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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论探索》2016,(5)
对司法内涵的把握直接影响着司法改革的目标确定与路径选择。目前,关于我国司法的主流观点主要包括"司法"即纠纷的法律解决,"司法"即诉讼,"司法"即审判,这些观点都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我国的司法内涵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司法权"和"司法活动"的话语结构,"司法权"与"司法活动"均是诠释我国司法概念的重要元素。"司法权"的话语结构坚持司法权为裁判权的专属性;"司法活动"的话语结构则强调司法活动参与主体的国家性和多元性。刑事领域中,司法活动以司法权(审判权)的运行为核心,强调侦查权、检察权、司法行政权各自独立存在,以及司法权对整个司法活动的规制与约束。在司法的概念下区分不同描述对象,是澄清概念误区、尊重司法规律、确保司法改革顺利进行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陈发桂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12(4)
网络环境下我国公众司法参与面临着参与行为的非理性化、参与过程的无序化和参与效果的低效性等困境,亟需进行制度化建构.司法民主化改革的取向、社会主体问复杂的利益冲突、互联网技术的广泛使用,为网络公众司法参与制度化建构提供了制度、动因和技术等基本生成要素.要彤成制度化的网络公众司法参与,需要选择从建立有效的司法网络回应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性制度及规范网络公众司法参与行为这些路径人手. 相似文献
3.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活动的具体体现。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权的运行状态是前提,社会公众对司法权运行的感受是关键,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是重要的外部环境。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公认的司法准则和制度,为公众观察司法活动提供了良好途径,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功用。 相似文献
4.
姜保忠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8(3):129-131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六大重要特征之一。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前提。司法的不独立必然会导致司法的腐败和低效率,进而影响到司法的生命线———公平与正义,最终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培养廉洁高尚的的法官和建设理性高效的法院是实现司法权独立的核心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 相似文献
5.
冯江菊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3(2):61-64
公众刑事司法参与权,是指公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刑事司法活动,以影响和制约刑事检察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刑事司法权力行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权利。在我国,公众参与刑事诉讼主要包括四种情况,即作为当事人的参与、作为司法辅助者的参与、作为司法决策者的参与和作为检察监督者的参与。基于现有公众参与刑事司法的困境,应加强司法信息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及健全司法反馈机制。 相似文献
6.
当前,随着公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网络传媒的快速发展,网络主流民意成为推动司法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有效吸纳网络主流民意是实现司法有序运作乃至公正结果的有效保障,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标尺。通过理性吸收网络主流民意,可以真实地反映民众对司法裁判的真实态度,使之成为引导与确证司法公正形成的逻辑起点。司法运作过程要有效吸收网络主流民意以达到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必须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技术构造:一是构建"网络民意话语空间",用于吸引网络公众司法参与。二是经由"公共能量场"的话语平台,用于促成网络主流民意的生成。三是通过法律专家的判断,使司法机关理性吸收网络主流民意。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在美丽中国的法律保障方面存在立法技术滞后、回避矛盾,制度设计不当、保障不力,执法体制不顺、能力不足,司法保障不力、功能错位,公众知情受阻、参与受限等深层次的困境。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基本法与单行法协同、行政与司法并举、管制与市场并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未来应当从提升立法质量、改革执法体系、强化司法保障和扩大公众参与等多个层面着力改良法制,进一步健全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8.
公众参与反腐倡廉的影响因素及其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影响公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因素包括三大类:参与能力、参与意愿、参与机会。当前,我国公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比以往有所提高,尤其是在网络普及率越来越高的背景下,网民积极揭露腐败现象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总体来看,公众参与反腐倡廉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提高,公众参与反腐倡廉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公众对腐败的危害认识不够;对腐败的容忍度仍较高;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公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不畅通等。要提高公众参与反腐败的效果,需要提升公众参与反腐败的动力——强化公众参与反腐败的意愿;提升公众参与反腐败的素养——培养公众参与反腐败的能力;健全公众参与反腐败的制度——创造公众参与反腐败的机会。 相似文献
9.
