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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打着发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幌子,通过公众媒体或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以签订回购协议等方式承诺还本付息的,属于变相非法集资。办理涉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案件,可以根据涉案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实际用途、非法集资人归还能力等要素,综合判断非法集资人是否使用诈骗方法、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对集资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相似文献   

2.
管岑 《法制与社会》2013,(24):255+259
非法集资行为近年来呈高发态势,如何通过法律区分规制不同的非法集资行为,稳定社会金融秩序,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非法集资的概念和司法认定入手,对当前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关于公众的认定、集资目的的考量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屡打屡禁,仍呈高发态势,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本报告以安徽法院近年来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为例,抽取了2009-2015年的362件案件为样本进行分析,总结审理经验,探讨治理之策。一、态势分析与研判(一)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2009年-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4.
非法集资有关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一些单位或不法分子以高息高利为诱饵,打着各种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现就非法集资的特点、处理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求教于方家。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各种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这类问题的主要特点是:1.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目前武汉市已暴露出来的非法集资案件,金额已达13亿元。199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22起,涉案金额20783万元,全市法院审理非法集资案件10…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司法解释》),笔者收集整理了检察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结合对解释的理解成文以求教同仁。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型案件成为经济领域多发的犯罪类型,如吴英案、曾成杰案和e租宝案等.作为辩护律师,通过剖析这类案件事实,往往能发现案件的“辩点”,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合法利益.泽永团队办理的薛焕忠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是这样一个成功的例证.  相似文献   

7.
“地下钱庄”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它是指发生在“地下”的非法经营的金融活动,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高利转货等形式。近二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机关两级经侦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地下钱庄”活动,共打击查处了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案件等2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6名,有效地遏制了此类案件的甍延。从宁波市查处的“地下钱庄”案件涉及  相似文献   

8.
周君 《法制与社会》2014,(16):209+211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频发,且逐步向中小城镇扩展。这类案件的高发,不仅案件涉案数额大、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广,更重要的是给城镇化建设进程带来不小的阻力。本文通过对S市非法集资类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剖析了非法集资行为在中小城镇高发的特点,总结出案件频发的原因,并结合当前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政策、法律、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因房地产、信托投资等行业的经营危机的不断加剧使民间融资的缺乏科学的运营方式与监管的特性不断凸显,特别是职业借贷人的出现使民间融资不断突破民事纠纷的界限,在引发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伴生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对民间融资的合法性进行界定,对以民间融资为形式进行掩盖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金融犯罪进行刑法规制是目前学术界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对北安市人民法院2013至2014年两年间对该类民间融资案件的受理、审理、移送、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对民间融资合法化的迫切性进行探讨,进而阐述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进行刑法规制是促进民间融资合法化的必备条件进行论述,并对如何对非法集资行为等违法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0.
储户隐瞒民间借贷事实,以存款账户资金丢失为由向银行诉讼索赔牟取不法利益,是现阶段出现的一种新类型案件,其与非法集资活动密切相关,并涉及其他类型犯罪。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银行报案时对存款人的行为性质难以定性并查处,亦无法以虚假诉讼罪或者金融诈骗罪作为立案的案由。本文分析了此类案件的特征及发案规律,认为公检法机关、银行等相关部门应紧密协作,防止非法集资活动向银行领域蔓延,建议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在刑法条文中增加相应的罪名,以打击利用银行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1.
大连市各级有关部门经过了几年的辛劳工作,十余起非法集资案终于有了各自的结果,沸沸扬扬的事态终于平息了许多,但此事给大连市带来的阵痛却是值得总结的。 其一,非法集资严重地扰乱了大连地区的金融秩序。虽然我们无法用准确数字对这几起非法集资案件给大连地区金融系统带来的损失加以考察,但是这几起非法集资案件集资总额超过10亿元,造成“银行搬家”,给金融机构吸储带来的影响是可  相似文献   

12.
庄华忠 《法制与社会》2013,(18):108-109,111
目前对于非法集资的处置方式主要以刑事制裁和行政禁止为主,然而非法集资作为一种经济现象,这种法律规制的应对模式显然是失衡的。非法集资发生的根本原因是金融体系、金融制度的不完善和民间金融制度的缺失造成的,应对非法集资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完善民间金融的治理,温州的金融改革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13.
金善达 《犯罪研究》2016,(1):90-100
随着我国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呈现方兴未艾之势.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正在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普惠金融"、"金融创新"、"互联网+"等理念和方案相继得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5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的确认和支持.自2007年国内第一家P2P网络借贷(以下简称"P2P网贷")平台"拍拍贷"产生以来,这类互联网金融新业态获得了爆炸式增长.①与此同时,近年来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亦呈现与日俱增之态势.  相似文献   

14.
【裁判要旨】行为人以向亲友集资为名,实质上希望或者放任亲友向社会介绍,通过亲友间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不影响其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认定;以口头方式发布、传播集资信息,以达到通过口口相传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目的,符合向社会公开宣传的本质特征;行为人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只对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以集资诈骗罪定性处罚。对于之前实施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其他犯罪的,应按相关犯罪处理,并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5.
王自然  王智  张娜 《政府法制》2014,(10):40-40
公安机关多年来始终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本职,严打严防,2005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立非法集资案件2000余起,涉案金额年均200亿元左右;2008年至今,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万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亿元。  相似文献   

16.
《政府法制》2014,(16):40-40
公安机关多年来始终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本职,严打严防。2005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立非法集资案件2000余起,涉案金额年均200亿元左右;2008年至今,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万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亿元.  相似文献   

17.
张运鸿 《法制与社会》2013,(10):283-284
在全国范围内,因民间融资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总量攀升、涉案金额不断上涨,给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挑战。对于民间融资刑事案件的防范和对策,应畅通投资渠道,改革金融制度,完善民间融资的立法,加强案件后续问题的解决,积极做好退赔和信访等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18.
李硕  李浣 《河北法学》2011,29(6):183-192
通过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法律特征进行研究,从刑法角度分析此类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及其审理难点,提出减少非法集资类案件发案率的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19.
【要点提示】提供抵押担保仅是被告人非法集资的一种手段,不能因此否定他向不特定公众借款,从而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行为构成犯罪这一客观事实。被告人以抵押担保、高息吸存等不同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借款,当其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扰乱了金融秩序,则其向不特定公众借款行为均构成非法集资行为.不能以是否提供了抵押担保来区分被告人...  相似文献   

20.
2010年12局13日最高入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是在我国目前经济快速发展、非法集资类案件频繁出现以至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甚至引发一定范围的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下,最高司法部门出台的打击与遏制非法集资开事案件的司法解释j意义重大。另外,缺乏投资理念与投资渠道、法治观念欠缺的广大民众的存在,也为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法律不是在真空中运行的。这部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而这部司法解释要发挥有效打击与遏制非法集资的目的,也必须建立在对目前非法集资案件频繁发生的背景与原因的深刻认识上。从非法集资的产生来看,它首先是一个经济现象。不过,一部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必须建立在对问题产生根源的全面、客观、科学以及深刻的认识之上,惟有如此,才能真正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也才能真正取得立竿见影的实效。那么,这部《解释》是否建立在对我国目前非法集资类案件客观全面的认识之上,是否提供了有效打击与遏制非法集资类案件频发的途径与方法呢?我们来看看国内刑法学专家的意见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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