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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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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洁 《求索》2013,(6):192-194
一个犯罪是否只可以有一种罪过.可否一个犯罪既有故意罪过也有过失罪过?在一般情况下,一种犯罪只能有一种罪过形式.但是在某些罪过形式较为模糊的犯罪中,要认定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比较困难。刑法学界提出了单一罪过说、复合罪过说、主要罪过说等解决方法,但这些理论的普适性还存在疑问。结果加重犯中对于加重结果的罪过是混合罪过.既包含故意也包含过失。  相似文献   

2.
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存在着故意说、过失说和复合罪过说,分析污染环境罪的"故意"与"过失"形式,同时结合污染环境罪所体现的因果关系直接性与必然性的犯罪特质,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应当是故意。主观内容为直接故意的污染环境罪与它罪形成了法律上的竞合关系,处于半独立法律状态;间接故意形态下污染环境罪则完全处于独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共同犯罪为共同故意犯罪。在刑法分则中,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为过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指使者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以共犯论处,从而与传统刑法理论和刑法的规定形成了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途径在于犯罪的复杂罪过理论。共同犯罪的核心在于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过程,而非局限于所犯之罪是故意犯还是过失犯。在无需更改刑法条文和不引入其它颠覆性理论的前提下,复杂罪过理论可以为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合法性"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4.
论监督故意     
监督犯包括监督故意犯罪和监督过失犯罪。监督故意犯罪既不是间接正犯,也区别于不作为犯。监督故意不能是直接故意,而是一种特殊的间接故意;在监督故意的罪过心理中,冷漠以待的情感态度居于罪过心理的主导方面,因而它属于冷漠型情感罪过。监督故意犯罪的成立,以监督义务的存在为前提。对监督故意的分类需要通过对监督故意犯罪的分类来实现。  相似文献   

5.
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97刑法修订后,新增加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还是过失,争议较大,从而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正确认定和处理,妨碍了刑法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本文在比较分析各种学说后认为,无论是从法律逻辑,还是从过失犯罪罪行法定的角度,该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而不能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6.
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某一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故意的行为,则此种行为由于没有共同犯罪主观联系的支撑而脱离共犯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其他共犯者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称为共犯过限。就实行过限之前的构成共同犯罪的那一部分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应是存在共同故意;而对于过限犯实施的过限部分的犯罪而言,已经超出了共同故意的范围,此时过限犯的主观方面罪过表现形式可以是故意或过失。  相似文献   

7.
在涉疫犯罪惩处中,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罪过形态的判定属于重点和难点问题。本罪主观罪过形态的判定基准应为,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结果有无认识,以及对之持何种态度。基于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法沿革的历史考查,通过对本罪进行体系性解释,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依据最高司法机关的权威观点,本罪的主观罪过应当是且只能是"过失"。针对"过失说",批评者从刑法谦抑、立法表述、体系协调、共犯处理、处罚漏洞等方面提出的批判并不成立。"故意说""混合说"等其他学说也存在明显问题。因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罪过形态应为过失。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不少学者就单位犯罪罪过形式提出了不同于以往主流观点的新主张,从而掀起了法学界关于单位犯罪罪过形式的激烈争论。在分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文章详细分析了单位犯罪的主观构成条件,认为单位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共同犯罪,其与一般共同犯罪及犯罪集团的区别在于单位是合法成立的组织,它只能由故意构成,单位犯罪的罪过形式不应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9.
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一直是困扰司法界和理论界的难题,理论界关于主观罪过形式问题的争论不断,主要有故意说、过失说和复合罪过说。如果坚持过失说,那么行为人对违反法规是"明知"的,但对危害结果是过失的,这实质上是双重罪过。复合罪过说不符合我国刑法"同一罪名,同一罪质"的立法原则。因此,在实然层面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应坚持故意说。在应然层面应该将本罪罪过分开分条设置,分别包含故意和过失。另外,适用严格责任有悖于中国刑法的立法基础,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作出修改,"两高"司法解释重新确立罪名为"污染环境罪",但罪过形式不明确,众说纷纭。罪过形式是行为人实施犯罪时的心理态度,是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依据,罪过形式不明确,刑事责任的认定必然盲目恣意,预防犯罪也就无从谈起。从刑法应实现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功能平衡的立场出发,剖析"故意说"与"过失说"各自的重大缺陷,阐述"故意与过失说"的合理性与优越性,以期明确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促进刑法预防污染犯罪作用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11.
间接正犯的正犯性的各种学说对于解释间接正犯均具有积极的意义,但都存在着不足之处。间接正犯的正犯性必须立足于构成要件,着眼于实行行为,根据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从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两个方面加以展开。从主观方面讲,间接正犯的正犯性表现为主观上实行犯罪的单独性和实行罪过的独立性;从客观方面讲,间接正犯的正犯性表现为实行行为自然构成的复合性和规范评价的整体性及因果关系自然构成的间接性和规范评价的直接性。  相似文献   

