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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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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人证言是英美法系重要的证据形式。言词直接是英 美证据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和证人在诉 讼中必须以口头方式向法庭陈述,法官根据当庭审判得出的直接印象作出裁判。证人证言在美国称言词证据,意为证人在法庭的证人席上经宣誓或正式确认后提供的口头证言,偶尔也可以是审判前经宣誓提供的书面证言[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有关“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向法庭作出忠于事实和法律的陈述”和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有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言词直接原则的某些要求。虽然如此,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欠  相似文献   

2.
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强化庭审功能 ,而强化庭审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化质证 ,这必然要求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都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辩论。然而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象屡见不鲜 ,如何解决证人不出庭作证问题是司法实务界的一大难题。证人不出庭作证导致当事人无法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 ,法官不能在庭上接触证人 ,从而使当事人的质证、辩论权受到限制和削弱 ,现代司法的直接言词原则落空 ,最终影响司法公正、效率价值的实现。为改变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状 ,有必要借鉴吸收其他国家和地…  相似文献   

3.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受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证人到庭后向法庭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回头陈述经法庭当庭笔录固定后即成为证人证言。民诉法第63条规定,证人证言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第四种证据。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庭审辩论、质证”。从以上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确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应当…  相似文献   

4.
完善证人出庭制度的立法构想 以民事诉讼为研究对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行到一定的程度要想取得更大突破,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是当前必须而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多年的审判实践表明,绝大部分证人都不愿出庭作证,这已成为人民法院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瓶颈”, 而少数出庭的证人也或多或少受了某种利益驱动或与当事人有一定的利害关系,而不是真正为了帮助法院公正地审结案件。有些案件关键证人不出庭案件事实很难查清,影响了法院快捷高效地审结案件;有些证人不出庭随意用一张小纸条出具书面证言,这些书面证言是真是假无法核实,同时由于该证人不出庭也无法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证和法官的…  相似文献   

5.
张华 《河北法学》2001,19(3):150-151
一、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意义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庭审方式作了重要修改 ,使之进一步完善。新审判方式的重要特点是 ,由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对证人证言质证 ,展开法庭辩论 ,法官从中查清起诉事实 ,核实并认定证据 ,进而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证人在新审判方式中发挥重要作用 ,尽管原刑事诉讼法也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辨护人双方讯问 ,质证 ,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在审判实践中 ,按原审判方式 ,审判人员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经过审查 ,认为犯…  相似文献   

6.
对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几点思考赵高岭,徐金荣,吕利民传统民事审判方式中证人证言的收集和认证均存有证人不愿作证、作伪证、不愿出庭、法官包揽取证、庭上无人证、当事人不能向证人发问对质或法官同当事人质证等诸多弊端,这不仅易引起当事人误解,产生与法官...  相似文献   

7.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庭传唤证人到庭作证,并由诉讼各方对证人的陈述进行询问、质疑,以及让证人之间、证人与当事人之间互相对质,以审查判断证言的证明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究竟在庭审中如何传询证人,质证证言,本文试就这方面的问题发表管见,以求教于法学界的同志们。  相似文献   

8.
证人出庭作证是规范庭审活动、强化,“证人证言”运用、实现审判公开原则、改进民事审判方式的一个关键环节。民事实践中,证人证言的收集和认证存在证人不愿作证、作伪证、不愿出庭、法官包揽取证、庭上无人证,当事人不能向证人发问等诸多弊端,不仅易引起当事人误解,产生与法官的敌对情绪,而且影响了审判效率、办案质量的提高。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既有立法环节上的不完善,又有执法环节上的不严肃的原因,同时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及法官的业务素质有密切联系。因此,在立法、执法等各环节上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当前亟待解…  相似文献   

9.
由于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影响了对证人证言的质证、认证,甚至成为制约审判方式改革的“瓶颈”.2013新民事、刑事诉讼法对于关于证人保护的规定依然过于原则,因此从可操作性上进一步完善证人保护制度依然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强化庭审功能是一项重要内容,这就必然要求所有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都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证人证言在一些案件中显得尤为重要,证人不出庭作证导致当事人无法质证,法官在庭上不能接触证人,最终影响司法公正。为改变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状,有必要借鉴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1.
物证的运用     
在刑事审判实践中,由于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出示的大多证据,尤其是证人证言,都是几经传来才到法庭。刑事诉讼的证人不是向法庭或法官作证,而是向警察和检察官作证,然后由提起公诉的检察官向法庭或法官转述证人证言。在庭审中有好多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证据有异议,这样没有得到质证的证人证言,就被法官新证认定了,这存在极大的危险性。本文介绍了各种物证的"效能",以期对各种物证的运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由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席法庭,以口头言词的形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如实陈述,并接受原被告及第三人以辩驳、质询的方式进行质证,或者法官以询问的方式进行审查的诉讼活动,即为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证人证言,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是被用以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并判决案件的重要手段。在我国民事证据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该《规定》下达后,各地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也尽量按该规…  相似文献   

