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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6 毫秒
1.
日本法科大学院构想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日本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不是为了直接培养法律职业人员,通过司法考试选拔法制精英的法律职业选拔模式与法学教育是脱节的。但是这种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选拔制度在新的条件下暴露出越来越明显的弊端.在社会变动、司法改革、教育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日本参照美国的(Law School)模式,提出了法科大学院构想,开始将法学教育与选拔、培养法律职业家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预见这种变化将会对日本司法制度和法学教育制度产生重要影响,并在比较法文化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走到十字路口的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介绍了日本借鉴美国法学教育模式建立的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和新司法考试制度的背景、理念,重点阐释了日本法科大学院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对新的法律职业教育模式与旧有制度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将日本制度和韩国的制度改革作了比较法上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值得深入思考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J.M.还是J.D.?——中、日、美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制度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上,中、日两国法学教育属于综合法律素质养成型教育类型,并不与法律职业直接相联系。但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两国出现了借鉴美国法学院制度,探索建立法律实务教育模式的新动向。论文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日本的法科大学院(J.D.)、以及美国的法学院制度(J.D.)进行了比较观察。对中日两国新型法学教育制度形成与效果的关系作了分析,对法学院制度形成的路径、方式和评价机制问题作了探讨。作者认为,制度形成的关键不在于形而上的可行性讨论,根本性问题是对制度要素的观察、分析以及摄入,构成要素的摄取决定了制度的效果和命运。  相似文献   

4.
首先,日本为泡沫经济后的重建,对民事相关法进行了立法及修改,内容涉及与金融援助有关的法制、与担保法有关的法律,企业复苏与公司法制现代化、消费者保护法,以及法律现代语化、信息化法与司法援助;其次,日本最近几年在刑事立法上也有新的动向,内容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政策以及其他刑事关联立法;最后,日本培养法律工作者也实行了新制度,具体包含司法考试、司法研修期、法科大学院等的变革.  相似文献   

5.
司法考试是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环节,它既直接影响现行的法律教育,又影响现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虽然司法考试表面上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具体制度,可事实上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选任制度紧密相关,它涉.及到司法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十分重大的问题,所以我们研究司法考试制度是很有价值的.①中国和日本都是属于大陆法系传统的亚洲国家,对法律理念的认识和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有很多相同的地方.而且,日本又是一个很重视教育并且教育事业很发达的国家,在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借鉴日本司法考试制度,从而完善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韩国法学教育与法曹培养制度改革之成因及现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泽善  朴龙玉 《河北法学》2006,24(8):132-139
至今为止韩国通过一次性司法考试选拔法曹人员,这种考试制度没有学历要求,无论是谁只要通过司法考试都可以成为法曹三家之一员,这种考试制度当然有其合理性.然而,21世纪是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新世纪的法曹人员既懂法律又懂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传统的通过一次性司法考试选拔法曹人员不能满足时代需求是韩国各界的共识.日本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之起步晚于韩国,但是,2004年起法科大学院开始正式运营.邻国的这一断然举措极大地影响了韩国改革法学教育与改革司法考试制度的决心,2005年,韩国通过法定化决定彻底改革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7.
李响 《时代法学》2014,(6):111-118
东亚国家的现代法学教育大多起源于19世纪末期,定型于20世纪中期,早已在岁月的冲刷下千疮百孔,无力承担建设完善法治社会的重任,急需发动大规模的改革加以修补。在这种情势之下,日本率先发动了法学教育改革,其以建立法科大学院为基础,以推行法学教育职业化与精英化为导向,以设置新型司法考试制度为保障。日本的举措既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又有失败教训应当汲取,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韩国的法学教育及律师资格考试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国最近开设的法科大学院和即将实施的新的律师选拔、培养制度是韩国法律界的一大革新。在大陆法系色彩强烈的韩国法律体系里,能否成功地建立起美国式的法学院制度和律师选拔制度备受关注。尤其是韩国的法学教育以及司法改革制度,是在没有充分的协商和准备的基础上出台的,从一开始就存在很多争议,因此需要设计相应的补充方案。  相似文献   

9.
日本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制度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方兴未艾,法律职业人员的考试、选拔、管理与监督制度也随着《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骨干法律的颁布初步形成体系,但就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整体而言,仍存在不少不完善之处。本文将主要介绍一下笔者在日本学习期间所接触和了解到的日本法律教育与职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情况,希望对中国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律职业人才的教育培养制度有所借鉴。一、日本实行的法律职业考试制度在日本社会,国家法律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收入。法律职业人员被认为是社会特殊精英阶层的成员,…  相似文献   

