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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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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观是宋代一位才情焕发而思想复杂的词人。秦观早年“志于幽玄”(《谴疟鬼文》),对于道家黄老思想习染颇深。作于早年的几篇赋就充斥着玄理。如《浮山堰赋》说“天下之水,厥类实繁”,“咸受命于无精”,而筑堰阻水,是“背自然以司凿”,实如“螳螂怒臂以挡车”。但秦观早年所接受的影响不只是道家,而是多方面的。他在《与乔希圣论黄连书》中说:“某倾年血气未定,颇好方术之说,读医经数年”,他家又“世崇佛氏”(《五百罗  相似文献   

2.
在旧中国众多军阀中,山西军阀阎锡山是一个颇具特色的人物。在他统治山西的几十年中,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二的哲学”。这个哲学的核心思想就是“存在就是真理,需要就是合法”。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他处心积虑,周旋于众军阀之间,把山西建设成自己的“独立王国”。这一时期,最值得阎锡山向世人炫耀的政绩,莫过于他所修建的同蒲(大同——风陵渡)铁路了。  相似文献   

3.
《中国律师》2024,(1):12-13
<正>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成立党支部,2012年成立党委,是一家全国性、综合性规模大所。近年来,德恒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引导广大律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德恒所党委3次荣获“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1年,德恒所党委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相似文献   

4.
赵天宝 《政法学刊》2007,24(1):123-126
汲黯作为西汉重臣,尽管未留著作于后世,但从他的“行”进行史料考察和分析,可以发现他的“无为而治”、“重民”、“社稷为重”等法律思想,具有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5.
在编者眼里,顾培东的确是一个“非典型”的人:“非典型”的官员、“非典型”的学者,“非典型”的律师。他的“非典型”不在于他的行为,而在于他的思想、他的学问、他的才能。“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召开前夕,组委会准备推出一份《中国律师业发展报告》,编者提出建议,执笔人非顾莫属。结果之好,反响之妙,超出预料,纷纷感其执笔之辛劳,叹其水平之高超。据编者所知,他是我国律师界目前惟一获得过国务院津贴的人,他自谦为“歪打正着”。这正说明了他的“非典型”表现,以致于编者见到他时更多的是在学术研讨会上。应该说,“言人所不愿”是他的责任,“言人所不能”是他的水平,“言人所不敢”则是他的胆识。无法想像,如果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深重的社会责任感和知识分子“匹夫有责”的社会良心及其对中国法制建设的深刻把握,断不会有如此境界和追求。或许,他的想法、他的言行、他的思考有些“另类”,有些“非典型”,那是因为他对这片土地爱得更深沉(诚如艾青诗句所言: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本文标题均为编者所加)  相似文献   

6.
傅玄是魏晋时期的政治家,他在曹魏时曾任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西晋王朝建立后任御史中丞及司隶校尉等职。《晋书·傅玄传》称他“博学善属文”,“少时避难于河内,专心诵学,后虽显贵,而著述不废”。傅玄虽为贵族大地主集团的一员,但他“少孤贫”,以后又历任地方和中央的各级官吏,所接触的社会面比较广阔,他的著作涉及哲学、法学、经济和文学等领域,学识比较渊博。他的法律思想颇具特色,并对当时  相似文献   

7.
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探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和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的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是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他生活在希腊奴隶制严重危机的时代,在西方剥削阶级思想家中,他是第一个创立政治学体系的人。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他较早地提出自然法学说。他的政治法律思想对后世剥削  相似文献   

8.
在过去一个时期的研究中,人们往往以儒家为“人治派”。法家为“法治派”,而在儒家中,又认为苟子最具有代表性.因为他第一次提出了貌似于“人治”与“法治”的概念,即“治久”与“治法”.并明确主张“有治久,无治法”。①。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愿与学界同仁磋商。一、“人治”与“法治”的由来欲弄清苟子的“治人”与“治法”思想,须先了解多少年来人们所常用的“人治’与“法治”的概念。这二者并非中国所固有,而是随着西学东渐之风.最早由我国改良派学者介绍来的,并用以研究评价先秦德法两家的政治法律思想。本世纪二十年代…  相似文献   

9.
【说明】柳宗元(公元773—819年),字子厚,河东(今山西永济县一带)人。他是唐代著名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和文学家,也是法家王叔文一派的政治革新家。《非国语》是柳宗元被贬为水州司马时期的体现他尊法反儒思想的一部杰作。《国语》,相传是鲁史官左丘明根据孔丘那本变天账——《春秋》的精神所编写的史书,其目的是为复辟奴隶制造舆论。柳宗元指出:《国语》之书,“其言本儒术”,“推天引神”,“不顾事实”,是一部“其道舛逆”的毒书,由于人们惑于它浮华的文彩,吹捧它,因此,正象“用文锦覆  相似文献   

10.
对于政法机关而言,执法为民,就是公正执法,热情服务,让手中掌握的权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执法为民重点在“执法”,核心在“为民”。执法者在“执法”中,能否体现“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根本上取决于他树立一个什么样的思想  相似文献   

