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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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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纳税人权利话语的实践性议论和法律议论唤起了法学方法论的觉醒,但关于纳税人的权益如何构成一项公法上主观权利或宪法权利的争辩并没有被认真对待。如果直接从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切入,再加以层级化的结果,可以将之分为:自然权、宪法基本权利和一般法律权利三个层次,税法上的纳税人权利的主观公权利性质似乎没有疑问,但是宪法层次的纳税人权利面临着法律实践和理论的困难,在宪法解释学意义上所谓“纳税人基本权利”也许可以解释为宪法基本权利和纳税义务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一、基本权利保障的曲折发展历程 (一)《共同纲领》的规定及其保障情况 《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确认了人民的基本权利:政治类权利、平等权、监督权、文化自由和权利、保护华侨等权利、外国人权利。它有以下特点。一是将权利主体范围界定为“人民”而不是“公民”。二是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没有单列一章,文字表述较为简单。  相似文献   

3.
一引言:分析方法的必要交代 政治权利,“是作为国家一切权力归属主体的具体承担者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其“贯穿了宪法权利从近代宪法到现代宪法的演进历程,或曰是近代宪法权利与现代宪法权利这二者之间的一种枢纽。”^[1]虽然政治权利在整个宪法权利体系中占据了如此重要的位置,  相似文献   

4.
刘灵芝 《河北法学》2011,29(6):55-63
公民养老权既是一项基本人权,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一项法律权利。可诉性,即可裁决性,是指存在一种机制或程序,能够解决权利被侵犯的问题。作为人权的公民养老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公民养老权以及作为法律权利的公民养老权均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5.
一、扭送人犯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公民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和正在被追捕的人犯,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这一规定,赋予了公民可以扭送人犯的权利,确立了公民扭送是合法行为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充分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新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6.
李丹 《中国司法》2006,(9):94-95
一、罪犯权利所涉及的几个基本问题(一)罪犯是身份特殊的公民任何有阶级的社会都无法避免罪犯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罪犯与一般公民的法律地位上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差别从总体上说是罪犯原有公民权利的残缺和罪犯义务内容的增加而造成的罪犯公民地位的降格:罪犯不能象一般普通公民那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其原有公民权利一部分受到法律剥夺;某些权利虽然没有被依法剥夺,但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处于受到法律限制;罪犯被依法监禁后,导致其行为能力受限,某些权利尽管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但却在客观上处于休眠状态。随着社会的…  相似文献   

7.
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   总被引:51,自引:0,他引:5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翔 《法学研究》2005,(3):21-36
在德国的宪法理论中,基本权利被认为具有“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双重性质。除了作为个人权利的性质外,基本权利被认为是德国基本法所确立的“客观价值秩序”,是对国家权力产生直接约束力的法律。这一理论构成了对基本权利的宪法解释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德国建构了一套严密的基本权利保障体系。这一理论对中国宪法的基本权利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宪法权利与法律权利:区别何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宪法权利的主体是整体性的个人,法律权利的主体是个体化的个人或部分个人的集合体(法人).某一公民可以放弃自己的法律权利,但人民不可能放弃全体公民的宪法权利.宪法权利作为母权利可以派生出一群大小不等的法律权利(子权利).宪法权利不仅是重要的权利,还应是抽象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谢明 《法制与经济》2008,(14):40-42
村民自治不仅仅是国家治理乡村的一种方式,也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项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村民自治权既是宪法赋予广大村民的一项民主权利,也是广大村民对村中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自我管理的权力。作为“权利”,它带有明显的“政治权利”的色彩;作为“权力”,它带有典型的“社会权力”的性质。从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现实状况看,行使村民自治权的主体实际上包括作为个体的村民和作为村民代表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权的类型也就包含了个体权利和集体权利。村民自治是国家法律确定的村一级治理制度,其中心就是以法律的权威赋予广大村民自治权,这种自治权对于个体村民而言是权利,对于村民整体而言则是权力。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司法》2008,(5):5-5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国家中的公民个人依据宪法规定所应当具备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首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近代各国宪法,都将对宪法权利的保护视为人权保护的中心。国家和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国家机关应履行宪法权利保障职责,否则,宪法上的权利规定得再好也等于零。因此,在建立和健全我国国内法上的人权保护体系时,应当学会从宪法角度来思考权利。  相似文献   

