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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第1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眼,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95条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检察机关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机关已对案件进行复查,在此期间,被不起诉人又提出要撤回申诉,对此,检察机关应如何处理?陕西省麟游县人民检察院田林田林同志:检察机关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作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如不服不起诉决定,可向检察机关申诉,这是刑诉法赋予其的一项诉讼权利,目的在于切实保护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司法权被滥用。被不起诉人不论是提出申诉,还是撤回申诉,都是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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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可见,相对不起诉案件中的被不起诉人具有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权,然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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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但是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害人可以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有人认为,被害人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办案人员很难突破对案件的认定已形成的思维定势,让他们自我纠错,本身在心理上就存在抵抗感,易敷衍对待。因此,被害人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常被驳回,最终仍需上一级检察机关处理。笔者对上述观点不予苟同,并认为刑事诉讼法应规定被害人可以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应得以重视。  相似文献   

5.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首先,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将呈现有降有升趋势。由于逮捕条件得到进一步明确,一般案件不服不逮捕决定的申诉可能减少;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会有增加,相应地,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也可能增加。其次,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会有所增加。再次,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有望下降。最后,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将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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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法律性质之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申诉法律性质之探讨●姜小川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申诉包括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申诉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者判决不服的申诉两种。对于前者的法律性质,法学界和司法实际部门一致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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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申诉一般采取的是属地兼级别管辖的原则,即多数的刑事申诉案件由作出决定的原人民检察院或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复查,申诉人如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继续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这种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诸多弊端,具体表现在:1.易受先入为主思想的影响。办案人员在复查本院办理过的案件时,因该案是由本院作出的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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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但是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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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立案复查后由于主要证据发生变化的,需撤销原不起诉决定,重新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们在照此操作的过程中遇到了程序上的“于法无据”问题,给案件复查带来不便。  一、《规定》第三十条的不足及其完善  《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立案复查后,应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不起诉决定正确的,予以维持;(二)不起诉决定正确,但所认定的部分事实有误或适用法律不当的,应纠正原不起诉决定书不当的部分,维持不起诉决定;(三)不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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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害人对不批捕决定应享有告知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复查申诉案件规定》第5条第一项规定: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复查。司法实践中,常有被害人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过申诉复查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情形。但他们都是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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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告知被害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司法实践中,常有被害人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过申诉复查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情形,但他们都是通过非法定程序知道有关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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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高检院颁布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基本规范》(2010版),其中规定了有关不服不批捕决定的申诉(重点是不服存疑不批捕决定的申诉)和不服检察机关其他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重点是有关要求返还财产的申诉)的管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刑事申诉案件管辖问题。但实践中对该问题的管辖具体适用仍有争论,在此,试对其中两个主要问题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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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起诉人)不服人民法院的“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裁定,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上诉后上一级人民法院仍然裁定“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的裁定向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刑事诉讼法,除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享有立案监督权外,没有规定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自诉案件享有立案监督权的问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未提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立案进行监督的情况。同样,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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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意见书的概念检察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波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这说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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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人民检察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从而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然而实践中,申诉案件复查完毕并不能代表案件已经终结,如何答复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如何做好申诉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就成了衡量申诉案件办理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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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基层检察院管辖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案件及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诉案件;上级检察院负责受理并审查当事人不服本级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案件。但是,司法实践中,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常将属于自己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交给下级检察院办理。笔者认为上级检察院不宜随意将应该由自己审查的申诉案件,交由下级院办理,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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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这一规定的增设,建立了人民法炼对检察机关某些不起诉案件的制约机制,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严格执法,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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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了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起诉可以在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接到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复查决定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此项规定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防止不当不起诉决定损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对因不服检察机关所作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的被害人范围,存在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对被害人的范围应作狭义理解,即仅限于自然人。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取广义理解,即被害人除自然人外,还应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笔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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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宇 《中国检察官》2002,(5):29-29,31
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由于国家赔偿法是依据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赔偿加以规定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案件,被不起诉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的问题,目前存在着以下分歧意见:一律不赔;一律都赔;视情况决定赔与不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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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案件是指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案件。对于因存疑而终结刑事诉讼的案件,被不起诉人之前曾经被羁押,释放后提出刑事赔偿申请的,是否应当给予赔偿成为理论界、实务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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