10.
从逻辑角度谈法学教育的设计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 ,中国法制改革从司法改革着手 ,司法改革以法律职业改革为突破口 ,而法律职业改革引出司法统一考试制度 ,这为我们的法学教育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其中如何把法学教育制度与法律职业制度衔接起来 ,就成为国家的一大新问题。①王泽鉴先生说 ,“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 ,在于使法律人能够认识法律 ,具有法律思维、解决争议的能力。”②法学教育关系到法律职业素养 ,直接影响一国司法活动的质量和法治程度的高低。所以西方有人称法学院是法律职业的守护者 (Lawschoolsarethegatekeepersforthelegalprofession) ,对那些获准进入法学院者而言 ,法…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难以满足法律职业发展需要。一方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弊端;另一方面,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缺少相互对接的制度设计。如何充分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纽带作用,建立培育和选送优秀法律人才有效新路径,是当前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应根据我国法律硕士培养现状,对司法考试制度进行积极改革,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并建立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体制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相互衔接的高效机制。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法学高等教育模式并不明确,使得法学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存在着目标设定、发展模式的宏观混同以及教学方式、内容微观重叠等诸多积弊。厘清二者的关系既是提升我国法学高等教育质量之必须,又是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之前提。建议首先明确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合理引入司法实务训练,并以完善我国既有司法考试制度为基轴,进一步厘定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It has been 2 years since legal education reform started in Japan. The Justice System Reform Council envisioned the 21st century lawyer as a lawyer who “not only has highly developed professional legal knowledge but also has acquired strong legal ethics based on wide cultural knowledge and rich humanity” (Recommendations of the Justice System Reform Council—For a Justice System to Support Japan in the 21st Century—(June 21, 2001)). Since then, all interested parties have been trying to specify the qualifications needed to be a competent lawyer: What lawyering skills and professional attitudes does Japanese society expect from lawyers; how can they be acquired; and how can they be examined or evaluated? In this paper, I first briefly describe the traditional legal training system and the traditional image of the lawyer in Japan. Second, I look at the history of legal training system reform; summarize images of the lawyer each that interested party envisions, and review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reform. Then, I explore the optimum way to reinforce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Japan.  相似文献   

14.
日本司法考试制度的基本理念与主要特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丁相顺 《法律科学》2001,9(5):23-27
日本现行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并吸收了二战以前的考试经验。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选拔法官、检察官、律师 ,并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的司法培训 ,从而保证了法律职业人员的资质 ,并形成了一个法律解释共同体。  相似文献   

15.
In the face of pressures to expand the rule of law, in 2004, Japan introduced a new law school system in order to produce more and better qualified lawyers. This article explains why the new law school system solution was selected from among other alternatives such as reforming the national bar exam, abolishing mandatory legal training, reforming existing legal education, or redefining the jurisdiction of lawyers. I argue that the law school system was adopted because the legal establishment co-opted pro-law school scholars and other reformists. Although American-style law schools have been introduced in Japan, power has not yet shifted entirely from the legal establishment to the pro-law school scholars; while the legal establishment may no longer have absolute control of the Japanese judicial arena, it remains powerful because it successfully co-opted pro-American elites into judicial reform. By analyzing the case of the Japanese law school system, this article indicates that transplants of global institutions may often be more symbolic than practical due to co-optation tactics used by powerful local actors.  相似文献   

16.
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廖益新  舒细麟 《现代法学》2004,26(5):174-181
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分为理论、职业、实习和继续职业教育四个阶段,其特点是虽无统一的法律教育体制和司法考试制度,各地区和各法律院校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但同时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法律职业人才的同质性;法学教育注重法律的实践性和应用技能的培养,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职业管理机构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相互协作,共同发挥作用。英国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有可供我们学习借鉴的优点和经验。  相似文献   

17.
郭云忠  苏肖 《河北法学》2004,22(4):84-87
正规的法学院教育在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家,实现法律家之治的进程中意义重大,因此颇受各国重视。但是,我国由于多层次办学等诸多原因,造成法学院教育的地方化:学生招收、培养、就业地方化及法学教授的地方化,从而不利于法学综合素质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甚至会影响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的实现。应当统一法律教育,实行法学院教育的国家化,将法学院教育的管理权收归国家,并采取所有的法学院在全国招生、全国就业和某些特殊限制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8.
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就其性质而言,法学本科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因此让法学本科教育回归职业教育之本位乃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改革所必须面对的问题。鉴于法律职业与人文精神之间的内在关联性,结合当前中国法学本科教育体制,未来中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必要采行"一二一"原则,即在学制安排上,一年时间用于人文课程学习,两年时间用于专业课程学习,一年时间用于实践学习。为此,有必要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学大纲,增加人文必修课程,科学配置法学专业课程,并为实践学习设定刚性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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