11.
一、时代背景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为了维护他们的反动统治,把孔孟之道作为统治思想奴役人民。正如毛主席所指出:“那时的统治阶级都拿孔夫子的道理教学生,把孔夫子的一套当作宗教教条一样强迫人民信奉”。他们提倡尊孔读经,实行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鼓吹复古和倒退,反对前进和革命。一九一一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却被大军阀袁世凯所篡夺。袁世凯掀起一股尊孔复辟的逆流,他公开宣布“复学校祀孔命令”,亲自在天坛演出了“祭天祀孔”的丑剧,并通令全国中小学恢复读经。保皇党康有为,主编《不忍》杂志,他不忍“纲纪之灭亡”,“国粹  相似文献   

12.
李觏(公元一○○九年至一○五九年),字泰伯,北宋建昌军南城(今江西南城县)人。他出身寒微,但年轻时就有志于用世。因不在其位,所以通过著书立说来阐述自己的思想,后人认为“其论治体,悉可见于实用”,晚年由范仲淹荐为太学助教,曾任直讲,著有《李直讲先生文集》。他所处的年代,正值北宋著名的“庆历新政”前后。他配合范仲淹等人领导的革新运动,从理论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的主张,特别是关于政府机构吏治改革的主张,成为“庆历新政”理论上的支持者。  相似文献   

13.
中国现代人权观念的起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黎晓平 《中国法学》2005,(1):145-156
纵观中国现代思潮脉络,我们从中发现了一种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一个未知概念,它深受近代西方思想启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当时的开明有识人士创立,这便是“人权”。康有为最先发现了“人”以及它的“客观自然存在性”和“个体存在性”,他向往一个“新世界”,在那里“人”可以自由享受各种权利和无穷的乐趣。随后的严复和谭嗣同各自以其自己的方式阐明了“人”的自由和平等思想;梁启超将前面所有的思想相结合,给这种具有“主体性”和“公民性”特征的人定义为“新民”。  相似文献   

14.
刘向是我国西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家、天文学家和目录学家。他博学多才,著述甚丰。他的法律思想在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主张先德教而后刑罚,“赏必行,罚必当”,“赏从重,罚从轻”,礼义与刑罚相结合,法教结合,德刑并用,继承和发展了德主刑辅的思想,这也就是唐朝时所完成的中华法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此外,他提出的法要公、令要信、赏罚分明,官吏要公平执法、严格守法、以身作则等思想,到今天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李觏是北宋中期一位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倾向的思想家,庆历改革的积极拥护者和新政思想的倡导者。“先生于周、程、张、朱数十年,尝与范希文诸先辈上下议论,畅发尧、舜以来相传之旨,于是理学大明,儒风蔚起,识者谓濂、关、洛之学,皆先生有以启其绪焉。”他是一位大器早成的学者,一生以教授为业,又是王安石之前一个未曾被任用的学者,“道德文章,卓绝于世”,其思想有一定的开创性。但是,九百多年来却很少有人去注意他,直到本世纪二十年代后,①才逐步引起学术界的兴趣和关注。他的法律思想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北宋改革派们的观点。限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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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由于“左”倾思潮的干扰,对梁启超的评价是偏低的,甚至认为他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人物”,这不是实事求是的。列宁曾经指出:“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梁启超在他的一生活动中,和他们的前辈相比所提供的新东西确是不少的,他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是不应低估的。戊戌变法前后,梁启超的政治法律思想是和变法维  相似文献   

17.
北宋时期,出了一位大名鼎鼎的“包青天”——包拯.这是众所熟知的.鲜为人知的是,当时还有一位与“包青天”齐名的好官,他就是赵抃.赵抃幼年丧父,家贫,却勤奋好学,于公元1034年进士及第,由于为官州县时,政绩卓异,拔擢入朝为殿中侍御史.他清廉方正,不畏权贵,人称“铁面御史”.  相似文献   

18.
<正> 朱熹一生以继承儒学为己任,被后世称为“真儒”、“大儒”。他立足于儒学,依据儒家伦理思想、政治思想,批判地吸取佛老,以“理”为核心,构建了包括他的法律思想在内的一个庞杂的思想体系。本文不打算分析朱熹法律思想的逻辑结构,仅就他的法律思想的几个范畴谈一点粗浅看法。朱熹法律思想的最高范畴是“理”,围绕“理”又有四个基本范畴,即德、礼、政、刑。什么是“德”?他说:“德字从心者,以其得之于心也。如为孝是心中得这个孝,为仁是心中得这个仁,若只是外面凭地中,心不如此,便不是德”。朱熹在这里把“德”  相似文献   

19.
<正> 胡建淼是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最年轻的教授。1986年以来他著述甚丰。《十国行政法——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1月版),这本近40万字的理论专著是他推出的又一力作。或许与他最早从事哲学研究有关,胡建淼一直专注于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十国行政法——比较研究》是他转向比较行政法学研究的标志。他之所以作这一“转行”,据他在《十国行政法——比较研究》序言中说:“是基于认识到:一个行政法学处于创建阶段的国家不了解和借鉴国外的同类物,便很难保证所创建的东西能超优于所借鉴的东西”。  相似文献   

20.
“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他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孔子“仁”的思想密切相关的,是他的“德教”思想。一、以德服人。孔子主张“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力”就是暴力、刑罚。孔子曾经把“力”和“德”加以对比,认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在这里,孔子虽然没有完全否定“政”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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