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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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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关键的结果,它记录并反映了刑罚权主体控制、被害人实现有限处分权和加害人刑罚轻缓化诉求三种因素之间的博弈.刑事和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公法领域内的刑事契约;从效力上看,具有民事和刑事双向规制的特点.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理是刑事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民事赔偿部分可定性为单务合同,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可理解为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这一公法契约的效力可以运用私法契约的分析模式来解读.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关键的结果,它记录并反映了刑罚权主体控制、被害人实现有限处分权和加害人刑罚轻缓化诉求三种因素之间的博弈.刑事和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公法领域内的刑事契约;从效力上看,具有民事和刑事双向规制的特点.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理是刑事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民事赔偿部分可定性为单务合同、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可理解为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这一公法契约的效力可以运用私法契约的分析模式来解读.  相似文献   

3.
因契约而形成的契约精神渗进刑事司法而演变成种种典型或非典型性刑事契约,形成了所谓协商型司法。这是公法的私法化或者说私法的公法化,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契约精神,意在实现刑事解纷机制的民间化。协商型司法把现代社会的信用机制和法律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它与传统裁判型司法一道充分体现了控制犯罪、刑事司法一体化和追求刑事司法和谐的思想,共同致力于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4.
刑事契约一体化:辩诉交易与刑事和解的发展趋势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刑事契约是辩诉交易与刑事和解的本质特征。基于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衡量,辩诉交易与刑事和解具有诉讼效率方面相一致的积极性,同时也各自存在着在利益保护之上的分配不均。刑事契约一体化是在辩诉交易基础之上,吸收刑事和解的合理成分而系统化整合的结果。  相似文献   

5.
在刑事和解中,加害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往往是双方成功和解的标志。认真考察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对完善刑事和解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刑事和解协议的生效要件包括协议要符合私法基本精神、受公法制约并且与刑事和解终极目标一致。根据刑事和解实践,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某些刑事和解协议无效或可变更,可有效保证刑事和解的公平和公正。  相似文献   

6.
论公法契约     
契约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一种合意,这种合意因相互许诺使契约双方产生信赖构成了彼此履行各自所承诺的义务、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基础.契约所蕴涵的平等、自由、信守、救济的精神,随着私法契约与公法契约普遍运用日益渗透到市民生活与社会管理当中.市民社会以民商契约为手段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秩序;政治国家则用宪法契约、行政契约、刑事契约与国际契约的方式来治理国家控制公权力保障人权与处理国际关系.  相似文献   

7.
和解是一类重要的典型合同,编纂民法典时应当对其要件、效力等作出规定。民事诉讼法应当赋予诉讼和解以既判力、执行力等公法上效力,使其区别于私法上和解。但诉讼和解有无效、可撤销等原因时,则应当适用民法之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者在判决确定后执行开始前,以及在执行程序中,均可以达成私法上和解,此种和解之私法上效力与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均应受到尊重。为协调私法上和解与生效判决之关系,应当确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但在此过程中,应当基于和解契约的原理和民事诉讼的原理,尽量对债权人的权利提供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主体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刑事和解主体的确定,应当以主体性要素为基准,包括基础性要素和必要性要素。以上述要素作为基准,刑事和解中的主体应当包括加害人、被害人和公权力机关三方,其中公权力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刑事和解三方主体的关系应属典型的公法契约关系,其关系模式应定位为平等关系为宜。  相似文献   

9.
回应型司法与刑事契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回应型司法的权力和权利关系为具有后现代意味的刑事契约的生成提供了政治和法律制度环境,对社会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的回应为其提供了社会民间化解纷的民众动力。我国移植刑事契约缺乏传统法文化的的历史支持,现存的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共存的多种社会秩序也不能为刑事契约所适宜的权力与权利结构奠定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基础,因此刑事契约的本土化借鉴应该谨慎。  相似文献   

