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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是值得所有民政救灾人铭记的一年。这个特殊的年份,距离汶川地震6年,距离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4年,距离芦山地震1年。2014年6月17日,由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制定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制度》正式印发执行。这一制度规范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内容与指标,为国家和地方编制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了决策依据,也标志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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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19日,由民政部主办、国家减灾中心承办的中国-东盟灾害管理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来自中国、东盟十国和东盟秘书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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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9时,"2011年国家自然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演练"在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办公楼内的国家减灾委指挥大厅拉开序幕。此次演练由民政部救灾司、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上海市民政局联合举办,民政部救灾司、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民政局、青海省民政厅的相关领导,北京、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湖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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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9时,“2011年国家自然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演练”在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办公楼内的国家减灾委指挥大厅拉开序幕。此次演练由民政部救灾司、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上海市民政局联合举办,民政部救灾司、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民政局、青海省民政厅的相关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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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减灾》2014,(15)
正本期独家策划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进行解读,以加深工作人员对其的理解,促进后续工作的全面铺开落地。为及时、全面、客观反映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科学开展灾害综合评估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等,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6月17日正式印发执行。制度目的意义《统计制度》明确规定了报表构成、填报指标、报送程序和组织方式等,规范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的内容、相关标准、上报工作机制和具体工作程序,标志着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上报工作体系的形成。从汶川地震等四次大灾的损失填报实际情况看,由于报表内容的临时性和上报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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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在第六届东亚峰会上"携手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重要讲话精神,2011年11月28-30日,由民政部主办、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承办的"东亚峰会灾害社会心理干预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东亚峰会成员国和部分国际组织的代表,以及参加中国卫生系统培训班的学员共计5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民政部救灾司司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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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9日,民政部救灾司、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上海市民政局联合举行了"2011年国家自然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演练"。演练通过卫星通信链路建立了北京、上海、青海三个分会场。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党委书记庞陈敏,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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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各级民政救灾人员洪涝灾害管理的工作水平,由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共同主办的洪涝灾害管理专题培训班于9月19日—26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开班。此次培训班共举办两期,是民政部第一次举办洪涝灾害管理的专题培训班。来自全国民政系统的339名救灾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收获颇丰。本次培训是在我国救灾工作处于重大发展和需要转型的关键时期举办的,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应急体系,尽快完善灾情信息系统,推进灾区现场救灾制度,开展灾害评估、规范灾害应急、春荒和冬令救济及恢复重建管理等,成为当前救灾工作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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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至23日,民政部救灾司、国家减灾中心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2012年全国民政系统自然灾害灾情核定会"。来自民政部救灾司、国家减灾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国家减灾中心党委书记庞陈敏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刘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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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12日,第一期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培训班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该培训班由民政部救灾司、国家减灾中心与亚洲基金会、美国国际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