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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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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法治社会下,法官释明权已经成为民事诉讼的重要的法律制度。传统上,法官有对当事人行使发问的权利,尽可能地查清案件的真实情况,如果当事人未主动阐明案件的详细情况,法官有权介入。法官释明权的使用是否得当,直接影响了诉讼效率与诉讼结果。  相似文献   

2.
论法官释明权的正当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永前 《山东审判》2007,23(4):77-80
法官释明权制度存在的合理基础是通过强化法官的程序控制功能,对完全当事人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缺陷进行限制与修正.本文拟通过梳理两大法系法官释明权的形成历史,从历史视角揭示法官释明权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必然联系;通过阐释法官释明权正当行使的理论依据,从理论方面论证法官释明权设立之必要性和正当行使之必要性;通过分析我国法官释明权制度面临的两大冲突,从实证角度考察我国法官释明权制度面临的困境;最后探讨我国法官释明权正当行使的路径,试图为构建中国法官释明权正当行使的基本制度作出努力.  相似文献   

3.
释明权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其理论基础是辩论主义。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法官通过释明权的行使,促进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使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获得实现。但是目前我国对释明权制度的理论研认识比较模糊,立法规定也很粗略,本文通过对这一制度的梳理,以期对释明权制度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释明权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存在的合理基础是对辩论主义进行补充和修正,纠正完全的当事人主义带来的诉讼不公、诉讼迟延、成本增加等缺陷,确保双方当事人平等而充分地参与诉讼,最大限度地发现案件的事实真相,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确立法官释明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正经历着一场体制转型的重大变革,目前在诉讼模式上表现为当事人占主导地位,向对以法官的适度引导促进诉讼的有序有效进行。这种现状使法官释明权的构建成为必要。笔者在研究了国内外有关释明权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及自己近二十年的民事审判经验,从构建我国民事诉讼法官释明权的越要性、行使原则及释明的范围与内容上,提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法官释明权与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转换相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同民 《山东审判》2003,19(1):74-76
一、法官释明权 法官释明权是一个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与生俱来的概念。主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在当事人的主张、请求或陈述的意思不明确、不充分、不适当的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提醒、启发或要求当事人对上述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的权限。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 行使释明权主体必须是法官,其他任何人对  相似文献   

7.
陶建国  何秉群 《河北法学》2007,25(8):147-151
释明权制度对修正辩论主义的形骸化、明确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进而实现公平地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官的释明包括消极的释明和积极的释明,释明内容主要为请求内容的释明、请求原因的释明、证明促使以及法律观点的指明等.目前,在如何行使释明权以及行使程度和范围等方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些问题主要靠判例来解决.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引入释明权制度,因此,对该制度的探讨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恰当行使释明权是体现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对释明权的性质、范围、方式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指出在民事审判中,法官行使释明权应该在坚持中立原则的基础上,以公开、公正的方式去探知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当事人双方的专业技能、法律知识、诉讼经验、经济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入的体察,以实现诉讼为目的,平等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诉讼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入,释明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确适当地行使释明权有利于引导诉讼有序进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然而,由于我国关于释明权的立法不完善以及司法体制等对释明权实施的影响,导致了释明权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鉴于此,本文在简要介绍法官释明权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如何完善我国释明权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0.
由于我国国民法律意识普遍较低,大多数当事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诉讼经验和诉讼技巧,且在诉讼中居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因此构建我国法官释明权以救济当事人诉讼能力的欠缺显得极为必要和重要.本文从法官释明权的定义、特点、不同法律阶段中释明权运用中的不同等方面阐述了法官释明权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一是在起诉与受理阶段,立案法官就诉讼风险及时行使释明权,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和法律救助相关规定,公布立案咨询电话,保障当事人明白如何提出正确的诉求、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明明白白立案。  相似文献   

12.
李艳利 《法制与社会》2010,(19):119-120
释明权是大陆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的产物,是对完全当事人诉讼模式的固有缺陷进行的限制和修正,避免了过分强调当事人的作用所带来的诉讼迟延,实体不公等弊端。在我国民诉模式转变过程中,由于当事人诉讼能力欠缺,诉讼中如果没有法官的指引,易造成对突袭裁判的怀疑和对法院不信任,甚至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断缠诉。相反,若法官行驶释明权,则案件很可能走向另一个结果,从而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虽然目前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有若干释明权的规定,但这离释明权制度本身的建构相差甚远,无论法学界和实务界对释明权的理解及做法都缺乏统一尺度,因此,本文试在我国民诉模式改革的过程中探讨如何建构完善的释明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法官释明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积极释明权和消极释明权。从审理到执行各个阶段法官释明的内容各有侧重和不同。释明权对当事人无拘束效力。法官怠于行使释明权以及滥用释明权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4.
夏明贵 《法治研究》2007,(11):44-49
我国今后民事诉讼模式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建立和谐主义诉讼模式。和谐主义诉讼模式要求从诉讼理念、制度设计、主体行为规范以至诉讼结果,都要考虑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但是目前审判实践中法官行使释明权,尚有许多影响司法和谐的现象,并直接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诉、申诉、上访。结合具体审判实务,从诉讼的不同阶段对法官释明权的具体范围及运用规则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张宇 《法制与社会》2011,(11):33-34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释明权的情况下,近年来这一概念却在审判实践甚至法院的文件中频频出现.这一动向昭示着司法实践存在对释明权制度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暴露出我国许多理论知识上的混乱与不足.受职权主义模式的影响,我国释明权的行使存在诸多的弊病,法官权限过大,其职权的扩展-释明权-往往使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力量对比出现明显...  相似文献   

16.
法官释明权的规范行使有利于实现实体和程序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但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释明权难以把握,导致释明权行使不适当、不统一.本文通过两起典型的实例反映出民事诉讼中释明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怠于行使、错误行使和过度行使释明权.总结其原因为:立法缺陷难把握、法官素质难匹配和监督机制的缺失.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事诉讼中法官释明权规范行使的相应建议,即明确释明权操作规范;提升法官整体素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建立监督和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7.
释明权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法官为了明了原被告所主张的请求和事实情况而对当事人的主张和举证活动加以引导的一种诉讼程序上的指挥权。它对于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都起到很大的作用。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释明权制度的规定极不完善,造成实务中法官阐明的随意性很大。因此,关于释明权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无论在立法方面、还是在司法方面都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释明权是法官应尽的一项义务,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中的释明权并不完善,特别对于法律适用释明权的规定在立法上仍是空白。法官对法律适用的释明义务,要求法官就法律适用与当事人进行讨论,向当事人公开可能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观点,赋予当事人表明意见的机会。这对于保障民事诉讼目的得以实现、促进实质正义、提高司法效率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19.
周黎  蔡维力 《法制与社会》2013,(19):249-250
释明权是实现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有效沟通的重要媒介,在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免受诉讼突袭,维护诉讼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释明权在我国生根发芽已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为我国确立释明权提供了有利契机;明晰释明权业已成为指导司法实践,实现多元化民事诉讼价值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20.
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型时期,在这一背景下,对法官职权范围的界定显得十分必要,而法官职权与诉讼指挥权、释明权的关系十分密切。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诉讼指挥权和释明权相关理论,认为应从不同路径来规制这两个制度,从而解决法官职权范围界定问题,使其更好实现为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服务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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