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民事案件中恶意诉讼逐年上升 ,不仅是妨碍民事诉讼、干扰审判秩序的一般违法行为 ,而且是刑事犯罪。对恶意诉讼行为应定为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罪 ,按照妨碍司法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2.
争议中的“律师伪证罪” 备受诟病的306条,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它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  相似文献   

3.
基于法益保护立场,"虚假诉讼入刑"具有合理性与现实必要性,但须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条件。"诉讼诈骗"、"诉讼侵吞单位财产"、"诉讼逃避生效裁判文书"情形构成相应犯罪与刑法理论也是高度契合的。唯独"虚假诉讼"涉嫌"妨害作证罪"等罪名是值得商榷的规定,因为"伪证罪"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是故,在民事诉讼中教唆、妨碍他人作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显得过于牵强,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嫌疑。在司法实务中,若要将虚假诉讼定性为妨害作证罪,理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贯彻区别对待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无侵犯他人法益故意的虚假诉讼行为无罪;(2)以侵犯他人权益为目的的虚假诉讼,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撤诉的,应理解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3)虚假诉讼即使裁判文书已经做出,若当事人并未通过履行或者执行上述裁判文书侵犯第三人权益,也应做免予追诉处理。  相似文献   

4.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5.
新形势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冬梅 《前沿》2011,(9):86-88
本文结合"恶意欠薪"已由刑法修正案入罪,从欠薪的现行法律规定入手,分析恶意欠薪罪的认定,特别是针对今后入罪后的注意点等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恶意诉讼可以被划分为欺诈型诉讼、骚扰型诉讼和拖延型诉讼三种。应确定适当的诉讼费用,完善相关立法,树立诚实信用价值观念,以防止恶意诉讼的频发。  相似文献   

7.
马源  江杨岗 《人民论坛》2015,(5):122-124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和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在逐步变成现实,诉讼作为纠纷解决的最终保障也逐渐为人们所接受。诉讼的普及化也使得恶意诉讼问题层出不穷。文章从恶意诉讼的概念认识和构成要件展开,总结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分析恶意诉讼具有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就其法律规制提出了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罪,并最终定名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刑法在社会管理上的创新。这就使得入罪前有着极大争议的"恶意欠薪"在入罪后成为运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的大胆尝试,也使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为运用刑事手段"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问题的大胆探索。在正确理解及适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同时,综合多种手段共同解决"欠薪"的社会问题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9.
证明妨碍是劳动争议诉讼领域近年来突显出的新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劳动争议解决的专门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证明妨碍制度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难以满足实践需要。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诉讼证明妨碍制度应首先明确其构成要件,强调成立证明妨碍的关键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证明协作义务和证据保存义务,且不再区分主观状态。进而在此基础上,结合劳动争议诉讼的特点,设立更为合理的制裁措施,选择以金钱制裁为主,同时并不排斥诸如转换证明责任、降低证明标准等多元化法律后果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纠纷的无限性永远是一对矛盾。现代纠纷的巨增使得司法资源捉襟见肘,而恶意诉讼的增多更使得宝贵的司法资源白白浪费。不仅侵害了特定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人力财力精力的耗损、浪费司法资源,也对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和诉讼价值构成了冲击与损害。恶意诉讼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