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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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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非因质量问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今后这样的声明将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而无效。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新消法在"经营者的义务"一章中增加了"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新消法第25条),该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  相似文献   

2.
法政新知     
《江淮法治》2014,(6):5-5
正网购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一元钱可以开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不得被歧视……2014年3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正式施行,将给百姓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消法修订亮点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该新消法增加了很多新内容,其中包括赋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产品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等。新法还对消费者  相似文献   

3.
在网络购物环境中,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及知情权都因网购的非现场性而面临更大威胁。为了填补法律空白,平衡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从而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增设第25条规定了网购消费者的7天后悔权制度。消费者对不属于除外范围的不同商品可无理由退货,但需保持商品完好,且要自行承担退货运费。这一制度的出台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进步。然而,立法在后悔权适用范围、完好标准、退货运费分担上还存在不明确或者不合理之处,还需进一步摸索与完善。  相似文献   

4.
《法人》2013,(5):8
4月23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修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近20年来的首次修改。其中关于"7日退货"的规定被认为是本次修法的最大亮点之一。草案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第25条的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享有在收货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该权利在外国法中又被称为消费者取消权,指通过一些特殊消费模式如远程交易、上门交易等进行消费的消费者享有一定期限内无理由取消合同的权利。在远程交易领域,《消保法》规定消费者仅可在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行使无理由退货权;英国、德国和欧盟指令则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金融消费、分时租赁等多个领域。文章通过比较中外消费者取消权制度,提出我国立法部门可以考虑在远程交易领域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合理扩大,以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网络零售近年来发展迅猛,但由于服务不到位引发消费者不满及投诉也日益增多.退换多次,邮费怎么算?以物流系统显示的签收日期为准,还是以消费者实际拿到的时间为准?退货过程发生损坏如何认定?代收货产生纠纷,怎么判断?如何取证? 今年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消费者对大部分网购商品有权“七天无理由退货”;去年10月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等四类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7.
正目次一、证明责任规则的经济学逻辑二、证明责任分配的效率标准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评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一时间,类似"新消法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报道铺天盖地,消费者为此欢呼雀跃奔走相告,如同上述规则出台后消费  相似文献   

8.
《消法》颁布实施近二十年来迎来首次修改。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进一步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至日期为5月31日。此前,4月23日至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消法》(草案)]进行了一审。与原《消法》相比较,修正案草案由55条增至60条,共修改了27处。与现行法律案8章55条的篇幅相比,草案新增条数约占现行法律案的"半壁江山"。1993年,我国颁布《消法》,这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在市场经济中对维护社  相似文献   

9.
2013年4月23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这是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自1994年1月1日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回望《消法》实施的20年旅程,正是消费者的维权行动催生了这部大法,也正是消费者权利意识的成长推动这部法律通过修改而走向成熟。从颇受争议却让"双倍赔偿"家喻户晓的"刁民"王海,到高擎"公益诉讼大旗"向垄断说不的丘建  相似文献   

10.
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保法》)的决定。在网络购物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的背景下,此次新修改后的《消保法》着重对网络购物等非现场购物形式进行规范,新增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新修改后的《消保法》有何亮点?在具体网购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需要解释的问题?来自立法机关、法学专家、监管部门、消协和电商企业的代表对此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93年颁布以来第一次全面修改受到了各界广泛的关注。此次经过修改的新消法有很多值得关注的亮点,例如规定了消费者的后悔权、完善了"三包"制度、加强了经营者的责任等等。但是本文认为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的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这对我们消费者维权难这个困境无疑是一个新的救济途径。本文将围绕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来展开探讨,重点研究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以及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12.
一、引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1倍。”该条即是本文所称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我国传统的合同法理论认为: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同中不能规定惩罚性赔偿。而英国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自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虽然仅经历了短短四年多时间,但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用已显现一斑,许多权益受损的消费者靠它讨回了公道。然而在该法的施行过程中,由于立法的一些缺憾,对一些条文理解乃至适用出现了歧义,以致影响到了《消法})应有作用的发挥,其中,争论最多的当属对《消法》第49条的理解。鉴此,笔者结合立法本意与司法实践对《消法》第49条作一探解,与前辈同仁们商榷。《消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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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衣食住行离不开购买、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等生活消费。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对于实践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项情形予以明确规定,修改或是新增相应条款,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吕斌 《法人》2013,(10):16-19
"后悔权"制度以追求契约正义与实质性契约自由为目标,有助于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而草案二审稿中做出对"后悔权"的限制,是否隐藏着企业在背后的强势推动?那么,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障?自9月6日至10月5日,修订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草案")正式对外公示并接受修订意见。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大修,是颁布近20年以来的首次"动刀",外界颇为关注。其中,关于网络购物等领域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被称为"后悔权"的"7天无理由退货"被认为是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  相似文献   

16.
今年4月23日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出网购“后悔权”后,争议不断.因而有必要结合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法益目标,对《草案》中“后悔权”规定的消费者有权范围、不应退货的商品类别、经营者义务范围、退货退款期限、经营者应退价款的范围、个人销售者赔偿责任以及责任承担主体范围等文体的合理性进行观察、分析和判断,得出结论,以促进完善立法和未来该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17.
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是该法颁布近20年来的首次大修,于2014年3月15起施行。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加注重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与完善,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为网络购物维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也都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8.
2014年3月15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下同)开始实施。与修订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此次新消法有诸多亮点。本文着重探讨其中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方面的变化及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济适用。文章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起源,其在近现代西方和我国的发展,以及2013年人大第二次修订后做出哪些改变等方面进行论述。最后,我们可以看到,新消法在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方面已经迈出了较大的一步,它促进了消费的繁荣,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对我们的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  相似文献   

1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亟待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亟待修改侯向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条款规定了有欺诈行为的经营...  相似文献   

20.
陈玉峰 《法人》2013,(10):20
《消法》大修备受关注,作为消费者更多的是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而与之相对应的是企业经营者,他们更期待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但时隔近20年后的修改,谁会是真正的受益者?2013年4月底,已施行近20年的《消法》启动大修,备受关注。据了解,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4月23日至25日),《消法》修正案进行了首次审议。8月26日,《消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二次审议稿在初次审议稿的基础上,对20多处条文再次作了修改,进一步加大了保护消费者的力度。1993年10月3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了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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