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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最近 ,深圳市一起有关女青年贞操被侵害要求索赔 1 0万美元的赔偿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本案中 ,被告人李伟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且情节恶劣 ,最终受到严惩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1 2年。受害人王丽虽得到一定的安慰 ,但是她认为此案被告李伟不仅应为其犯下的刑事罪行受到处罚 ,而且其强奸行为给自己的身体和心灵造成极大创伤和损害 ,请求法院依据国际惯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 1 0万美元。 2 0 0 0年 1 1月1 0日 ,原告向罗湖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一审判决被告李伟赔偿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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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原告江西省婺源县某民办中学于2002年7月20日与被告江某(同县另一中学教师)签订了《聘任协议书》。约定自2002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被告江某到原告方担任某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四级十二类教师待遇。年总收入不低于22000元;从被告受聘之日起。合同期内由原告每年于9月10日前支付被告学科骨干津贴15000元,9年共计135000元;聘任协议有效期内,如被告单方终止协议,必须赔偿原告违约金30000元。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年未能实际履行,仍在原校任教。后经协商。双方将协议的履行开始期限推迟一年。即变更为2003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为双方履行权利义务期。协议变更后,被告仍未能履行。原告向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于2003年9月22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之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江某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30000元和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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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黄某在某公司上班期间遭遇了工伤事故,后来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由公司赔偿黄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1.5万元。可是,除了一开始支付的5000元外,公司再也没履行赔偿协议。于是,黄某在协议履行期满后1个月内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余下的1万元赔偿款。法庭上,被告以原告未经仲裁程序及仲裁时效已超过为由,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判定被告公司支付原告黄某工伤事故赔偿款1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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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其父母出具了书面赔偿承诺,声称只要被告人保住了性命,就把住房抵给受害者家属作为赔偿款。然而,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生效后,“保命”赔偿承诺书并没有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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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酒后请朋友王某代驾,到家后让朋友开他的车回家。不料,王某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将梁某的车撞坏。这一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曹某连带赔偿原告梁某各项损失共计35200元,车辆所有人某贸易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梁某诉称,2010年12月27日午夜时分,王某驾驶小轿车由南向北闯红灯行驶,与其驾驶的小客车相撞并造成其车辆损坏。经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承担车辆修理费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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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张某系某水泥厂职工。2009年2月23日,原告张某与另一同事搭乘被告郑某驾驶的车为该厂押运货物到贺州市,不慎发生车祸,导致原告张某受伤致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郑某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张某伤残程度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原告张某与水泥厂达成工伤赔偿协议,该厂支付所有的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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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3日,准备齐整的张进配偶杨丽(化名)以张进的名义在地方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诉讼,状告杜风杰、部队和某省某市某职工学校。主张被告杜风杰给付原告张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253万余元,减去被告预付的35万元为218万余元;主张被告Z局承担被告杜风杰赔偿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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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武汉女教师何某诉上司“性骚扰”案有了结果。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侵扰原告事实成立,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利,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至此,我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浮出水面。 现年30岁的何女士说,从无奈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她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 我1997年应聘到武汉市某学校当英语老师,与教研室副主任盛某在同一间办公室。2000年,由于评职称,相互探讨经验时,盛某不知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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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2004,(9)
秦某、葛某、徐某、赵某系山东省枣庄市某机厂女工,2003年7月,四人以厂方对他们作出的除名决定不当为由向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起诉。四原告诉称,她们是被告枣庄某机厂职工,分别与被告订立了劳动合同。2003年前后,由于被告经营不善,采取了对职工不定期放假的措施以减少工资开支,四原告曾分别被告知在家不定期待岗。2003年2月,四原告正常上班时,被告借口终止了与四原告的劳动合同,为此,四原告向山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中,被告对四原告重新作出除名决定,山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持了工厂对四原告中的前数三原告的除名决定。四原告要求法院撤销对四原告的除名决定,续订劳动合同,并赔偿四原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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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却遭物业公司交错房,因装修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2011年3月,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被告宇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5555元;被告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宇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人姚友根给予原告经济补偿5000元。2009年9月23日,江西省新干县的胡军、邹艳群夫妇与该县新兴房地产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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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7年5月28日晚.原告驾驶一辆微型普通客车到被告经营的酒吧与朋友娱乐消费。将车停放在酒吧的专用停车场内。次日凌晨。原告等人消费结账后发现微型普通客车被盗,原告即向宾阳县警方报案。该案至今未破。原告到法院起诉该酒吧,要求酒吧老板赔偿其丢车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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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判决被告 张光友赔偿原告果树损失款9180元。这时,被告张光友才如梦初 醒,痛悔莫及。 2004年11月19日,张光友与儿子张通盛到浦北县张黄镇邓平 村委高架田村且猎窝东塘角岭打柴,张通盛在山上发现一蜂窝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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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浴身亡,家属获赔20万2005年10月30日凌晨1时许,某单位销售员杨某和岳某喝完酒后来到乌鲁木齐市的一浴场洗浴,杨某在用脚试水过程中,不慎跌入刚刚换过热水的浴池,全身烫伤创面达99.5%,属深二度烫伤。11月10日凌晨5时许,杨某因全身烫伤后并发感染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后身亡。12月6日,死者的父母、妻子三人一起将浴场业主李某告上法庭。新疆乌鲁木齐市沙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由被告向原告赔偿20万元。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被告浴场业主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赔偿责任;死者醉酒后前往被告处消费,自身对损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