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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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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中止犯处罚减免的根据,大陆法系的刑法研究比较深入,大体可以分为:刑事政策说、法律说和合并说。在这些观点中,相对而言合并说考虑比较周全。国内学者关于中止犯的处罚根据的论述相对较少,因此,国外学者的深入论述值得借鉴,但必须考虑“水土不适”的问题,不能盲目照搬。国内较有力的学说认为,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是主客观相统一的中止行为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降低,减免刑罚有利于鼓励中止行为。但这一观点并未找出对中止犯减免处罚的真正的、实质性的根据。行为人“犯意”主动、及时、彻底的消除应是对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本原因所在,其他根据都是从这个根本原因中派生出来的。  相似文献   

2.
强奸罪不是复合行为犯,而是单一行为犯,手段行为应被解释为预备行为,真正的实行行为是奸淫行为;奸淫行为和奸淫目的具有不可替代性,强奸罪的本质属于亲手犯。在单一行为论的立场下,通过限缩解释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既能够合理分配轮奸情形中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限缩轮奸的成立范围;又能够严格区分既遂犯、未遂犯及中止犯的成立标准,不至于使既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中止犯“应当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落空,从而较好地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3.
危险犯之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故意实施犯的行为过程中,自动停止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了危险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形态。当行为人采取措排除危险状态避免实害结果发生这一条件成熟时,那么危险犯既遂就被相对应的实害犯中止形态所吸收,仅成吸收的犯罪形态即实害犯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就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从轻处罚。  相似文献   

4.
牵连犯的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中,在实施目的行为、结果行为中自动放弃相应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相应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处理应当结合本国的相关刑事立法规定来具体分析。就我国而言,对此问题应分以下四种情形来具体分析:实行从一重处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数罪并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从一重从重处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独立法定刑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  相似文献   

5.
准中止犯问题是在刑法理论中有着其独特的地位,在构成要件上有自己特有的成立要素。理论界一般认为对中止犯应减免处罚并为之找到了减免处罚的理论依据,但对准中止犯减免处罚的依据却鲜有论述。在共同犯罪中,准中止犯的成立和对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划分也有着自己的特色。这些问题的探讨,对准中止犯问题的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中止犯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形态。中止犯的特征有: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以整个共同犯罪是否最后达到完成状态来确定。危险犯行为人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应是实害犯的中止。  相似文献   

7.
基于对约三年内先后出现的3个类似疑案的研究,笔者首次发现了这类犯罪是除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之外的又一种“不完整一罪”犯罪形态,遂将这类犯罪称为“继任犯”,首次提出了“继任犯”理论,能够有效解决现有刑法理论和规定背景下对“继任犯”定罪乱、处罚乱问题。  相似文献   

8.
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种犯罪形态.我国刑法第21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一规定明确地告诉我们,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即主观上的自动性,客观上的时间性与有效性.只有做到主客观相统一,行为人的行为才是犯罪中止.一、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自动性是指犯罪分子主动地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继续进行犯罪.自动,即自己意志支配的活动,出于自己断然作出的决定,把本来可以进行到底的犯罪行为停止下来.这是自觉的,不是被迫的.是彻底的,不是暂时的.当然,自动也是相对而言的,有些人是经过别人的说服、劝导、教育,他想通了,通过自己的意志将犯罪行为停止下来.这也是中止.由此观之,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属性,同时也是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重要标准.二、有效性是犯罪中止的必要条件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是指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犯罪预备和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只需要停止犯罪活动就能成立犯罪中止.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实施了,但是还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才能达到犯罪既遂的,犯罪分子只是消极地达到犯罪活动,就不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他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才能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能有效地防止危害  相似文献   

9.
犯罪中止与不能犯未遂的竞合,应以行为的“有效性”为尺度,判断其是否成立中止;对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竞合的处理,既不能违背中止制度的立法初衷,又应区分二者在行为性质上的联系,同时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根据具体情形,分别对待。  相似文献   