司法政策源于我国宪法法律构成的规范性体系,是司法体制运行中政治与法律相互作用的结果.司法机关通过制定司法政策措施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规范法律适用和司法行为、调整司法系统内部结构关系等.随着司法政策功能的拓展,人民法院正在从"克制司法"走向"能动司法",从关注"校正正义"走向关注"分配正义",从"司法权地方化"走向"司法权国家化".基于这一司法政策功能的认知,有必要在司法改革中突出司法政策的制度设计,完善司法政策决策程序,更好地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 相似文献
10.
李冬平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2):31-34
网络的兴起与普及推动了政府公共决策与公众参与之间的互动,目前在政府公共决策与网络公众参与互动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构建政府公共决策与网络公众参与互动机制,应建立适合网络公众参与特性的辅助决策机制;加快对网络公众参与行为的法律规范;构建地方性的网络公众参与长效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政府回应机制。 相似文献
11.
12.
公众传媒与司法之间的关系既有协调又有冲突,二者追求的目标都是公平正义。传媒自由灵活、影响力广泛,司法相对封闭独立,有着权威性和强制性,舆论监督是权力要求,近年来,传媒由于介入司法活动,使二者关系紧张。传媒与司法各有优点又存在不足,应该设置一种能够平衡二者利益关系,既约束传媒活动范围,保证司法独立,又保证司法监督的有效实行。为此,应通过相应法律规范制约媒体;法学家适当参与新闻评论;倡导其他更具优越性的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13.
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关系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理论与改革》2008,(4)
本文从司法权的判断性及其最讲究"亲历性"、先天贫弱性和易受侵犯性等质的方面剖析和研究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认为: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是一种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司法独立隐含着司法公正的目的;审判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审判独立与必要的司法制约是实现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提高审判独立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加快改革的步伐,确保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4.
网络环境下公民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环境下公民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公民通过网络形式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中面临的困境表现为:司法机关对网民的诉求缺乏有效的网络回应平台、公民无序化及非理性的参与、缺乏制度和程序保障的参与、忽视对司法程序关注的参与,将严重影响法院审判的独立自主性及造成司法裁判在吸纳民意时面临巨大困境.要解决网络环境下公民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中的现实困境,就必须强化司法民主化进程中网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通过规范网民的参与形式、规范网络民意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司法网络平台的建设,使公民与司法机关在网络环境中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国际公认的司法独立包括司法权独立、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其中,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是其核心内涵。我国宪法对司法独立的规定与国际社会有着一定的差距,其中滞后的观念是导致我国司法不能完全独立的首要原因。其实,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与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因此,在我国要实现司法独立,应首先修改宪法,确立与国际社会一致的司法独立观念。 相似文献
16.
周薇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6):96-98
公众网络政治参与影响力日益增强,而公众网络政治参与演进与网络平台及其运行机制存在密切联系,不同网络参与平台下,公众网络政治参与的参与方式、参与内容以及网络话语权归属都产生差异。但公众网络政治参与关注的核心内容具有共通性。 相似文献
17.
公正审判基本人权视野下的司法独立,其全部目的是为了公正审判。为防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司法权本身也需要约束,因而司法独立也不是绝对的,存在公正审判的诉讼机制下司法受制的必要性,印司法要接受司法内监督和司法外监督。司法内的监督包括审级监督和再审监督,司法外监督包括媒体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和社会其他监督等,而司法外监督以不代替司法审判、不构成对司法权的不正当干涉为底限。司法独立与司法受制共同统一于公正审判。 相似文献
18.
张珏芙蓉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6):98-101
司法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立法、司执法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立法、司法、行政各机关资源和权力的协调再分配,随着司法改革工作的广泛开展,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其间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暴露。我们应树立大司法观,从宪政分析中寻求理论支持,从宪政体制的角度统筹分析与考量司法权的固有属性,将其作为改革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原点。通过司法改革,改善和调整司法权与其他权力的联系,从而实现司法权的复位,并将司法改革纳入宪政建设的总体进程中。 相似文献
19.
20.
吕瑞萍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3)
鉴于刑罚自身的价值所在以及司法权终极性的特征,司法权的行使会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心理效应,因而司法需要监督。而司法权独立性和程序性特征又要求对司法的监督有一定限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