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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政法,是指规范调整一定行政部门或领域内发生的国家行政关系及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早已将部门行政法体系纳入到行政法学的视野。本文从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的认识角度出发,系统阐述了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及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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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行政法规与行政管理法规是不是一回事,它们在含义、范围和内容等方面有什么不同,三者关系如何?本文试谈一点看法。一、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极其广泛,大体可分为这样几种:(1)国家行政机关之间;(2)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3)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业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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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由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行政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张尚鷟教授主编的《行政法学》一书,较为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诸如行政法的概念和渊源、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作用与研究方法、行政机关组织法和编制法、国家公务员法、各种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监督法、行政监察法等内容。全书共25章,约35万字,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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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代行政法和行政程序的理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般行政行为,无论其宏微巨细,均非纯系行政机关自身及其工作人员个人的行为,而是国家的行为、政府的行为,仅仅是通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代表国家和政府履行而已。在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既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产生基于公民的选择或同意,其职责权力来自公民的委托赋予,其运作的基本宗旨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那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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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发生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行政法关系中有诸多主体,如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其它社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等等。它们在行政法关系中的称谓各是什么,理论界几乎没有较有系统的观点。然而,在行政法学教科书和一些学术论著中,经常出现行政法或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这~概念,并且为它下了定义。如“所谓行政法关系人之当事人,乃行政法上有权利义务之人,即行政法关系之发生、变更或消灭,其效果所直接涉及有权利义务之人格者。”①“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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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中的相对人是指有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参加的法律关系的另一方法律主体。相对人主要存在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它包括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也指其它国家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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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是近几年才开始,并有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行政法制的恢复和发展,行政法的功能在国家法制体系中逐步显示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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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教义学是行政法学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是概念法学,而是带有强烈实践目的的规范法学,要推动行政法学的发展并不应该简单将其“社会科学化”或者“哲学化”,而应建立真正在规范、意义和实践之间循环往复的规范教义体系.行政法教义学的特性、结构与功能的明晰化当然对行政法学教材的编写提出了最低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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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总论具有减轻思维负担、提供法律解释、促进人权保障的多元功能。而部门行政法研究,对于行政法制改革、行政法总论体系的革新以及中国行政法学的本土化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药品行政法为例证,说明部门行政法研究有助于分析行政法上的利益关系构造;有助于建立介于行政法总论和部门行政法之间的、具有中度抽象水准的理论学说;并能推进行政组织法的建构以及新型行政活动形式的规范化。这将在整体上推进中国行政法学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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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行政法学的诞生与成长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中国古代,虽有庞大的官僚机器,也有非常严密的行政官制体系和规范,但是没有近代意义上的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中国近代行政法和行政法学是在19世纪30年代之后,随着西法东渐的浪潮一起诞生的.本文对这一具体过程作了比较细致的描述,对其中的几部代表作进行了评述,并对中国近代行政法学的特点以及对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影响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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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一、各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刘;及其得失(一)各国行政法学的搜论基础1、法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素有“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法国,由于资产阶级革命较为彻底,其权力分立的目的在于排除封建势力把持的法院对行政活动的干预,以维护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行政权力.为此其行政法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偏重于行政机关权力的维护;另一方面它又强调行政权力的行使应限制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从而使其行政法对行政权力的“授权”与“拘束”各占其半。同时,为了不让法院插手行政事务,法国还建立了行政法院,采司法二元制。这就使得将行政法作为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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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本文认为:行政法的全部发展过程就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从不平衡到平衡的过程。现代行政法不应是管理法、控权法,而应是“平衡法”,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则应当是“平衡论”:即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与义务在总体上应当平衡。它既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平衡,也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各自权利义务的自我平衡。“平衡论”是以各种现实的法律手段作为存在基础和实现保障的。建立“平衡论”的理论范畴,对于推动行政法制建设沿着正确轨道发展,促进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对于实现民主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对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行政法学体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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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改革浪潮背后代表着国家理论的巨大变迁,也即现代国家已经从“给付国家”转变为“担保国家”。担保国家理论使得国家从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转变为担保者,国家责任从执行责任转变为担保责任。国家理论的这种转变引起了传统行政与行政法的重大变革,产生了新的行政类型和新的行政法,即担保行政和担保行政法。随着我国公私合作领域的大力扩展以及行政任务私有化的快速推进,担保行政和担保行政法必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及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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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法律责任,目前理论界虽有论述,但存疑颇多.本文试就行政法主体对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略作探讨.行政法律责任,也称为行政责任,理论界一般是指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或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将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仅限于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排除了除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行政法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责任问题,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欠妥当的.首先,行政法律规范全面规定了所有行政法主体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行政法规范形式往往对法律责任作了专章规定.就规定的法律责任类型而言,包括了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三大类;就规定的法律责任主体而言、除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外,更多的则是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我们不能不顾行政法律规范的客观规定,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