10.
中止犯是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特殊停止形态。关于中止犯值得探讨的地方很多,对它的立法理由,即使之犯罪化的理由进行探讨,关系着该种犯罪构成形态存在和设置的合理性和实践意义,立法理由的充分和合理代表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合理和完善。通过对国内外中止犯立法概况和学说争议的分析和梳理,对为什么要设立中止犯、中止犯减轻或从轻的理由又是什么做出阐明,对理解和适用中止犯的有关规定具有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11.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实体法有许多量刑从宽的规定,程序法中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规定,其都体现了从宽处理的倾向。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等趋势,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比例也在增加,如果一味从宽从轻,不利于对犯罪的预防和社会治安的维护。本文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行为及心理矫正的措施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激增,并且呈现出新的趋势:低龄化、集团化、恶性化,而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归责和刑罚处罚措施等方面,我国立法明显滞后,使得"罪责不一"、"罚其不当",无法充分实现预防犯罪、教育他人的目的。因此,我国应调整现行法律规定,适当降低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扩大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事责任范围,建立丰富、层次化的刑罚处罚体系,以体现对未成年犯的惩罚、教育,有效抑制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的态势。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规定中的单位犯罪大多是行政犯罪,而由于单位自身的组织性与意志由集体决策的特性,对单位犯罪处罚制度的研究,就不能仅局限于在刑法领域进行探讨,而应该在刑罚措施适用的基础上,从单位内部的制度完善及外界的配套监督等方面,探寻预防单位违法犯罪的新思路。因此,从行政刑法的角度研究单位犯罪的处罚制度,既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也有利于立足单位的自身特征,明确处罚单位犯罪的价值目标,完善我国相关制度设计,从而有效预防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刑事立法中,转化犯的存在是一个客观现实。转化犯的立法价值在于,体现了罪刑均衡与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符合刑法谦抑性、解决了实践操作难题。以犯罪结果、犯罪行为与犯罪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转化犯分为以严重结果为转化条件的转化犯、以犯罪条件为转化条件的转化犯、以犯罪行为为转化条件的转化犯三大类。通过仔细分析三大类转化犯的立法例,现今立法的不足得以呈现,需要在立法技术上予以逐一应对。细化转化犯相对应的罪名,体现罪刑均衡。  相似文献   

15.
等价性理论是为解决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和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冲突而提出来。等价性是犯罪可罚的等价性,是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根据,而不是决定行为人正犯的等价性。判断不纯正不作为犯成立在思维逻辑层面有三个步骤。等价性判断的内容是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犯罪性质等。等价性考量的具体标准是:(1)特别行为要素;(2)保证人地位;(3)行为人对法益侵害具有排他的支配力;(4)法益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  相似文献   

16.
According to the criminal law, the Chinese legislation has taken extremely cautious standpoint towards to the one-sided accomplice crime. The alienation of the network joint crime has led the one-sided accomplice crime into continuous theoretical and legislative difficulties. A serie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and legislative changes as contour-measures have been established to initiate the survival scope of one-sided accomplice crime have taken shape. Network operators and service providers who bear statutory safety management obligations violate those obligations knowingly and have further brought about considerable risk or serious harm. Substantial penalty is necessary for irresponsible and illegal mismanagement by the web service providers. The thresholds of punishment towards to the network one-sided accomplice crime should be limited and restrained by reasonably distinguishing normal business behavior from dangerous behaviors based on full consideration of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criminal elements simultaneously. The prosecution of “Qvod Player” Case has vividly confirmed the actual judicial demand for punishing network one-sided accomplice.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 ,新《刑法》第 5条所规定的不是简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而是以刑事责任为纽带 ,把罪行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个别化原则有机结合起来 ,使刑罚的运用既注重犯罪行为又兼顾犯罪人 ,使刑法做到了公正与功利、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单位如果实施了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行为时,即使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例外。但是对于单位内部责任人员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则存在争议。文章通过对单位犯罪刑事责任例外的现状和现有司法对策进行分析,认为在目前的刑法体系之下,处罚责任人员没有理论和法律依据。基于此,本章最后提出了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一困境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当前法规对如何认定与处置“套路贷”犯罪作了规范与要求,但对该类犯罪的衍生形态“套路借”犯罪的处罚却处于不明朗的状态,这在客观上会影响并制约对“套路贷”犯罪的打击效果。鉴于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有必要对“套路贷”及其衍生犯罪的深层逻辑展开分析。利用逻辑具有结构性的特点,对“套路贷”犯罪的逻辑内涵、逻辑前提、逻辑构造进行深入研究,即对构成“套路贷”犯罪的结构要件与方式要件,以及确认此类犯罪的基础事实与特别事实,形式事实与内容事实展开分析。并由此发掘治理“套路贷”及其衍生犯罪的底层逻辑,即以行政规制为逻辑起点,以金融规制为重要环节,关注证据标准,明确违法与犯罪的区分,同时做好相关配套措施的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20.
论犯罪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及其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一般由两大内容构成 :一是犯罪人犯罪的原因 ,二是犯罪的社会预防和控防对策。犯罪经济学的基本学术观点包括 :犯罪人与普通人没有本质差别 ;刑罚威慑犯罪 ;保留死刑 ;提倡多用罚金刑 ;广泛采用辩诉交易。犯罪经济学的相邻学科很多 ,主要涉及的有经济学、犯罪社会学和犯罪文化学等几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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