13.
《刑诉法》第 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这一规定,所有的证人都必须在法庭上当庭直接作证,并经过诉辩双方质证、法庭认证后方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这是立法上明确规定了的直接言词原则,它要求所有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必须以口头语言形式直接在法庭上陈述,而不允许只用案卷中的证人证言书面材料来认定案件的性质并作为定案的依据。修订后的《刑诉法》实施之初,因庭审方式改革的要求,各级司法机关都比较注意执…  相似文献   

14.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种证据形式之一,是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最普遍运用的一种证据,正确审查、核实证人证言对查明案情很有意义。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不仅要求证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要接受公安、检察机关的询问,提供证言,而且要求在审判阶段证人也应该出庭作证。但现实情况是,在法庭审判时,很少以至于几乎没有证人出庭作证,很多案件的法庭调查,都是以宣读卷内的证言笔录代替证人当庭陈述。造成这种情况的客观原因:一是证人囿于旧的传统观念,认为到法庭作证不是好事,因而不愿意出庭公开作证;二是证人怕出庭公开作证后,会受到有关人的打击报复;三是证人出庭作证得不到  相似文献   

15.
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前在审判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象普遍存在。据湖南省某县法院的某人民法庭反映,1995年该庭审结民事、经济纠纷案件88件,共使用证人证言408份,只有6人出庭作证。①某些地区一审刑事案件的证人出庭作证率仅为5%。②如何保障证人出庭作证,成为审判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危害  证人不出庭作证,是导致证人证言中伪证泛滥的重要原因。由于证人不出庭作证,导致庭审中主要是审查书面证言,形成所谓书证中心主义的庭审现状。因为对书面证言无法展开交叉询问,不能充分质证,导致证人证言中伪证泛滥。为减少伪证…  相似文献   

16.
证人是知道有关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证人要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于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并且查证属实之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由于证人当庭所做的证言与庭前证言笔录在证据能力上都不受明显的限制,法庭很少传召证人出庭作证,对大多数证人证言都是通过宣读证言笔录的方式进行法庭调查的。结果是多数证人不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7.
刑事质证程序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197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质证程序未作明文规定(但是,刑事质证活动还是存在的)。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据此,我国法学界不少人士认为现行《刑事诉讼法》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新增了一道刑事质证程序。刑事质证程序的增设对于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所必须坚持的公开、辩论、直接言词的原则无疑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由于现行《刑…  相似文献   

18.
所谓证人视听资料证据在庭审中的运用,是指侦查、起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询问证人的时候,由证人声明以此证据在法庭中使用,视同其本人亲自到庭作证,侦查机关除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外,同时使用录音、录像等视听手段提取视听资料,由此形成证人视听证据,于开庭审理时当庭同时出示和播放,可以起到证人亲自到庭作证的同等效力。这样做: 1.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结论、勘验笔录和其它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47条注重  相似文献   

19.
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都属于人证,二者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也有着诸多的共同制度安排,也存在着明显的制度差异.被害人具有当事人与实质证人的双重诉讼角色,虽然没有必须出庭的义务,但却有权全程参与刑事审判,而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人,在立法上被赋予应当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无权全程参与刑事审判.在证明方向上,被害人陈述具有单向性、控诉性的特征,从而显著区别于证人证言.在主体适格性、庭审质证及作证保障等方面,较之证人证言的相对严密、规范的制度安排,被害人陈述的制度设计有进一步改良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我国专家证人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2007,(8)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有效解决技术争议一直是审判者和当事人必须共同面对的难题。目前的专家鉴定制度难以解决各类技术问题,有必要引入专家证人制度作为补充。在引入专家证人制度后,有必要对该专家证人程序的启动、专家证人的人数和专家证言的质证等方面进行具体的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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