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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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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以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温州市为例,选择608份农户调查样本,运用Logistic分析法,对农户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愿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流出意愿与农户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降低、中青年村民从事第二、三产业比例的增多等体现农村经济发展的指标息息相关;同时,城镇近郊农地流出意愿低于远郊。村平均收入、农户年龄、文化程度、政府有无对参与流转农户补助购买社会保险等与农户农地流入意愿无显著相关性。而中介组织、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对农地流入意愿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产出价值,有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北京市顺义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如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愿存在差异、流转价格不合理、信息渠道不畅、流转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我国各地也都存在。为此,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必须确认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健全土地流转收益持续增长机制,强化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发展产业带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  相似文献   

3.
何虹  王克稳  许玲 《唯实》2013,(5):45-48
保障土地权利人的权利落实,确保土地流转的运行机制,权利确定机制必不可少,而权利确定机制的主要内容就是权利登记制度。我国土地承包制度虽日臻成熟,但与之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充分的问题,这给目前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也直接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正常流转。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建立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权利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北京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在制度创新上出现入股、抵押、拍卖等新型流转形式.但仍然存在着“流转后续监督不足”、“忽视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通过强化农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对农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5.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键词是"稳定"和"搞活",即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核心是维护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法定主体地位及其权利,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流动起来是合理配置资源的必然要求,"搞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一是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流转过程中,出现一些诸如改变农地用途、侵害农民利益、流转合同不健全等权益异化现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必须在政策、法律上大做文章,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同时要注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7.
实践中,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履行民兵义务不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不爱护土地损害土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规定内容无法实现的风险。产生上述风险的基本原因是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制度不健全、流转行为不规范、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服务不到位机制不健全,需要结合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际情况,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系列规范性文件,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要指导、监督、帮助职工群众依法依规流转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打造好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机制。  相似文献   

8.
当前,制约市民化进程的一个核心因素是农民土地资源流转的公共政策的缺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为代表的基本土地资源是推进市民化进程的基本前提.在土地资源流转的公共政策中,应当构建土地流转中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协调发展的机制,进而在现有土地制度的前提下重构土地公共政策体系,在土地及其权利资源流转的具体制度安排上积极创新.  相似文献   

9.
郭立建 《学习论坛》2008,24(2):78-80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必然的.通过立法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农村生产力,维护农民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0.
王凌 《共产党人》2009,(1):36-38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这是党中央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领域拓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已明显加快.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已呈现多样化,科学界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土地信托流转模式比传统流转多引入了"第三方"信托机构,形成权属权益更加清晰、责任义务更加明确的流转契约关系,有利于高效、规范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文章基于福建省沙县6个乡镇(街道)13个村部分农户的访谈信息和254份问卷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探析农户参与意愿与行为选择偏差的影响机理。研究表明,在土地信托流转中,农户的参与意愿和行为并不完全存在可预测性,其中参与意愿与行为选择偏差在性别、年龄、健康状况上群体差异显著;此外,参与意愿与行为选择偏差也会受到文化程度、是否参与社会保险、认知水平、外部政策环境、人情规则等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保留承包权,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土地流转可以盘活资产,使得单位面积土地的价值成倍增长,增加农民的收入,加速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1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诸多二元.对其进行深入剖析,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制度,以便达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和真正实现维护流转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潘俊 《求实》2015,(3):88-96
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的权利结构在农地流转实践中自发突破,形成"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新型权利体系,并在中央决策层面得以确定。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利体系,是在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是承包经营权权能的再分配,激活了地的灵活性,释放了巨大改革红利,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分离后,承包权的主要权能体现为承包地位维持权、经营权分离对价请求权、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权、继承权以及退出权等内容,经营权则主要表现为对承包地自主生产经营决策权以及对取得的经营权进行抵押、入股等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杜威漩 《求实》2012,(5):89-92
农地流转是指在不改变农地所有权及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续期内,农地承包经营权有偿、依法、自愿地从一方农户转让给另一方农户的行为。非正式制度环境制约着农地流转:农本思想及"官本位"思想使农民不愿流转自己的土地;"小富即安"甚至"安于现状"的风险厌恶心理使农民不敢流转自己的土地;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农村人际关系网络使农地流转失范。实现农地顺畅流转的非正式制度环境重构的路径在于:塑造现代市场经济理念以替代农本思想;塑造现代市场经济理念以替代农民的农本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塑造农民的企业家精神以弱化农民的风险厌恶心理;塑造农民诚信理念以完善农村社会"差序格局"式的关系网络结构。  相似文献   

17.
《奋斗》2010,(1):37-38
<正>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伊春市委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按照"远封近分"的原则,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承包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的一次大胆尝试。截至目前,5个试点林业局的15个试点林场所共落实林地承包面积80340.44公顷,签订林地承包和林木流转合同6623户。在市委的领导下,参加试点的林场所党组织围绕林改发挥作用,面对新形势,发现新矛盾,解决  相似文献   

18.
保障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稳定的大事.《土地承包法》、中央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文件,都对农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土地流转是建设兵团现代农业的基本前提和发展趋势,也是构建兵团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条件。本文采用实地调查法、访谈法、规范分析法研究了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发现新疆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存在权能不清晰、资产化难以落实、流转不规范、服务滞后、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监管困难、容易引发矛盾等七大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地流转评估制度、确立流转方式、规范流转程序、确保流转收益、加强流转监管、完善服务体系,建立新疆兵团团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存在法律关系模糊、经营权流转难、相关规定没有彰显其物权属性等诸多缺陷,为此,应明确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放松对经营权流转的限制,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制度和物权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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