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我国进入后法律体系时代,立法工作的重心也相应地作出战略性调整,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从注重创制法律规范,逐步转向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适应这一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开始把如何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立法后评估就是在这方面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2.
唐智宏 《湖湘论坛》2002,15(4):67-68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①尽管十五大报告确认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只是在孕育之中,但框架性的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②探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首先应当界定“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论域。众所周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理当属于“当代中国”的范畴;而法律体系一般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以宪法为基础,构成一个法的部门界限清晰,上下、左右、前后的关系相互协调、和谐…  相似文献   

3.
高绍林  武志 《天津人大》2013,(12):18-20
实施性地方立法对应于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是指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而作具体规定的地方立法活动。包括两种类型:一是针对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性地方立法;二是针对多部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性地方立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制定实施性法规逐步成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点。  相似文献   

4.
WTO对中国法治进程尤其是立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所谓“入世”首先就是指法律的“入世” ,是中国国内法与WTO规则及国际惯例的接轨。倘若说自2 0世纪 80年代起中国开始进入“将立法推入快车道”的“立法时代” ,那么 2 1世纪初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 ,既表明中国开始步入“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司法时代” ,又标志着追求立法数量和规模的立法赶超型的“前立法时代”的结束和加入WTO后的“后立法时代”的开始。在“后立法时代” ,中国立法将走出片面追求立法数量和规模的传统误区 ,由数量规模型立法向质量效益型立法转变…  相似文献   

5.
贾韶琦 《理论月刊》2023,(1):143-151
社会信用立法面临着功能定位不明确、技术回应不明显、实施立场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社会信用立法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语境下的道德立法,通过将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在“良法善治”意义上的统一。大数据技术为社会信用立法提供能力支持,使之成为可能,并因全样本分析、反模糊反匿名、自身膨胀等技术特征影响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立法中宜确立“全面采集”“原则公开”“安全使用”之原则。实践中“泛信用化”惩戒乱象表明社会信用法律的规制功能与激励作用间的内在逻辑失调,一方面应明确激励型法的规制功能,引导逻辑思维和意识形态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应坚持法律规制功能的激励导向,即便是失信惩戒也具有激励作用,主要表现为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6.
法律体系究竟应当由几种类型的立法构成?曾是中国立法实践多年未决的悬念。追溯起来,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法制建设,是在彻底抹去旧中国六法体系后的一张白纸上重新描绘的,彼时尽管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究竟应当建立几法体系”始终是理论盲区,当时的领导人并不在意,法学界也因有所顾忌而无人敢于提及。其后,随着法制被废弃,“几法体系”...  相似文献   

7.
一、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地方立法趋势。一是创制性立法的空间仍然存在,实施性和配套性立法的比重将逐渐上升。二是随着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立改废结合将成为地方立法常态,修改的任务更重。三是立法方式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更加突出和强化立法的整体社会效益。四是地方立法中社会立法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服务型立法将进一步加强。五是新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内容更为专业化和具体化,地方立法朝着内容细化、条文精简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8.
阿计 《公民导刊》2011,(8):40-41
1997年,当执政党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特别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这与以往单纯提出立法目标相比,迥然不同。其后在整个2000年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执政党报告中被屡屡提及。对立法质量的警觉,意味着此前二十年所出现的立法弊病,已到了必须矫治的地步。  相似文献   

9.
美国社会法学家庞德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适用和生效”。立法质量好不好,归根到底还要看其适用情况,看其是否经受得住实践的考验,达到预期的目的。这即是“立法后”的验证,换言之,在于其“立法后”的评估。实践也证明,“立法后评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要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的法治,首先必须能制定出“良好的法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为解放和发展中国先进生产力立法,为发展和繁荣中国先进文化立法,为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法。我们所制定出来的法律,就一定是“良好的法律”。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近年来,我委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立法为民、服务“三农”的立法理念,引领立法实践不断创新。  相似文献   

