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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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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裁判要旨】对输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赔偿问题,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进行了规定。该规定可视为输血感染疾病的医疗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案号一审:(2008)邮民一初字第0425号二审:(2010)扬民终字第0202号【案情】原告:李某。被告:高邮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高邮医院)。被告:扬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以下简称扬州血站)。原告李某于2005年11月5日因交通事故被送往被告高邮医院住院治疗,同年11月10日在该院行左额开颅血肿清除手术,期间输入由被告扬州血站提供的红细  相似文献   

2.
张娅 《江淮法治》2014,(6):34-34
正2月14日,金寨县法院判决了一起赔偿案。2013年3月7日,被告刘某邀请原告李某帮自家柴棚捡瓦。因双方系表兄弟关系,所以并没有约定支付报酬。当晚5时许,天色日渐朦胧,李某一脚踩空,从梯子上摔下来。刘某夫妇慌忙将李某送往金寨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李某患左股骨隆骨骨折,断端分离,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之后,李某与刘某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遂起诉至法院。金寨县法院认为,李某出于亲情关系在不收取劳  相似文献   

3.
2001年8月7日晨,被告李某之妻与孙某因都经营客车营运,为其客车班次的时间发生纠纷并争吵,与之相隔3米左右正在吃面的被告李某听见后,将吃面的碗朝孙某扔去.孙某头一偏,面碗落在地上砸碎,碎片击伤正在弯腰背朝李某、孙某洗手的原告的左足后跟,当即血流不止,后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足跟腱部分断裂。并构成十级伤残。  相似文献   

4.
卓小勤 《证据科学》2000,7(1):20-22
有关陈某诉某医院产品责任案案情简介 原告陈静5岁时被诊断为先天性脊柱侧弯,于1993年入被告医院进行治疗,同年10月接受第一次矫正手术,效果不佳.1994年11月被告为原告行"哈氏杠"植入矫正术.几个月后,因"哈氏杠"脱钩,被告再次为原告手术重新植入.1998年3月5日,原告因背部剧痛到被告医院接受检查,经诊断为"术后断杠",于1998年3月至5月,先后做了三次大手术.最后一次手术为"前路松动手术".  相似文献   

5.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9年结婚,婚后于1 980年生育一子,即被告李小某。2002年,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号楼某号房屋一套,登记在被告朱某和被告李小某名下。被告朱某占20%份额,被告李小某占80%份额。201 2年7月31日,原告李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朱某离婚,并要求分割上述房屋。但被告朱某表示,该房屋系被告朱某和被告李小某共有,与原告李某无关,不同意分割。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现原告李某就上述房屋的财产权属问题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与被告李小某无关。  相似文献   

6.
案情 原告:刘某 被告:皖南某医院 案由:医疗诊断结论纠纷 原告刘某诉称: 2003年6月原告参加安徽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了工商局计算机管理职位,并取得笔试第一、面试第一的可喜成绩。之后,原告参加了工商局组织的体检。9月24日,原告在被告医院做了肝功能和两对半检查,被告出具的诊断结论为:“该检查项目中胆红素增高,两对半中核心抗体阳性。提示:乙肝病毒正在感染,需进一步检查治疗。”  相似文献   

7.
原告张某,9岁,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被告李某,9岁,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被告:某小学。案由:损害赔偿。1997年10月30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在课间休息时间,被告因玩耍不慎用石头砸伤原告张某的左眼,经诊治无效致左眼失明,法医鉴定属八级伤残。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余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认定由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意见不一,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应由学校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李某承担次要民事责任。其理由是家长将学生送到学校后,原有的监护责任转移到学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相似文献   

8.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杨其峙(奇志)、任军(大兵)诉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及表演者权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因侵权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费用5000元。  相似文献   

9.
有关陈某诉某医院产品责任案案情简介原告陈静 5岁时被诊断为先天性脊柱侧弯 ,于 1993年入被告医院进行治疗 ,同年 10月接受第一次矫正手术 ,效果不佳。 1994年 11月被告为原告行“哈氏杠”植入矫正术。几个月后 ,因“哈氏杠”脱钩 ,被告再次为原告手术重新植入。 1998年 3月 5日 ,原告因背部剧痛到被告医院接受检查 ,经诊断为“术后断杠” ,于 1998年 3月至 5月 ,先后做了三次大手术。最后一次手术为“前路松动手术”。在第一次接受“哈氏杠”植入矫正术时 ,医院与病人家属签署了手术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中提到可能发生“脱钩”和“断杠”等…  相似文献   

10.
原告:李某,女,17岁,某场农工。被告:王某,男,33岁,某场农工。 1988年5月30日下午,原、被告同在一处放牧各自的奶牛,被告因中午喝了酒,对原告说:“你给我看一会!”原告默许。于是便席地而睡。一会儿被告的奶牛进入他人麦地,原告上前撵牛时被抵倒在地,牙齿出血,精神恍惚,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头部外伤,神经综合症”,住院14天,共花医疗等费用456.75元。原告到法院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经过审理,对该案的责任承担有五种不同意见。即: 1.根据民法通则127条之规定,被告是该动物饲养人,应对该中造成之损害负全部责任。 2.原告接受被告之委托,是该奶牛的管理人对造成自身的伤害,应自己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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