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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是学生在学校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可分为学校责任事故,第三责任事故和学校意外事故三类。学校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包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形和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三种情况,理清并明确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对于维护各方成员的正当利益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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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或致他人人身伤害,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个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困扰教育界和法学界的焦点问题之一,实践中,法院处理此类纠纷对学校责任的认定也不同.笔者认为,学校对此类伤害,既不应承担监护责任,也不应承担保护责任,而应承担教育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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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中侵权行为法理论 ,扼要地分析了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时 ,学校应负的责任及学校承担责任的条件 ,从而有助于规范学校对学生监护、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对学生法制、纪律教育 ,防范学生意外损害 ,确保未成年学生能够在校园生活中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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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伤害承担民事责任既不是因为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也不是因为学校和学生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是因为学校对学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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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危机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它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正确地认识和理解这场危机是我们有效应对它的前提和基础.那么,这场危机的原因是什么?谁应该对这场危机承担责任?笔者认为,明确责任归属并从道德哲学层面进行一定的责任分析,对理解危机和解决危机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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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产品责任立法都将零部件视为"产品",但中国司法实践及学者意见倾向于成品生产商与零部件生产商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美国法院及学者却主张零部件生产商独立承担责任。在具体判断上,美国零部件生产商除了对零部件有缺陷承担责任外,法院还要根据"实质性参与"标准判定其是否承担责任。美国零部件生产商有"多种用途"的特殊抗辩,即零部件有一种用途,他要承担警示缺陷责任;零部件有多种用途,法律并不要求他承担警示缺陷责任。中国消费者不倾向于直接起诉零部件生产商,成品生产商赔偿消费者后,根据合同从零部件生产商那里获得补偿。这种做法有合理性,但也存在问题,美国的经验可给中国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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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数量与日俱增,给家庭、学校、社会带来诸多不幸和问题。2002年9月1日教育部出台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使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有所遵循。本文分析了学校事故的涵义、分类,提出了学校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及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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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的小孩在玩耍嬉戏中将9岁小孩的眼睛射伤致残,谁负责?怎么赔?有人认为,谁肇事,谁承担责任。但被告在答辩中称,原、被告的监护人都有过错,这种混合过错责任当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请看法院如何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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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83年从学校调到县政府任副县长的。当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没几年,传统观念还很深,对非党人士到政府当领导众说纷纭,有的说我是橡皮图章,有的说这是赶时髦。到任不久,主要领导同我谈了一次话,鼓励我大胆工作,争口气。我琢磨也是,没有什么好怕的,有党的支持,完全可以大胆工作。自己努力去干,最后实在干不了就回学校重操旧业,轻车熟路。官当不好还可以当一个好教师,这并不丢面子。这样一想,腰板就硬了,也敢于大胆工作,勇于负责了,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我权力范围之内的,该拍板就拍板,该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如果事事都去请示,都不做主,那还要我这个助手干什么?我不就真正成了“摆设”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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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能力设立的价值目标主要是在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和保护无识别能力的未成年人利益两者之间寻求一种衡平。现行侵权法中,监护人所承担的责任并不是补充责任,其仍然是真正的责任主体,也还没有确立未成年人在常态下承担责任的合理标准。在分析国外相关立法例以及我国目前立法的不足的基础上,应当将未成年人的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由相应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为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当未成年人无法清偿时,有过错的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并且,针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证明监护人有过错的责任主体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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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校与学生两者之间已由"主—客"关系转变为主体间性的范式。对于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不能只由学校承担责任,还要考虑到学生自身,以及学校设施设备提供商、建筑商等的责任。要借鉴西方国家对此的处理经验,但必须适合我国国情。面对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要以预防为主、归责为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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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校与学生两者之间已由主—客关系转变为主体间性的范式。对于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不能只由学校承担责任,还要考虑到学生自身,以及学校设施设备提供商、建筑商等的责任。要借鉴西方国家对此的处理经验,但必须适合我国国情。面对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要以预防为主、归责为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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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经理利用在银行工作的便利,私下揽活儿销售基金产品,致使储户投资的百万元历经数年无法追回。储户向银行讨要说法,银行以产品非该银行代销基金为由拒绝。究竞谁该为储户的百万元损失承担责任?2020年5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明确了各方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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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减轻承担责任的条件: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文章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就这两个条件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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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是学校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又难以回避的事实,完全杜绝学校责任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的。因此,树立依法治校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力除学校责任事故的隐患,防患于未然是十分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