12.
《人民政坛》2011,(4):34-35
俞荣根2011年3月16日在《法制日报》上载文《法律体系形成后的立法评估》认为,立法质量好不好,归根到底还要看其适用情况,看其是否经受得住实践的考验,达到预期的目的。这些就是“立法后”的验证,换言之,“立法后”的评估更能检验立法的质量。从“立法后评估”的特殊性上讲,  相似文献   

13.
阿计 《民主与法制》2011,(11):20-21
1997年,当执政党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特别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这与以往单纯提出立法目标相比,迥然不同。其后在整个2000年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执政党报告中被屡屡提及。  相似文献   

14.
随着基础性法律概念的提出,围绕立法实践的新的立场和范式逐渐展开。基础性法律概念基于立法视域从“部门立法”到“领域立法”、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式现代化治理理念和实践创新的背景产生。基础性法律是规范相关领域根本问题的法律,多采取高度体系化、总分结构的内容分布体系;蕴含的法律价值具有全面性;形成的话语体系具有自主性。与基本法律等相关概念相比,基础性法律体系更具创新性、完备性,蕴含的法律价值更具引导性,调整范围更具广泛性。不过,由于基础性法律立法样本的数量和概念的初始性还不足以使其成为稳定、普遍的法律概念,对其范畴体系、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以及带来的法律体系融贯性问题都需要提前思考研判。  相似文献   

15.
阿计 《公民导刊》2007,(11):29-32
自2007年3月16日诞生后。物权法在长达半年多的“实施准备期”内。屡遭难题。波澜四起。从“最牛钉子户”事件到“小产权房”风波,再到纠缠不清的小区物权纠纷。它们或揭开了未决的立法悬念。或触及了现实的物权“死结”。所有这一切,都以最直观的方式检测着物权法。也等待着法律更加明晰的答案。寄托着民众无限期望的物权法。正走在一条艰难曲折的赶考之路上。  相似文献   

16.
王宝明 《人民论坛》2010,(12):48-49
中国当前立法的主要问题不是"泛立法主义",而是立法如何更有效率地加速进行,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立法规划,迅速增加法律法规的总量,通过增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资源提高立法质量,进行立法实验和实施效果评估,实行更有效地清理制度,使法律体系内部更趋和谐。  相似文献   

17.
告读者     
周家修 《公民导刊》2006,(11):31-31
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对此,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有规定。立法过程程序性很强,法律规定包括法律法规的起草(下称法律起草)、草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布等五个必需环节。一个立法课题的完成应该包括这五个环节。后四个环节都只能是立法机关的行为。第一个环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和立法惯例,起草法律草案,主要由法律议案的提案人或提案人所属部门或工作机关来完成。而由社会人或组织、团体起草的法律草案很少。因此,“立法课题向社会‘发包’”的提法,笔者认为不准确。根据目前有些地方的所谓“立法课题发包”的做法看,实际上只包括了立法全过程中的“法律起草”这一个环节。所以,可以称为立法课题起草招标(发包)或干脆就叫法律起草招标(发包)。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这是对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制定了数量众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到2010年,还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科学立法,将使我国的立法制度、立法技术更趋完善和成熟。  相似文献   

19.
《人民政坛》2010,(12):40-40
汪全胜、陈光在《民主与法制》2010年第5期上载文《立法后评估的回应滞阻析论》认为,立法后评估的最终目标是通过“立法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法律,即立法后评估结果应得到立法机关的回应,从而真正实现法律的“立、改、废”。然而,  相似文献   

20.
2011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后,地方立法日益面临着一个重要选择:是继续走过去偏重体例完整的立法之路,还是更多地采取问题导向的简易立法体例?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的商品包装物减量立法,本着"有几条立几条"的原则,开始了上海地方立法"简易包装"的新探索。同时,这次简易立法还以实践的方式提出了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即我国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的制定机构特别是人大,如何把提高法律规则的制定水平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社会规则,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法律在社会规则体系中越来越超越和取代道德、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