11.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中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具有自由权性质和社会权性质的宪法权利属性。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要求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加强受教育权被侵害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2.
从基本权利到宪法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夏正林 《法学研究》2007,(6):129-139
从“是否基本”的角度来认识宪法上的权利不能满足宪法理论与实践的要求,甚至容易造成误解。相较于“基本权利”,“宪法权利”是更为规范的表述。宪法权利是表示个人与国家关系的概念。宪法权利体系基本包含两个方面:每个人都享有的各种构建和控制政府的权利与个人基于人之目的性对国家提出诉求的权利。前者表示在一个共同体中的个人与其他所有人的关系,后者表示个人与包括他在内的整个共同体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姜保忠 《行政与法》2006,(1):98-100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将一些直接涉及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诉讼行为上升到宪法高度,为公民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提供宪法性的保障。这些保障集中体现在被称为“权利法案”的宪法修正案中。这一做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对许多国家制定或修改宪法以及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的诉讼权利,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保护。重读《权利法案,》吸取其合理因素,以完善我国诉讼人权的宪法学保护。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法律体系,说到底就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入宪后,公民权利被提到了更高的法律地位。宪法公民权利的本质是人权。人权的保障需要各级国家机关根据宪法的职权分工,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15.
《法治与社会》2005,(6):4-6
现实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在事实上实现绝对不发生侵犯国民权利的事件。当国民权利受到侵犯以后是否能及时有效得到恢复,可以作为一个国家是否存在充分的民主和法制的试金石,这也是一个宪政或民主国家必须作出的承诺。国家赔偿制度是一项具有人权保障意义的司法救济制度,同时也是比较独特的针对公权力的矫正和训诫机制,具有对滥用权力或行政不作为的训诫和矫正功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包括国家赔偿制度在内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写着公民权利的宪法就会变成一张废纸,如果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那就是对人的价值的极大鞭挞,对人的尊严的极大亵渎,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极大蔑视。国家赔偿制度不仅是人的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而且是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保障。《国家赔偿法》是兑现宪法保护公民权的庄严承诺,是国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免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的一道坚固防线。通过国家赔偿法的践行,可以尽快在全社会形成这样一种基本共识:蒙受冤屈的公民,有权以法律的名义向国家讨回公道,有权向国家索赔。国家必须为公权力的滥用、为它的代理者(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制造的冤假错案付出代价,以“国家赔偿”的形式为自己的过错交纳“学费”。  相似文献   

16.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现行宪法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宪法的性质和基本特点。基本权利的设定和具体内容,关系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体表现了宪法作为根本性规范的特点。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了公民在一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基本权利对于公民来说,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同时,也是社会生活中应当具有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它是一种稳定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7.
立宪主义语境下对我国宪法权利属性的考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宪政尚不发达的中国,人们对宪法权利存在诸多误读,许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人民负有宪法义务,是违宪主体;宪法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权利;宪法权利是宣言性权利;宪法权利是母体性权利。上述观点影响很大,对我国人权保障造成了较大的负面效果,因此,有必要对之进行澄清。  相似文献   

18.
张军红 《政府法制》2006,(13):44-45
宪法“司法化”语义解析首先,宪法“司法化”这一话语在纯理论意义上具有两个维度:一是当没有具体法律将公民基本权利落实时,司法机关能否直接适用或引用宪法条文作为判决依据?在这个意义上,宪法“司法化”意味着宪法司法适用性。这个命题建立在公民基本权利之充分保障的宪政理论之上,即认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如果宪法权利没有得到具体法律落实,司法机关又不适用,宪法条文作为判决依据,无疑权利保障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宪法的司法适用有最后屏障之功效。二是在司法机关对个案审理过程中,能否对有违宪嫌疑的法律规范的合宪性问题进行审…  相似文献   

19.
《权利法案》所保障的是一个个鲜活的、具体的、个体的权利,即公民的权利。美国宪法以及作为宪法修正案的《权利法案》的出台反应了追求宁静、幸福、进步和发展是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共同心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限制政府滥用权力才是国家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20.
蒋涛 《山东审判》2005,21(6):48-49
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否向法院起诉?公民应否享有提起宪法诉讼的诉权?本文从公民应否享有宪法诉权、公民怎样行使宪法诉权以及公民的宪法诉权在中国的现状三个方面对公民的宪法诉权进行浅析。一、公民应当具备宪法诉权(一)公民享有宪法诉权的理论依据第一,就权利与救济的关系来看,享有宪法诉权是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内在要求。“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权利与救济密不可分,诉权则是人们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司法救济的桥梁。“在现代社会,居于权利体系中的实体权利与程序化的救济权利已成为两种彼此相依的实体权利”,①甚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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