10.
民事申诉和解在本质上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契约,和解协议的效力可以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进行分析。民事申诉和解与法院既判力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契约的请求力是否违背"禁止重复起诉"原理;二是如何协调民事申诉和解之诉与法院既判之诉之间的冲突。全方位构建民事申诉和解制度,明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古代社会,无论是家臣还是官员,上下级都以一种主仆关系而存在。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我国在国家与公务员之间形成一个不受法律一般原则拘束的关系地带。依据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进步路线,国家与公务员之间关系必将是建立在公法上的契约关系,从而完成身份的回归,公务员则演变为对法律制度无限忠诚的群体。  相似文献   

12.
民事申诉和解制度在实践运行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民事申诉和解在本质上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契约,和解协议的效力可以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进行分析。民事申诉和解与法院既判力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契约的请求力是否违背"禁止重复起诉"原理;二是如何协调民事申诉和解之诉与法院既判之诉之间的冲突。全方位构建民事申诉和解制度,就要明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是通过被害方与加害方缔结协议来解决刑事纠纷的新模式。契约性是其本质属性,自由、平等的契约精神贯穿其中。刑事和解体现的契约精神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被害人与加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正义,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14.
对赌协议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中重要的投资工具,其效力问题在学界一直争议颇多,虽然2012年最高院关于海富投资案的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中对赌协议的司法实践适用提供了一定的指引,但是将对赌协议的效力依对赌对象不同而加以区别认定却并非最为合理的方式,也极易将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引入误区。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却并非单一的对象区分可以解决,需要多种解释方法的结合,并且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也不能仅仅依靠效力识别的方法,而是需要考量协议背后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和法律行为基础,分析对赌协议的法理基础及民商事法律规范对于私法自治中对赌协议的限制维度,把握私法中契约自治和法律干预之间的价值衡量方法,可以有助于我们更加充分的界定对赌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15.
高等教育契约关系下大学生受教育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需要重新审视。特别是教育成本补偿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市场化机制的实行,高校与大学生的关系正逐步从“特别权力关系”向“教育契约关系”演变。因此,基于师生平权理念,从完善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的层面,把高等教育法律作为一种固定的程序规则,使其成为高校行政权力的控权机制,同时健全大学生权利诉求程序性保障机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6.
程序性辩护与实体性辩护同属于刑事辩护的下位概念。程序性辩护是指根据案件程序事实和程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程序性请求,或者对办案机关的程序违法行为提出异议,要求办案机关予以采纳或者纠正、制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定罪量刑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的辩护活动。程序性辩护在实践中表现为请求型、要求型、抗辩型、救济型四种类型,并且在不同诉讼阶段与实体性辩护呈现为不同的关系,其核心是掌握好程序性辩护的“度”。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制度是当今西方国家重要的司法改革措施之一,体现了宽容理念、自由契约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刑事和解制度折射出来的现代民主和法治内涵,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向。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刑事和解制度。从时代发展趋势来看,通过借鉴和吸收,在中国移植和实行刑事和解制度很有必要。通过政治、文化、法律三个层面的考察,中国已经具备了移植和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现实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8.
程序性辩护是与实体性辩护相对应的一种辩护权行使方式,它是针对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行为的合法性向中立的裁判者提出申请或者质疑,请求其作出权威的程序性裁判,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进而间接地证明被追诉人无罪或者罪轻的一种辩护方式.当前程序性辩护在我国法律中有所体现,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且现有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相似文献   

19.
刑法公法化的疑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随着人们对大陆法系公、私法划分理论的接受,刑法被人为地公法化了。然而,刑法公法化的理论存在诸多疑问。既不符合公、私法的划分理论,也不符合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而且,从刑法公法化的理论出发,更无法解释我国当前正在兴起的刑事和解的制度实践。因而,不能将刑法的公法性与刑法是公法等同起来,刑法只能是一种保障法,是保障公法、私法、社会法和生态法实施的法律。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制度是当今西方国家重要的司法改革措施之一,体现了宽容理念、自由契约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刑事和解制度折射出来的现代民主和法治内涵,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向。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刑事和解制度。从时代发展趋势来看,通过借鉴和吸收,在中国移植和实行刑事和解制度很有必要。通过政治、文化、法律三个层面的考察,中国已经具备了移植和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现实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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