了加强反腐败的力度以及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 ,有必要参照《公约》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作相应的修改 ,以期更好地开展反腐败的国际合作 ,最大限度地追回腐败犯罪所得。  相似文献   

6.
本文系笔者去年考察英国反贪污措施、做法及其对我国借鉴有关报告的主体部分。笔者认为。我国应借鉴英国防治贪污犯罪的做法,针对目前我国腐败犯罪滋生蔓延的新趋势。强化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侦查职能和措施:应加强研究向有关主要国家派驻检察官的可行性方案,提升国际司法协助合作的成效:同时建议我国借参加《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研究建立与该公约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之机,加强研究运用民事手段追回腐败资产的途径和措施。提升控制并追回腐败资产的能力,从一定程度上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和预防。  相似文献   

7.
从国际反腐败犯罪的历程回顾中可以看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集中体现了国际反腐败犯罪的发展趋势。这种趋势表现为高度重视腐败犯罪问题;主张建立健全的腐败犯罪预防机制;设立严密的腐败犯罪刑事法网;针对腐败犯罪的特点设置特殊的诉讼规则和处罚措施;强调打击腐败犯罪的国际合作;注重腐败犯罪中的资金追回等六个方面。中国应当顺应国际反腐败犯罪趋势,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从立法与司法两个方面完善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法治。  相似文献   

8.
资产追回制度与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反腐败公约》)为资产追回共同条款提供了一个独特而新颖的框架,在规定缔约国资产追回国际义务的同时,也赋予了缔约国更多的法律途径选择。我国是《反腐败公  相似文献   

9.
追回被转移出境的犯罪资产是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了直接追回经济犯罪资产的三项措施:资产来源国在资产所在国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资产所在国法院命令犯罪人向受害国支付补偿或损害赔偿;资产所在地国法院或主管机关在作出没收的命令时确认资产来源地国合法所有权。我国可以利用这些措施,追回被经济犯罪分子转移出境的国有资产。  相似文献   

10.
腐败分子实施犯罪以后,往往潜逃出境或者将赃款转移至境外,这已成为各国有效惩治腐败犯罪的一大障碍。为此,《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8章专门设立了资产追回机制,为国际合作追回被腐败分子转移到外国的资产提供了国际法意义上的依据和路径。追回被腐败分子转移到外国的资产的前提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了全面的国际反腐法律机制,包括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合作机制、资产追回机制与履约监督机制。作为国际社会第一个反腐法律文件,该公约在扩大国际刑事合作领域、突破双重犯罪原则、采用新颖的监督机制等方面促进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并将导致我国刑事法的若干变化。  相似文献   

12.
《中国法律》2006,(6):4-4,52-53
维护和平、促进发展、加强合作、构建和谐世界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追求。而腐败犯罪破坏民主与法治,助长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危害正常的生活.危及人类社会美好愿景的实现。随着跨国腐败犯罪的不断增多,腐败犯罪与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及其他有组织犯罪的交织日趋显著,各国反贪机构携手肃贪已成为必然趋势。为促进反腐败的国际合作,联合国制定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腐败的预防、腐败犯罪的界定、反腐国际合作、非法资产的追缴等问题提供了一整套法律规范.得到了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迄今已有140个国家签署了这个公约。随着该公约在2005年12月正式生效,其有效执行越来越为各国所关注。各国反贪机构期待有一个独立、专门的组织推动彼此间的沟通,增进务实合作,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正是适应这一需要而成立的。  相似文献   

13.
通过民事诉讼从国外追回资产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结,追缴被非法转移到国外的资产已成为世界各国日益关注的法律问题。《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五章在总结各国立法与实践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追回资产的法律手段划分为两大类,即:“直接追回财产的措施”和“通过没收事宜的国际合作追回资产的机制”。  相似文献   

14.
6月26日至28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在大连举行,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代表,就“加强腐败资产追回”的国际合作等问题进行研讨。针对这一话题。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 涉贪赃款赃物“漂白”转移境外记者:腐败犯罪资产是如何被转移到境外的?追回这些资产对打击此类犯罪意义何在?反贪总局负责人:在日益严峻的反腐败工作形势下,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潜逃前,必定想方设法隐匿或转移,尤其是向境外转移赃款赃物。通常情况下,他们以洗钱方式将赃款赃物“漂白”或变现后,  相似文献   

15.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目前反腐败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它筑起了一道强大的国际反腐法律强网.实现对腐败犯罪的引渡是国际反腐败的一种自然延伸.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关于引渡的规定既是对缔约国的要求,也是各国进行国际合作的有效路径.为了实现对腐败犯罪的引渡,接受"死刑犯不引渡原则"则是我国的上上选择.  相似文献   

16.
陈晖 《政法学刊》2007,24(1):64-68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它以联合国公约的形式规定了预防、禁止和惩治腐败行为的定罪、刑事司法程序和国际合作,虽然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犯罪只是作为腐败犯罪其中的一种予以规定,但是,探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控制腐败的规定,对于完善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控制是极其必要的,也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7.
卢建平  郭健 《河北法学》2006,24(12):38-4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预防为先、打击为主、强调国际合作、重视资产追回的反腐法律理念与制度机制,为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败行动、提高反腐败成效、促进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了国际法律基础和强力支持.参照<公约>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规定,对我国刑事实体法关于贿赂犯罪的立法进行考察,认为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的规定与<公约>的相关规定虽然有着许多相互对应的地方,但二者"形似神离",在贿赂犯罪的主体、贿赂的范围、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贿赂犯罪处罚的对称性及刑罚配置等方面各不相同.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贿赂犯罪立法的七点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跨国追缴职务犯罪所得相关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对追缴犯罪所得做出相关的规定,但尚未形成较为系统的追缴犯罪所得制度,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的腐败犯罪资产追缴与返还机制以及英美法系国家专门的犯罪所得立法还有较大差距,不利于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开展追缴职务犯罪所得国际司法合作。应当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追缴腐败犯罪所得机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较为成熟的专门立法,建立和完善中国追缴职务犯罪所得制度,从而为全面开展境外追赃提供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其对我国反腐败法律机制的影响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皮勇 《法学杂志》2004,25(1):33-35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它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国际反腐败斗争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文试图对《公约》的基本内容、特征及其对我国反腐败法律机制的影响进行分析。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基本内容及其特征《公约》除序言外,共分8章,包括总则、预防措施、定罪和执法、国际合作、资产的追回、技术援助和信息交流、实施机制以及最后条款,共计71条。《公约》的重要规定集中于总则、预防措施、定罪和执法、国际合作、资产的追回等章,以下对这5章…  相似文献   

20.
海峡两岸日益频繁的交流合作在某种程度上为贪官外逃与腐败资产转移提供了路径,为当前反腐的顺利推行带来现实障碍。海峡两岸已有的两个司法互助协议有其局限性,对两岸外逃贪官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欠缺规范应对。基于此,我们应当厘清海峡两岸贪腐资产追回与返还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协助方面的现实瓶颈,以地域管辖、有效惩治、防范犯罪与保障人权为原则,通过多元方式完善司法协助与赃款追回机制,为海峡两岸共同惩治贪污腐败提供法治前提与规范基础,从而顺利推进反腐实践的深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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