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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因传统诉讼观念的影响、法律规定上的过于简单化、理论研究上的长期忽视、司法实践上的混乱,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诉讼价值。笔者拟根据立法精神、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对改革和完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提出一些建议:提起期间应当严格限定在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之后一审庭审之前;不应赋予人民检察院独立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权。  相似文献   

2.
原告的范围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被害人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公民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时,是否囿于被害人的范围;二是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是否也居于原告的地位;三是受到物质损失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能否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3.
对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犯罪有必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都不能代替民事赔偿.在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犯罪中,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单位或管理部门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可以代表国家或社会利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是检察机关享有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不得对侵害公民私人权益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4.
研究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就是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问题(一)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被害人有权提起而没有提起时,人民检察院能否代为提起?我们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不宜代为提起。从本质上说,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民事纠纷,造成物质损失的被告人是债务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是债权人,债权人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债务人赔偿损失,同时也完全有权利放弃这种要求赔  相似文献   

5.
<正>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法律赋子它的一项权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该说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有法可依的。然而,《刑事诉讼法》颁布十年多来,对于这类诉讼检察机关提起的很少,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以长春市为例,1986年至1989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没有提起一件涉及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发生这类案件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妨碍检察机关提起此类案件呢?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权存废之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规范的笼统,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寥寥无几。该制度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未得到体现,为此理论界对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权应该存在还是废止存在争议。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权不是法律监督权,检察在机关行使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权过程中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人;该诉权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应当继续保留该诉权。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由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时,主要是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而这两部法律中均没有检察机关介入的相关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遇到一些法律上的“尴尬”,主要表现为:  相似文献   

8.
六、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第八十五条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八十六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相似文献   

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仲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作了专门规定。但是,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未能具体、详尽,加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兼有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复杂性,实践中不少问题亟待研究。一、公诉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刑诉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实践中,对于这一规定应明确如下几点:一是检察院不能代表被害自然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如果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的人民检察院在制作附带民事起诉状时将自己置于民事原告人的位置,这种做法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法律职责极不相称。第一,人...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第一审判决生效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见,当事人在刑事案件中遭受侵害,可以在刑事审判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仍然是民事诉讼,既然民事诉讼中允许精神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应当允许精神赔偿。  相似文献   

12.
姚斌  韩莉 《陕西检察》2002,(2):29-30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设立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从而保障公民、国家、集体的财产不受侵犯。但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附带民事诉讼规定原则,使得审判人员在司法实践中不易操作,有进一步探讨完善之必要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同事诉讼。”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赔偿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目前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  相似文献   

14.
《北方法学》2018,(6):117-124
民事公益诉讼是近年来民事诉讼发展的新生有益制度,在公共利益受损但缺少救济机会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必然侵犯公共利益的特性,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为了新生问题。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在针对抽象公共利益救济上的制度设计具有重叠、竞合关系,且人民检察院针对具体、特定的国家、集体财产利益受侵害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已经能够救济具体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害,故而实无必要设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免导致制度剩余和不相容的问题出现。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在法庭上肩负着指控刑事犯罪的公诉职能,同时还肩负着公共利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职能。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是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法条采用“可以”二字,没有做出“必须”的规定,是立法者考虑到各种具体情况,留给检察机关一种“自治”的处置空间,而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能因此而漠视法律规定的职责,漠视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16.
新制度的建构,需要保证制度内部逻辑一贯,并处理好与已有制度间的衔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在制度内部关系上,需要完善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对象范围要件、解决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冲突问题、设置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前置条件等;在制度外部关系上,需要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功能,协调新旧制度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社会组织等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方面的职责顺序,确立相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社会组织等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妥善处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已有制度外部间的功能重叠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一、我国现行立法的冲突对附带民事诉讼中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然而,现行立法规定不一致,形成了多重标准同时存在的局面。现行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刑事诉讼法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限定在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物质损…  相似文献   

18.
黄宏波 《中国检察官》2003,(2):31-3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据此只要遭受物质的损失,被害人均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也是为了节约诉讼成本和资源,减轻当事人的  相似文献   

19.
一、民事救济的司法途径选择 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更快捷、更有利于智障“包身工”的权利保护?笔者认为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有利。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高司法效率。根据刑诉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该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处理。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履行职责、法治社会的需要。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范围是国家、集体财产被刑事被告人毁坏和过失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财产遭受物质损失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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