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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制定行政规章是一种行政行为,不能认为规章是法律。法律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所谓特定国家机关主要是指立法机关和授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是指司法强制力。规章不是由法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而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制定规章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权的具体运用,是一种执法行为,是适用法律的行为;再加上规章不能赋予自身以独立的司法强制属性,所以,规章不具有法律所具有的主要的特点,不能叫法律。由于我国国情复杂,  相似文献   

2.
行政指导的权力性——比较法和社会学意义上的考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观点认为,行政指导是一种非权力行为,这一定论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是日本法学从德国继受而来的分析法学传统。但通过社会实证分析,就会发现“事实上的强制力”和“给予好处”等保障机制使行政指导至少在一定范围内带有权力色彩,这也正是各国特别是日本加强对行政指导的法律控制的认识论基础。“非权力行为”的定性与高强度法律控制之间出现的悖论导源于两种方法论基础的冲突。  相似文献   

3.
日本行政指导制度及其法律控制理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指导是非权力的行政事实行为 ,存在多种类型 ,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必须注意对行政指导进行法律调控 ,包括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行政裁量、行政程序、法律救济等  相似文献   

4.
行政监察机关要依法监察依法监察的基本要求是:监察权力主体必须依法律、法规取得和行使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并对行使监察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个基本要求贯穿于监察权力行使过程的始终,是指导、规范监察权力运作的基本原则。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尽职尽责是对权力主体的起码要求,否则就是失职。比如,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是监察机关的权力,同时也就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如果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不行使调查的权力,或者调查了而不去认真严肃地处理,那就是失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政令畅通的监察目…  相似文献   

5.
重新认识行政指导的本质以解决其救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在司法实践或行政法学理论界,行政指导的救济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原因在于将行政指导从本质上认为是一种非强制手段,不具权力性,不直接涉及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在行政机关与相对方之间不产生法律关系,不受司法审查,只受上级机关的监督。这样就导致相对方因接受行政指导而遭受不利时无法从任何渠道获得救济,严重违背了行政法治原则。要为接受指导的相对方提供救济手段,必须从本质上重新认识行政指导。 首先,行政指导的目的仍是推行行政权力,实现行政管理。不能把权力等同于强制,强制只是推行权力的一种手段。行政指导的作出以及…  相似文献   

6.
本文拟从公法学的视角检讨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这一法律实践,论证如下命题: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是公民参与国家权力行使过程的一项权利.限制或者否定公民旁听权是实质意义的行政行为.应当为公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7.
论行政职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正>行政职权是指特定行政机关依法享有的、对某一类或某一个行政事务、以特定行为方式进行管理的权力。界限是行政职权的核心课题,但是要界定行政职权界限必须首先分清行政职权的属性和结构。一、行政职权的属性行政职权具有如下法律属性:第一.不可融通性。即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不能象民事主体那样自由放弃、让渡、转移或代理其职权,“不可融通性”是行政职权与民事权利的本质区别。第二,不可推卸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必须克尽职守,自行行使其职权,非依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委托、移转或者迟延,行政职权不得因相对人的协议而变更。第三,不可抵触性。行政机关及公务员不得违反法定的职权界限和目的,否则其行为无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笔者拟对行政机关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浅作探讨,与行政机关及其同仁共同研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所具备的条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管理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义务性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依法强制执行外,可借助于国家强制力强制相对人履行,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使行政权力得以实现。对生效的具体…  相似文献   

9.
一 行政纪律,简称政纪。是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行政纪律是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一种行为规范。有其特定的内涵,其主要特点有三: (一)行政纪律具有约束和制约行为的性质。行政纪律为了维护国家机关的秩序,统一和协调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规定工作人员应该做什么和禁止作什么。 (二)行政纪律具有强制力。行政纪律是不许违反的,它以国家机关的行政权力来保障实施。如果工作人员违反了纪律就要受到纪律制裁(行政处分)。  相似文献   

10.
无效行政行为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且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任何行政行为都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行政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服从公共利益.但现实中,违反法律或违反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不在少数,无效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客观存在.研究和分析无效行政行为的权利救济,可以进一步完善行政救济法体系,修正违法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1.
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是法律规定可供行政相对人选择的两种救济途径,二者应实现程序对接。不同当事人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分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按照"受理在先"原则确定救济途径。行政相对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类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服的,应诉请原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不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要求撤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未经确认的,行政相对人不能提起单独行政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2.
试论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相对于羁束行政行为而言,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卫生执法部门对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时,当遇到卫生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只规定一定的原则和幅度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的范围、幅度内自行判断、酌定裁量处罚方式及内容的权力。这是卫生执法中运用最为广泛的权力之一。由于目前大多数卫生法规都赋于卫生执法部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加之在运用这一权力时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故极易被滥用。如何保证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用,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这也是摆在各级卫生执法部门面前的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对此抒一管之见,以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13.
法律责任是国家对违反法定义务,超越法定权利或滥用权利的违法行为所作的否定的法律评价,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是补偿和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合法权利,恢复被破坏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手段。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与违宪责任。其中,政府立法中设定的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为主,也包括民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赋予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享有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定权力。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基本的行政救济制度,因此,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撤销主要是由上级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完成。权力机关拥有对行政立法、执法的监督权力,更是当然的享有行政行为撤销权的主体。在我国,有权撤销行政行为的主体还有一类,就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身,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原行政机关。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原行政机关享有行政行为撤销权,但从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指导的性质及其法律控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行政指导属非强制性的权力性事实行为 ;对行政行为概念的界定应采取最广义说 ;对于行政指导应从实体法、程序法和事后救济三个方面来进行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16.
一、行政违法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竞合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称为违法行政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竞合,是指行政相对人实施的一个违法行为触犯了不同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或者同一法  相似文献   

17.
周鑫 《法制与社会》2011,(28):162-162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或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谋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而实施的鼓励、劝告、提醒、建议等引导性行为。作为是一种新型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指导已被广泛应用在教育、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等各个领域。本文旨在对行政指导的异化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如何加强对行政指导异化的法律规制,从而推动行政指导在我国的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18.
法定权力与权力法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眼下,无论是行政管理中的腐败、司法腐败还是执法乃至立法活动中出现的腐败现象,归根结底都不外各种法律授予的权力的腐败,例如行政管理权的腐败、司法权的腐败,等等。对此权力腐败,应取何种对策?一些学者提出了权力的监督、权力的制约、权力的罢免等遏制措施,我们认为,对此系列措施的动态化运作,实质上是一个法定权力的法治化问题。一、法定权力与权力法治化的概念诠释法定权力,指特定的机构或者个人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获得的、对确定范围内的人与事的支配、影响能力。所谓法定,首先指宪法的规定,包括依据宪法精神制定的法律、…  相似文献   

19.
张敏 《中国卫生法制》1994,2(5):23-23,41
法定期间系指卫生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期间。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若不在法定期间或者超过了期限完成某项行政(或诉讼)行为,就丧失了进行该项行政(或诉讼)行为的权利,或者是所为的行为无效。因此,熟练掌握和正确计算法定期间尤为重要,本文针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下称监督机构)违反食品卫生法定期间所造成的后果及其有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供参考。一、违反法定期间的后果1、申请人可以提起诉讼监督机构颁发《卫生许可证》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应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请求,颁发的准许申请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书面处理决定,监督机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请求予以答复。按照《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程序(试行)》第八条之规定:"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食品  相似文献   

20.
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首先,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而且这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给予行政处罚的,具有特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才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其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具有行政处罚立法权的主体所制定的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实施,并且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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