12.
危险犯是犯罪既遂的类型之一 ,这本是学界通行的见解。但近年来众多论者对此通说提出质疑。对此质疑所持的理由笔者进行了逐一的批驳  相似文献   

13.
对交通肇事犯罪打击不力的原因包括:对道路交通肇事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受行政干预、说情风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科学办案能力较弱;交通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薄弱。对此应采取修改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有关条款;加强领导、改变观念;强化素质,提高基础办案质量;公检法互相监督,协同办案;加强社会监督和权力监督等对策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美国、法国、日本以及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在实施区域经济开发中均引起了刑事犯罪的一定变化。目前正在进行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极可能引起西部地区刑事犯罪在数量、犯罪类型、犯罪方式、手段等方面的变化。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不科学,将“实用性”作为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并无必要;“经行为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规定将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过窄,应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的意思”。侵犯商业秘密罪在立法上采用结果犯的模式易导致理论和司法上的混乱,若将其改为行为犯,有助于理顺侵犯商业秘密罪理论体系中的各种矛盾,解决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处罚过失的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应将其非罪化;建议重构完整和科学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体系,修改、完善商业秘密刑事立法,强化我国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16.
日本刑法中的包括一罪,通常 是指对本已符合数个构成要件的数个 行为,包括评价为一次性符合构成要 件的情形。由日本刑法构成要件的形 式化特点所决定,为了将实质上指向 一个法益,反映一个反规范人格态度 的数个行为在一罪内进行评价,需要 寻求构成要件以外的保护法益标准来 补充。我国犯罪构成的实质性特点决 定了,在对类似情况进行评价时无需 在构成要件以外寻求补充标准。为了 赋予相关罪数形态以适当的体系性位 置,引入包括一罪概念应为理想的选 择。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TRIPS协议关于未披露信息的保护规定既具有一致性,同时也存在较大差异。本文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客体、主观方面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程序等方面,对我国法律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与TRIPS协议的要求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相关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形态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形态的研究,目前仍处于理论上莫衷一是、实践中五花八门的状态。形态关乎量刑,形态标准关系着刑法正义价值的实现。学术对话需要共同的语境和学术方法。在毒品犯罪形态的分析上,这种共同的语境和方法是客观存在的,第一是汉语言的标准;第二是刑法总则与分则的规定;第三是应用法学或注释法学必须采用的形式逻辑分析。刑法没有将牟利作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目的,那么,判断这些犯罪的得逞与否,就不应以是否达到牟利目的为标准。正是基于上述认识,笔者提出了判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遂、未遂标准。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为抽象危险犯,反映了风险社会下刑罚早期化的趋势,与刑法谦抑性发生一定的冲突。应当肯定修正案对抽象危险犯的扩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扩张并非无边无界,为防止其过分扩张需要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方面对其施加一定的限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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