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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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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在债权人保护制度中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2.
关于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际,在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众望所归地建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严格把握界限,不能因此动摇公司有限责任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对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债权人享有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直索股东赔偿责任的请求权.债权人行使这一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的期间适用<民法通则>二年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使公司所负债务以公司财产无力清偿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股东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相似文献   

4.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否定,在英美国家俗称"揭开公司的面纱",在我国民事法律领域很长时间没有被引进,2006年新公司法第一次提出了公司人格否定制度,弥补了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不足。这一制度的提出,对于解决实践中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破坏交易公平与安全,侵害善意第三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具有很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司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在个案中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否定的制度。《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价值取向、适用要件,以及该制度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6.
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实践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金剑锋 《中国法学》2005,20(2):117-125
公司实践中,控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规避法律义务,逃避契约义务,欺诈债权人;在关联公司关系中,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的独立人格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或者障碍,暴露了公司法人制度的漏洞。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公司人格否认的司法规则,对我国公司法人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最高法院拟作出司法解释,在坚持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前提下,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予以否认,直索公司背后成员的责任,以规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是指当公司被其背后的股东操纵以致丧失其独立人格而被用以规避法律、逃避契约义务或社会责任时,法院基于法人制度的本质和目的,就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的存在,直接对隐藏在公司背后的操纵人进行追索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最初由美国通过判例所首创,后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的接受和认同。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正>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该法第64条又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带责任情形作了专门的规定。由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过成文法的形式确立这一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的首创,无论是英美法中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1〕还是德国法中的责任直索制度,〔2〕都是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起来的。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我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充  相似文献   

9.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中国的解释与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俊海 《中国法律》2007,(4):7-8,56-58
一、中国引进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历史背景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0.
王德山 《河北法学》2001,19(2):37-41
依现行法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这一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对债权人保护不足,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我国不少学者主张采纳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法人资格否定制度.但是,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司法不公、地方保护现象相当普遍和严重,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的条件、标准不具体,法官自由裁量空问很大,极易造成法官的主观臆断和司法擅权,此项制度将同样会被滥用.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并不适合于我国.公司法人格制度自身存在法律漏洞,无法对公司股东形成一种完全有效的约束机制,是公司法人格被滥用的根本原因.解决此问题的根本之道还在于从立法上堵塞漏洞,与其事后救济,不如预先规制.笔者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有限担保责任公司,即股东在一定的条件下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1.
过分拘泥于股东有限责任势必影响甚至危害债权人的利益,为了既能维护公司稳定、避免因撤销公司这一极端处罚行为导致社会经济动荡,又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资者滥用公司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12.
一人公司对公司法上保护债权人的理论和制度产生了强大冲击。首先,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威胁;其次,一人公司滥用独立人格动摇了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基础,第三,一人公司组织机构的简化是债权人利益的内在威胁。本文指出,我国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应该作如下安排:完善资本制度,强化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原则;健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保护债权人的知情权,披露一人公司的必要信息。  相似文献   

13.
2005年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出台,其中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条款的规定,在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这标志着公司法人法人否认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我国第一次从国家法律的层面对该制度的认可,必将对我国司法活动中的民商事审判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基本的理论以及司法实践操作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由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独立地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不时发生,各国立法纷纷引入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利益失衡状态进行了矫正。我国《公司法》以成文法的形式引进了该制度,从实践中约束股东的不当行为,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5.
反向刺破公司面纱是传统刺破公司面纱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项"特殊理论",该理论发源于美国,其作用在于对传统刺破无法调整的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进行"补充性"的再调整以实现公司法人制度的实质正义。2006年我国施行新的《公司法》,其中增加了关于公司人格否认的规定,但仍然没有任何涉及公司人格否认反向适用(即反向刺破公司面纱)的规定。是故司法实践中出现此类案件时无法依据现行法律给予圆满的解决,故本文将针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并以美国反向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为参考蓝本对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反向适用立法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6.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公司独立人格或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是指为阻止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①这一制度起源于美国,后  相似文献   

17.
李珍 《法制与经济》2009,(10):67-68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对其内涵、适用原则、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作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18.
乔雅琴 《行政与法》2006,(11):127-128,F0003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在具体运作中,出现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现象,本文针对公司人格被滥用的现状,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及其适用作了初步分析,以平衡公司与股东的权利和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达到健全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立法作用。  相似文献   

19.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 形式,当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 任原则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 获得最充分的体现时,也就标志着现代公 司法人制度框架体系的最终完成。然而,在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具体运作过程中出现 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 责任的现象使本应平衡的股东和债权人之 间的利益体系向股东一方倾斜,使公司法 人人格制度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受到 公然挑战。于是,美国率先创设了公司人格 否认法理,也称揭开公司面纱。这一法理很 快就为德、法。英等国所效法,并在实践中 发展和创新,大…  相似文献   

20.
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研究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无疑是为了更恰当地适用该法理,以发挥该法理对公司法人制度之补充的积极作用。本文将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归纳为三个方面:其一,主体要件。强调适用该法理,一方面要有滥用公司法人制度的控制股东;另一方面要有因此而受到侵害的相对人,即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利益群体,只有他们有权提起适用该法理之诉。其二,行为要件。这一要件将控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具体情况加以归类,以便于实践中对滥用公司法人制度的行为进行准确判断。其三,结果要件。这一要件强调,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利益群体因控制股东的滥用行为所致损害,必须由该控制股东直接负责,才可获得补偿。而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必须要求上述三个要件同时具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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